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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晋江市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俏霞分享

  晋江市想要购房的朋友要抓紧了,2018年晋江市有消息说要调整购房补贴政策,停止了部分购房财政补贴。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晋江市购房财政补贴政策,希望大家喜欢!

  晋江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自3月1日起,晋江市停止执行个人购买新建住宅的财政补贴优惠政策,但对于高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购房财政补贴的期限则加以延长至2017年6月30日,补贴金额及申请流程不变,在晋江市购买首套商品房的仍按照学士3万元、硕士5万元、博士8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

  而在这一份通知里,最值得关注的是,晋江市在停止执行购买新建住宅的财政补贴政策的同时,却加大了对购买商业用房的财政补贴。据悉,此前个人首次购买商业营业用房,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而根据调整,至2017年6月30日之前,自然人或法人购买商业营业用房都可以享受购房总额3%的财政补贴,上调了1.5%,补贴总额则不超过6万元。而对于个人首次购买办公用房的财政补贴也从原先的1.5%上调至4.5%,补贴总额不得超过9万元。

  个人首套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房总额为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的总房款。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位证书五年内(国内毕业生以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留学回国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在晋江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市财政按照学士3万元、硕士5万元、博士8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晋江市购房财政补贴条件

  1、延长高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购房财政补贴期限至2017年6月30日。

  2、调整购买商业用房的财政补贴政策:由个人首次购买商业营业用房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调整为自然人或法人购买商业营业用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3%的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6万元),补贴期限至2017年6月30日;由个人首次购买办公用房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调整为自然人或法人购买办公用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4.5%的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9万元),补贴期限至2017年6月30日。

  停止的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一)停止执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晋政办〔2016〕1号)第五点“个人(家庭)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购买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超过144平方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的优惠政策。

  (二)停止执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晋政文〔2016〕94号)第二点“对购买精装修新建商品住房面积144㎡以下的个人,市财政给予1%购房奖励(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购买精装修新建商品住房面积144㎡及以上的个人,市财政给予1.5%购房奖励(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优惠政策。

  (三)停止执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晋政办〔2016〕1号)第八点“放宽新出让地块价款支付期限。土地出让价款按分期付款方式支付,首期地价款在1个月内缴交比例不低于50%,剩余地价款缴清时限不得超过1年。”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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