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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税员应具备的税务判断能力

泽凡分享

按税收政策规定进行税务规划,既遵循税收法律,同时也能够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降低税收成本和税务风险。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企业办税员应具备的税务判断能力,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企业办税员应具备的税务判断能力

一、公司涉税岗位进行税务判断所面临的挑战及风险

1、国内涉税岗位进行税务判断的现状:大多数是以“学习文件+‘道听途说’+自己理解+结合企业情况”这样的程序,来完成一个税务判断。当前所处的税务环境又让这种判断变得极其复杂。税务判断是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事情,正如一个医生对病人的身体状况进行判断一样,来不得半点儿虚伪和错误,否则会出现很大的问题。作为涉税岗位的人员更想了解的是,税收政策为什么这样写,可操作的空间是否有?风险多大?依据在哪?

2、来自主管税务当局的挑战:如果按照我国成熟的司法体系中的公检法来看待。其内部的组织结构,我认为公安与税务稽查部门、检察院与税务管理部门、法院与税政(综合)部门,他们的职能是很相似的,那就是税务的部门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分工,还相互制约。而基层的税务机关属执行部门,有的业务是靠“口耳相传” 来完成的。有可能“传来传去”就变了味儿。所以,12366、税管员、科长、局长、市局有关部门对同一个问题的解答,出现不同的回答,这个就不足为奇了,其实答案只有一个。

3、所带来的风险:据某市国税局2007年税务稽查案件的分析来看:

收入类:被税务机关挖出“小金库”,占补税罚款总额的35%(户数的5%)。此类情况一般是税务机关在检查的过程中,因企业会计业务的处理不当而发现的。而账外账的暴露,如:某机械加工企业的销售收入账上,竟然没有记录下角废料收入,这种常识性的错误被税务稽查“一眼识破”,“顺藤摸瓜”查下去,结果记录废料收入的账外“小金库”被“一网打尽”;

费用类:费用归集不当,占补税罚款总额的50%。企业的涉税人员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处理业务不当,如:发月饼、餐费开成会议费发票、购物卡的发票开成办公用品或电脑耗材等等。不注重发票的真伪性的检验、与发票相关的证据准备等等,认为只要有发票就万事大吉了。

其它类:占补税罚款总额的15%。只注重账和会计报表的对应,而不关注经济现象,被税务处罚。如:在钢材旺销的时候,某钢材企业的利润偏低,造成钢材经营与大气候不符的现象。

4、出现上述情况,与公司税务岗位核算习惯及不准确的税务判断有着密切的关系,那就是公司涉税岗位:只关注点的问题,不关注面的问题;运用税务政策,只凭自己的理解,而不关注税务政策的立法和税务政策的本质;用自己的小聪明来应对税务的大政策.不知道税务知识产生效益的核心是运用,而不是背诵;企业的税务知识运用理解水平取决于其税务管理员的水平,他们更多的是与税务管理员进行沟通,而不去深刻理解税法的真实含义,靠人治而不是法制;用盲人摸象的方式来进行税务判断,随着税务机关信息化工程的日益加强,与之相对应企业税务信息化建设却几乎没有,更多还是靠人来判断。

二、应对思路

政策面前、人人平等,这将是征纳双方今后需要共同来关注。

1、国家税务总局对此发布的`《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55号),就不同性质文件的适用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

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企业所得税法》以及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2、上述规定实际上是界定了税务管理性、程序性、政策性文件的效力问题。各级税务机关、纳税人、涉税中介服务机构应正确把握税收管理性、程序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关系,考虑到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因此,税务机关不应把其内部掌握标准、尺度当作政策性文件来要求纳税人执行。这是一个纲领性文件。

税收政策性文件通常属于税收实体法范畴,其规定的内容涉及行为、所得是否属于应税范围、相关费用是否可以扣除等实体性问题。税收政策性文件的效力随着其上位法的变化而变化。而税收管理性文件、程序性文件则不同。其通常是税务机关为了执行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纳税程序而制定的文件,其并不一定随着税收政策的变化而失效。

税务管理性文件的作用,主要是供税务机关内部使用、参考、把握和考核,其更多考虑的是税务机关的征管便利。很多税务管理性文件纳税人看不到,也不是纳税人必须遵照执行的文件。比如:关于会议费税前扣除问题,有关税务的管理性文件规定需要参会人员提供: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允许税前扣除。笔者认为:这其实属于税务机关内部掌握的标准、尺度,而不是对纳税人会议费能否扣除的政策性规定。难道没有签到表就说明会没开吗?因此,对会议费税前扣除掌握的尺度是,证据要与事实结合使用,才能发挥其效用。

税务程序性文件是规范征纳双方的工作程序,是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的文件。比如:在纳税申报环节、申报期限的规定、相关事项报(备)批程序、时间等等。但税务机关的程序性文件要做到公开、透明、方便、人性化,才容易被纳税人接受并应用,这也是如何做好纳税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0.5%,这属于政策性规定。而对纳税人发生的项目是否属于业务招待费的判断,则不属于政策性规定,而是管理上的规定。如果简单的认为只要是餐费就是招待费的税务判断将是不准确、也是不全面的,这其中需要有很多相关证据来证明,若征纳双方出现争议,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将是最终的选择。

三、进行税务判断需要把握的几个要点

税务判断其实很简单,用两个词就可以概括,那就是征税、不征税。但很少有人去深入了解为什么要征或不征,因为中国现在的文章和培训很少有人在说为什么。那么问题来了,比如说:“餐费发票在税务上如何处理?”大多数人的判断是业务招待费。其实这个判断只是情况之一,从实质看应该有三种情况:一是成本,如在拍摄影视作品时作为道具出现;二是交际费,为生产经营而必须的一些应酬支出;三是个人所得,如果是家庭聚会,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则应被视为个人所得。三种情况税务处理的结果是不同的。

企业税务有五大类

(一)、按纳税人所属国税、地税管理分类:

1、国税、地税共管户

指纳税人需要同时在国税、地税办理有关税务并接受国税和地税管理。

2、纯地税户

指纳税人只需要在地税办理有关税务,受地税单独管理。

一般在税种核定时,纳税人应缴纳的各项税种需要分别到国税、地税办理的即是国税、地税共管户,而涉及的税种只需要到地税办理的就是纯地税户。

(二)、把增值税纳税人按年销售规模和企业会计核算水平分为:

小规模纳税人

最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2.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下同)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一律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2.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一律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按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划分:

1.A级纳税人

2.B级纳税人

3.C级纳税人

4.D级纳税人

详细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7月印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四)按对纳税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划分:

1.核定征收企业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2.查帐征收企业

纳税人能根据企业所得税条例及有关税收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设置账册,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向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并正确计算应纳税额,按规定报送纳税资料、履行纳税义务,保管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五)按纳税人规模来确定企业是否享受所得税20%优惠税率分:

1.小型微利企业

2.非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必须同时满足如下三个条件才归属于最新企业所得税法上所指的小型微利企业,否则属非小型微利企业,不享受20%所得税优惠税率。具体为:

(1)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必须是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2)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

(3)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企业税务做账流程

一、每月会计做帐流程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4、结账、对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二、记账凭证

1、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l)填制凭证的日期: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要按货币资金的实际收入日期、实际付出日期填写;转账凭证的填制日期可以按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写,也可以按编制记账凭证的日期填写。

(2)凭证编号:记账凭证必须编号,有利于查找。

(3)经济业务摘要:摘要是对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

(4)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是进行账务处理的基础环节。

(5)金额:记账凭证所列金额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关系到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正确与否。为此,计算必须准确,书写清楚、符合要求。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原始凭证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必须在记账凭证上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两者必须相符。

(7)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以便于明确经济责任。

2、记账凭证审核的内容:

(1)填制凭证的日期是否正确: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是否是货币资金的.实际收入日期、实际付出日期;转账凭证的填制日期是否是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或者是编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2)凭证是否编号,编号是否正确。

(3)经济业务摘要是否正确地反映了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

(4)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是否填列齐全。

(5)记账凭证所列金额计算是否准确,书写是否清楚、符合要求。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与记账凭证上填写的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是否相符。

(7)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是否齐全。

三、月末会计的计提、结转分录

(一)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

1、按工资总额14%提取职工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

2、按工资总额1.5%提取职工教育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费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费

3、按工资总额2%提取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二)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三)摊销费用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

(四)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五)结转各种收入

1、结转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2、结转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3、结转营业外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六)结转成本、支出、税金

1、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结转其他业务支出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支出

3、结转营业外支出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4、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七)结转各项费用

1、结转管理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2、结转财务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

3、结转营业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费用

(八)季度计提所得税

1、提取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四、结账工作

1、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2、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账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五、月末结账后要进行对帐

对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账表核对。

(1)账实相符。是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实有数核对相符的简称。保证账实相符,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由于会计账簿记录是实物款项使用情况的价值量反映,实物款项的增减变化情况,必须在会计账簿记录上如实记录、登记。因此,通过会计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发现财产物资和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有利于改进管理、提高效益,有利于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账证相符。是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有关内容核对相符的简称。保证账证相符,也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由于会计账簿记录是根据会计凭证等资料编制的,两者之间存在逻辑联系。因此,通过账证核对,可以检查、验证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内容是否正确无误,以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其相应的会计凭证(包括时间、编号、内容、金额、记账方向等)逐项核对,检查是否一致。如果发现有不一致之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予以更正。

(3)账账相符。是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记录核对相符的简称。保证账账相符,同样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由于会计账簿之间,包括总账各账户之间、总账与明细账之间、总账与日记账之间、会计机构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保管部门、使用部门的有关财产物资明细账之间等相对应的记录存在着内在联系,通过定期核对,可以检查、验证会计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便于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无误。

(4)账表相符。是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有关内容核对相符的简称。保证账表相符,同样也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由于会计报表是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及有关资料编制的,两者之间存在着相对应的关系。因此,通过检查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数据与会计账簿有关数据是否一致,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

六、月末编制会计报表要求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编报及时。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是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

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方可生效。

七、商业企业涉及的税金: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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