2017年关于深圳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为了保障劳动者可以恢复体力用人单位依法必须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那么关于深圳的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2017年关于深圳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深圳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深圳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若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据悉,从6月起,深圳市用人单位要按规定给高温作业劳动发放高温津贴,今年发放标准和往年一样,仍为每人每月150元。违规用人单位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行文至此,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未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我们都知道深圳是个沿海城市,温度在夏季不是一般的高,使得劳动者无法正常工作,国家2017深圳高温补贴政策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了高温补贴的标准了。
深圳高温补贴发放规定
按月领取:每人每月150元
按日领取:每人每天6.9元
1.对于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是对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劳动者因事假、旷工、休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2.对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及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实际从事高温 作业的天数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3.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两种特殊工时的高温作业人员,则要按月发 放全额高温津贴。
注意事项: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 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2017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2007年广东省颁布的《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在室内工作但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高温津贴为100元/月。
依据此前省人力资源部门出台的《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日前出台的《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针对津贴发放额度做出明确规定,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需发放150元/月的高温津贴,对于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人员,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6.9元。新政策意味着无论室内还是室外的工作者,高温津贴的补贴标准均为150元/月。
同时,《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且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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