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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是有多少

俏霞分享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发展,我国的养老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各个地方都有社保养老保险的制度,那成都是的保险补贴有多少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成都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多少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成都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多少

  一、养老保险标准

  养老保险标准指的是一个标准化的规范,明确规定了养老保险的缴费数额的计算方法、缴费比例等。

  二、养老保险缴费数额计算方法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工资总额×60%~300%×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三、成都城乡养老保险标准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2016年一次性缴纳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5个档次分别为9670元、19341元、29011元、38682元、48352元。按参保时60周岁预测,月领取养老金(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80元)分别为190元、300元、420元、530元、640元。

  2、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2016年度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5个档次分别为644.64元(个人缴纳537.24元、政府补贴107.4元)、1289.4元(个人缴纳1074.48元、政府补贴214.92元)、1934.04元(个人缴纳1611.72元、政府补贴322.32元)、2578.8元(个人缴纳2148.96元、政府补贴429.84元)、3223.44元(个人缴纳2686.2元、政府补贴537.24元)。

  成都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数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档次和金额,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规定执行;2014年度符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基本养老金涉及到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使用49018元。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编制内职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6月起按47644元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用人单位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6月起按47644元执行,其中下限为2382元/月,上限为11911元/月。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6月起按47644元执行,其中:按统账结合9.5%比例(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的,以3176元(月平均工资的80%)为月缴费基数;按住院统筹4%比例缴费的,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2014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一档、二档、三档共四个档次,最低档40%,月缴费金额326.80元,最高档100%,月缴费金额817.00元。

  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1月起按47644元执行。

  成都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

  (一)转入经办流程

  1、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参保缴费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办理需加盖单位公章,他人代办需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社保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说明原因。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转出经办流程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办理暂停缴费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社保机构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为转出申请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员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相关材料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出手续,划转基金,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寄至接受地社保经办机构。

  (三)建立临时缴费账户人员转移流程

  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临时缴费账户建账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填写《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2、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受理转移申请,审核无误的,自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发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应在收到《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传至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

  3、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收到《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按照经办规程规定办理转出手续。

  4、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应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手续,按规定将转移基金额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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