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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学生就业补贴的发放时间

俏霞分享

  现在的就业情况是越来越严峻了,很多大学生找工作都相对比较困难了,这样国家为鼓励大学生,发布了就业补贴的政策,那大学生的就业补贴发放时间是什么是时候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大学生就业补贴的发放时间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大学生就业补贴的发放时间

  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0日,各系(院)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2017届毕业生集中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就业创业证(统一办理)、身份证,享受低保或身有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均为原件),于4月10日前报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附件纸质版(签字、加盖公章)同时将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000000@qq.com。其中附件2《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中的开户行、银行卡统一使用入学时随录取通知书发放银行卡,以方便学校计财处及时转账。

  大学生就业补贴的对象和范围

  2017届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四类人员”应届毕业生(包含研究生)。“四类人员”主要包括: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社会孤儿、烈属子女和残疾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正公开、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予8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大学生就业补贴的申请程序

  (一)毕业生自愿申请,学院审核真实性。

  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院学生事务办公室主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按照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此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均上交一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页纸上)。

  3、“四类人员”证明材料一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须复印户口本证明其亲属关系)或社会孤儿、烈属(须复印户口本证明其亲属关系)、本人残疾证明复印件,学工办根据以上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

  (二)初审通过,学院上报材料。

  各学院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学生材料于4月 24日前上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武汉校区请自行邮寄。

  大学生就业补贴的申请资料

  1、《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学生自行打印并粘贴照片)。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页纸上)。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须复印户口本以证明其亲属关系)或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证明复印件。

  电子版:

  1、《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电子文档请将文件命名为“专业班级+申请人姓名”,如“教育11301张静”)。

  2、《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附件2)。以上电子版文件请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发送至邮箱000000@qq.com。

  (三)审核。4月 25日-4月29日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审核,对符合发放条件的毕业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就业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四)资金拨付。荆州市财政部门直接将一次性求职补贴支付到毕业生在湖北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身份证与办卡人务必一致),不受理其他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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