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税务问题必须重点关注
把握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不同点,进行税务筹划,以减轻企业税负。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三大税务问题必须重点关注,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三大税务问题必须重点关注
第一:往来问题
1、公司出资购买房子车子,权利人却写成股东
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司在购置车子,房子时,喜欢将资产归入股东个人名下,实则车子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房子出租的收入仍是进入公司。这是错误的,从税法的角度,既使资产为公司所用,但权利人是股东个人的,则视同对股东个人的红利分配,应该按20%交纳个税,并且相关资产的一切开支及折旧费用均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这是典型的公司股东人格混同!
2、账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股东个人的往来,如果就是日常工作中的正常短暂借钱周转,跟其他员工一样,没有什么不行的,但相关制度对股东的往来有如下规范:
①税法上有规定:股东借款超一年不还,视同利润分配交个税。
②股东借入的款项不能超过其投资款二倍。
实际工作中,有哪个单位股东长期挂账给股东征过个税?都是赤裸裸的避税,或者赤裸裸拿着公司的钱当股东自己的钱。
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
在实际工作中,相当多的私营企业,老板及其家庭的开支拿到公司来入账,如:孩子上学的,出国的,家里的水电费,电话费,客情支出,旅游支出,都进入公司,公司的出纳还兼任老板家里的出纳,这些属于“与公司无关的支出”,在计算所得税前是不能扣除的,税法上把这个归属于对股东的红利分配,股东是需要交纳个税20%的。
最最规范的做法是,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公司的'资产入公司的账,公司的费用也入公司,股东规范行使股东权利,获得红利分配。别搅成一锅粥,分都分不清!
第二:凭证问题
凭证中必需附上的应有的原始凭据,日常工作中不上心,凭据不全,而造成所得税查账大额调增。
1、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账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没有计算依据
我们知道,构成产品成本的就是料工费三项,材料,人工,各项费用核算不清楚那库存商品的成本、入账价值就会有问题,如果单位核算清楚,但是单子不全,税务局核算不清楚来龙去脉,那税务局核准的时候是从高原则的。一般跟产品成本对应的附件,领料单、人工费用计算表、制造费用计算表都是不能省的,这三项中的明细也都是不能省的。
2、计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
跟第一个问题相比,商业企业是购入产品后销售的,自己不搞生产,所以成本核算还是比较简单的,最主要的就是出库单,产品购入成本核算,这些单子是计算成本必须的,一定不能少,一般存货减少的部分,就是企业销售出去的,无论是赊销还是现销,都是应该交税的,所以存货减少,税不增加,那就有大问题啦。
所以实际工作中,对购入的成本,销售的比例,税金对应的比例,应有一定的掌握。
3、在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没有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跟用工合同、社保清单三者不能有效衔接
在实际工作中,通过现金发放的工资需要员工签字的,如果用转账方式,那发了多少就是多少,做不了假,多发的可能就得用现金发放了,发放后没有工资单,那账上做的工资跟银行出去的钱没对上的不就是有问题了,这种情况下就不能查,一查就看出来了。
第三:不合规问题
1、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跨年度补提费用时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能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
2、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如餐票,车票等)报销的发票。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
3、销售废料或边角余料,卖废品收入,没有计提并缴纳增值税;
4、公司组织员工旅游,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餐补等,直接作为公司费用支出,未合并入工资总额计提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文化建设
局长接待日与群众零距离
闻喜国税局外树国税形象在“一窗式”、“一站式”办税服务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挂牌上岗制等人性化服务举措,并推出局长接待制、服务承诺制等新的服务方式。近年来,局领导共接待纳税咨询10余(人)次,现场解决纳税人提问50项。不仅提高了征管效率,而且使纳税服务更趋于人性化。局长同志,坚持在轮到自己的局长接待日值班,一般情况下,不让任何人代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能够现场拍板解决现场解决。他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其他班子成员带了个好头。
服务名片卡架起一座连心桥
办税服务厅气象新,国税人为了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理念,夏县国税局创新服务模式制作了一批连心名片卡。近日,办税服务厅特别制作了一批“服务连心名片卡”。此卡片正面印着办税人员姓名、岗位、联系电话,背面印着具体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承诺,使得纳税人能一目了然,拿着卡片就能直接找到需要办理业务的窗口和岗位,避免了以前“打听问路”的情况。此卡片可以多次重复使用,纳税人不仅可以在办税服务厅使用,也可以随时电话咨询相关业务,它不仅仅是一种服务联系卡,更是一种便民连心卡,使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既是工作中的合作伙伴,又是生活中的亲密朋友。小小服务卡,架起连心桥。这一小卡体现了我市国税人在便民服务中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为留守儿童送去温暖
倡导社会关爱风尚,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万荣国税局通过组织开展“春蕾计划”、“助弱扶贫”、义务劳动等公益活动,激发干部爱岗敬业、奉献国税事业的热情。今年8月11日,在新学期开学之际,该局副局长岳文豪、纪检组长柴李斌、办公室主任谢继洪、人事股股长卫民科以及爱心妈妈代表王转招和县妇联工作人员赴裴庄乡为10名留守儿童送去2000余元的书本、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为留守儿童送去母亲般的关爱,使留守儿童“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给他们营造一个快乐美好的学习环境。
回报社会献爱心
在区,我们可以欣喜看到许多国税干部自发组成志愿团队,走进敬老院,照顾孤寡老人,为老人洗衣做饭、拆洗被褥、缝缝补补,还定时为老人送米送面、打扫卫生;全局106名妇女干部向西部贫困母亲献爱心捐款2000元,捐物600余件;为海啸捐款15000元;面对地震,国税干部人人都献出了一份爱心,积极捐款3万余元,并写下了《结结情系八方,颗颗心向灾区》的诗篇,讴歌了全国人民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高尚情操。
目前,该局组织的“爱心活动”仍在继续,向特困学子——捐助,两次向社会义务捐赠现金20850元;女税干杨俊玲主动捐献白血病患者小云潇,主动帮助六十二岁的绛县盲人候宪义实现了为老母添新衣的愿望……点滴水可以汇江河,该局已形成了扶贫济困、助人为乐,共建和谐社会、共建和谐国税的氛围。
和谐税收一线显身手
为了提高了干事创业、推进工作的能力水平,垣曲国税局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使国税干部思想更解放、视野更宽阔、思路更宽广,增长了见识和本领,提高了素质和能力。党员干部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广大税务干部在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舞台上,大展身手,各显其能,创造了突出成绩,涌现出都祥礼等6名优秀共产党员、杨青竹等16名省市优秀税务工作者、鲁红娥等“巾帼文明标兵”。历山税务所所长王江海自愿捐款,帮助贫困学生,被评为“十大杰出青年”。
实践与思考
在我市国税系统大力加强税收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深深认识到,要把握好三点:一是开展税务文化建设,认识是前提,领导是关键,群众参与是基础。领导认识到了,才会重视,才会加大对税务文化建设的物质和精力的投入。群众认识跟上了,才会积极自觉参与建设活动。二是开展税务文化建设,必须做好三个结合。我局在开展税务文化建设中,注意与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三是开展税务文化建设,必须常抓不懈。税务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随着社会的发展,税务文化也要不断的注入新的内容。税务文化建设不是一时之事,必须常抓不懈。要立足长远,一抓到底,保持税务文化建设活动的经常性和连续性。
国税系统的创建国税文化活动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全新的变化,有效促进了增强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的意识,在当地有很好的口碑。当然,我们应该清醒地面对现实,近年来我们市虽然在国税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国税文化建设是一项漫长而又复杂的工程,我们只有坚定目标,不断创新,迈着坚定的步伐,汇集全局国税人的智慧,才能创造出更加灿烂的运城国税文化新篇章。
纳税遵从与税收管理优化
一、引言
纳税遵从,是指纳税人遵照税法及税收政策,向国家正确计算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税收,并服从税务部门及税务执法人员符合法律规范的管理行为。纳税遵从反映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是税收征管的最终目标。税收管理与纳税遵从是税收征管最本质、最核心的两大因素,在税收征管现代化的进程中,由于征纳双方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差异性,再加上双方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长期客观存在,纳税遵从与税收管理两者博弈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经济决定税源,但税源不等于税收,在税源一定、税法不变的前提下,税源转化为税收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征管能力和水平的高低,而税收征管水平和纳税主体遵从程度是紧密联系的。
二、纳税遵从与税收管理博弈分析
在传统的纳税遵从经济学分析中,逃税问题通常被视为一种资产组合选择:申报的收入被看作是一种零回报的安全性资产,而隐瞒的收入则被看作是一种有回报的风险性资产。假定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目标都是追求预期收益的最大化,纳税人所选择的遵从形式是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应税收入,所选择的不遵从形式是故意低报应税收入。故意低报收入被查获后不仅要补税,而且要受到处罚。为了便于分析,还假定税收管理便捷、高效,因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很小,可以忽略不计;税务机关的检查能力足够强,并且高度廉洁,依法治税,因而违法的纳税人不可能通过贿赂等手段使税务执法人员徇私作弊。根据博弈论原理,可构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博弈模型,列出对应于不同策略组合的效用矩阵。
1、博弈模型基本假设。设纳税人的实际应税收入为I,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应税收入为D(D小于或等于I),适用比例税率t(t<1),纳税人的逃税概率为r,税务机关的查获概率或者逃税被查获的概率为P(0t),税务机关的检查成本为C,纳税人的预期收益以其税后净收入(或者税后可支配收入)来表示。首先来看纳税人的预期净收益。在欺骗税务机关的情况下,如果未受到查处,其预期收益为I-tD;如果受到查处,其预期收益为(1-t)I-ft(I-D),而纳税人在诚实申报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受到检查,其预期收益均为(1-t)I(不考虑纳税人受到检查时的遵从成本);再看税务机关的预期收益,在纳税人逃税的情况下,检查与不检查的预期收益分别为tI+ft(I-D)-C和tD;在纳税人不逃税的情况下,检查与不检查的预期收益分别为tI-C和tI。
2、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根据双方博弈的假设条件,得到征纳博弈的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表1)
在征纳博弈中,参与者所选择的战略既可能是纯战略,也可能是混合战略。在纯战略选择的情况下,由于检查概率和逃税概率要么为0,要么为1,因而征纳双方的博弈不存在均衡解。现在分析博弈双方选择混合战略情况下的均衡问题,即参与人以某种概率分布随机选择不同行动达到的均衡状态。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而言,选择混合战略就是分别选择一定概率的遵从或者不遵从和一定概率的检查或者不检查,也就是说检查概率P和逃税概率r都不等于0。当纳税人在欺骗与不欺骗情况下所获得的预期收益相等,并且税务机关在检查与不检查情况下所获得的预期收益也相等时,两者间的博弈就达到了一种混合战略纳什均衡,可以求出两者间的均衡解。
(1)检查概率的均衡解。给定检查概率p,纳税人选择逃税和不逃税时预期收益分别为:
选择逃税时的预期收益:
G1=[(1-t)I-ft(I-D)]p+(I-tD)(1-p)
选择诚实纳税时的预期收益:
G2=(1-t)Ip+(1-t)(1-p)
令G1=G2,解得p=1/(f+l)
(2)逃税概率的均衡解。给定纳税人的逃税概率r,税务机关选择检查与不检查的预期收益分别为:
选择检查时的预期收益:
R1=[tI+ft(I-D)-C]r+(tI-C)(1-r)
选择不检查时的预期收益:
R2=trD+tI(1-r)
令R1=R2,解得r=C/t(f+l)(I-D)
根据求解结果可知,当税务机关以p=1/(f+l)的概率进行检查,纳税人以r=C/t(f+l)(I-D)的概率逃税时,征纳双方的博弈达到均衡状态。这一均衡解意味着,逃税程度随着税务检查的边际成本的提高而提高,随着处罚率的提高而降低。
3、博弈均衡的启示。首先,税收管理广度与纳税遵从度具有相关性,税务机关检查的概率越大,纳税人偷逃税的机会成本就越大,相对来说纳税遵从度越高;其次,税收管理深度与纳税遵从度有很大的相关性,查获率与偷税概率成反比;再次,处罚力度越大,违法风险越大,违法成本越高,纳税遵从度越高。在适度管理中,管理与遵从呈正比关系,在过度管理或管理不到位情况下,管理与遵从则呈反比关系。要在征纳博弈中取得最佳效果,必须正确把握管理与遵从的阀值,也就是博弈均衡点,使之从强制型遵从向自觉型遵从转变。
三、纳税遵从影响因素具体分析
征纳博弈的结果就是能够达成征纳双方都接受的一种均衡,但在现实中,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行为、信息了解得比较清楚,而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信息了解得相对不够,这种信息的不对称,使得纳税人有机可乘。有研究数据显示,在我国现有纳税人中,40%的.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30%的纳税人通过辅导遵从税法,还有30%的纳税人遵从度不高。应当说,这一遵从度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不小,造成这一状况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管理因素。在管理措施上,主要表现在征管力量分布不均,税源管理比较薄弱,征管力度不够,导致偷逃税成为部分纳税人经常使用的小伎俩,初犯转变成惯犯,形成心理适应。同时,影响原本具有良好税收遵从意识的纳税人,造成其心理失衡,从纳税遵从转变不遵从,形成恶性循环;在管理手段上,稽查查获率与涉案定罪率偏低,处罚率低。在现实征管中绝大部分都取最低限处罚,没有根据偷税性质、情节、数额大小等标准进行处罚,这对少数存在侥幸心理不依法纳税的企业,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
2、纳税遵从成本因素。纳税人遵从成本高而不遵从成本低是重要原因。征管业务流程较为繁琐,纳税人面对两税务征管机构,使遵从成本偏高。而纳税人不遵从成本较低,对不遵从税法所受到的处罚偏轻和罚款数量规定上的弹性安排,加之税管人员的主观随意性,使纳税人的不遵从成本微乎其微,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纳税不遵从的主观故意。
3、法制因素。税收法律环境是规范征纳关系的刚性环境,能促使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纳税人依法纳税,而我国还没形成良好的法律环境,表现为:税收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备,这给了纳税人钻法律空子的机会,引发了懒惰性不遵从行为;税收执法程序不规范,税收执法手段软化,纳税人逃税成本小于遵从成本;税收司法保障体系不健全,纳税人偷漏税的侥幸心理增强。
四、基于税收管理影响提升纳税遵从的建议
尽管纳税遵从受到法律制度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博弈分析告诉我们,优化税收管理能够有效提升纳税人的遵从度。理解税法是遵从的基础,降低办税难度是遵从的保障,而严厉打击不遵从则是对遵从的最好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