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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女性创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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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创业现在已经开始变得普通起来了,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了依靠自己创业来实现财富自由,下面由小编与大家分享湖北省女性创业,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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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北全省各级妇联开展了对婚姻法的广泛深入宣传,大力推动革除束缚摧残妇女的陈规陋习,全省妇女的婚姻家庭地位有了历史性的改观。

  改革开放40多年来,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湖北省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实践深入推进。各级妇联注重源头维权,积极实施社会化维权,推进实事化维权,着力探索建立妇女儿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不断从源头优化妇女生存发展环境,全省妇女和妇女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彰显,妇女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近年来,湖北省相继出台或修订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湖北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明确强调维护离婚、丧偶、出嫁等妇女群体的土地权益;湖北省《关于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通知》,对该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事关妇女权益的相关事项做出具体规定;《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规定,林权流转“应当经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协商一致”;《湖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三年行动计划》和《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在探索建立家事法庭、推行家暴告诫制度、在救助管理机构设立家暴庇护区等方面取得实效;2019年,《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正式实施,反家暴工作经费被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在妇联的推动下,湖北省在全国较早建立了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和分性别统计指标体系,并在全国率先设立了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全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占比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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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儿童民生不断改善

  通过大力实施湖北省妇女发展规划和湖北省儿童发展规划, 湖北省妇女儿童民生不断改善。2018年,《湖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和《湖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所涉及的健康、教育、经济等领域的百余项主要统计指标大部分已提前达标。一连串有温度的数字背后,是妇女儿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北省妇女文盲率达90%以上,到了2018年, 全省女性受教育年限达到9.35年,其中义务教育在校女生数为228.77万人,占比45.4%;普通高中在校女生39.47万人,占比47.9%。

  通过不断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均等化,湖北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湖北省共投资7.28亿元用于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病区和计生服务站建设,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全面覆盖,向妇女提供了覆盖整个生命周期特别是生育全过程的优质基本医疗保健服务。2018年,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2.0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4%。

  从2009年开始,湖北省委省政府把贫困妇女“两癌”检查纳入全省重大民生事项,同时积极对贫困宫颈癌和乳腺癌患者实施救助。2017年,全省“两癌”检查对象进一步从农村扩大到城镇。截至目前,全省累计为广大城乡妇女进行“两癌”免费筛查1000多万人次。

  随着各项社会保障的制度性覆盖,湖北省妇女社会保障水平也有了明显改善。截至2018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775.3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1161.95万人;女性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40.2万人和2017.2万人。各项参保率均稳步提高。

  与此同时,湖北在全国率先实施了“贫困片区儿童减贫与综合发展”试点项目,初步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彩虹行动,恒爱行动、点亮心愿等公益项目,每年令近20万名留守流动、孤残贫困儿童受益。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自2011年起实施“金凤工程”, 2019年,基金会出资100万元,资助贫困女大学新生2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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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半边天作用日益彰显

  新中国成立伊始,湖北省各级妇联广泛动员城乡妇女走出家门,投身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妇联积极为妇女的发展创造更多有利条件和平等机会,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引导城市妇女岗位成才。全省广大妇女全面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在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奉献智慧,建功立业,更多优秀女性实现了人生的出彩。

  2018年,湖北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46.64%;高校女性毕业生就业率达92.68%,其中女性博士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96%,高于男性博士毕业生2.7个百分点。

  近年来,湖北女性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高等教育在校女生人数达到88.91万人,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中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达36.5万人,占比48.5%。截至2018年,全省共培养女性博士后1672人,女性专家157人。

  2018年,湖北省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60%,提高5个百分点;市(州)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100%,市(州)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为15.38%,提高7.69个百分点。

  为引导广大妇女建功经济社会发展,湖北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省妇联每年举办“湖北省妇女创业创新大赛”等系列活动,组织优秀女企业家进行创业创新专题培训,并设立了湖北省妇女产业互助基金、妇女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和湖北省巾帼电商联盟,全省共创建各类示范基地及巾帼创业孵化园等创业服务平台1000多个,累计有166.3万妇女参加了“双创”培训。此外,省妇联还大力推进以2(家政服务、手工制品)+N(妇女特色产业脱贫、健康脱贫) 为重点的扶贫举措,每年举办 “湖北省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和“妇女手工制品展示展销会” ,“贫困家庭就业创业扶持计划”每年帮助全省5000名贫困妇女实现就业、帮助200户贫困家庭实现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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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联改革不断推进

  家庭工作不断深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各级妇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改革,妇联组织以“强三性”“去四化”为目标,积极扩大组织有效覆盖,重构组织形态、重塑工作格局、重筑干部队伍,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身边一个家”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社会化、项目化、网络化、群众化”的工作运行方式基本形成,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明显增强,也为全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自2013年起,湖北省妇联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大力推进项目化、社会化工作方式,通过成立省服务妇女儿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每年举办妇女儿童服务业博览会,搭建起对接妇女儿童需求、社会组织服务和各类社会资源的平台,面向妇女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增加,充分延伸了妇联的工作手臂。几年来,全省妇联系统共联系和服务各类女性社会组织2000多个,实施“公益木兰”项目500多个,募集爱心善款4000余万元,惠及300余万妇女儿童和家庭。

  近年来,湖北省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不断创新家庭工作方式方法,建立支持家庭和妇女发展的政策体系,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有力促进了全省家庭工作的开展。

  2015年6月,湖北省妇联联合省委宣传部和省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家庭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公益木兰”社区家庭服务中心建设试点方案》,在全省构建“1+2+N”的社区家庭道德服务体系,试点并推广家庭道德积分制,推动将家庭文明纳入省文明建设考评体系。与此同时,全省各地持续广泛地开展了“寻找荆楚最美家庭”和“我家最美故事”展演等活动,把最美家庭的故事、最美家风的影响最大限度地传递给群众,广大妇女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越来越多的家庭落地生根。

  70年克难奋进,70年砥砺前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湖北省广大妇女将继续用拼搏实现梦想、用奉献赢得出彩,在“中国梦·湖北篇”中扬巾帼之志、献巾帼之力、显巾帼之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功立业。在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湖北省妇女事业将不断写就更加绚丽的巾帼华章。

  湖北省妇联主席 彭丽敏

  70年的奋斗历程,让我们深切体会到:妇女事业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紧密相连,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改革创新,妇联组织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妇女事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广大妇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平等和谐的社会环境更加期盼,这些都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湖北省各级妇联将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始终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主线,不断深化妇联改革;始终把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生命线落到实处,切实代表和维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把党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妇女身边,为党凝聚妇女人心;将不断强化妇女思想引领,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引导她们把个人梦想融入建设现代化强省的湖北梦,融入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充分发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为谱写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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