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续交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个人续交社保需要办理哪些相关的资料,办理社保续交有哪些相关的流程。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个人续交社保需要什么资料,希望你们喜欢!
个人补缴社保怎样办理
方法/步骤:
1、《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的人员类别为哪些?
《通知》中明确,涉及人员为“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农业户口不涉及档案问题,故应明确为“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已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通知》中明确,应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故申请人应在到达退休年龄且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
3、个人可以申请什么时间段的补缴?
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提出申请,经存档机构初审材料并报请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个人可以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补缴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涉及补缴系数?是否记个人帐户?
《通知》规定,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即补缴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5、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中断是否可以通过本《通知》补缴?
《通知》中提到,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6、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
(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7、个人办理补缴应通过什么部门?
根据《细则》要求,已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本人可向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8、如果个人档案既不在单位,也不在存档机构的,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9、补缴时是否需要中断在缴的保险?
根据《细则》要求,申办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保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10、那些情况下不得申办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办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注意事项
办理补缴的人员,一定要仔细阅读补缴养老保险通告上的说明,带齐证件,除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灵活就业参保办理流程
一、档案托管: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或医疗保险前,须先到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并由档案托管部门按参保职工缴费年限核准程序,对原有的缴费年限进行核准。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并准确告知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
二、参保登记:市区灵活就业人员持以下证件、材料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
(3).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联系单》。
三、委托缴费:
(1).灵活就业人员凭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登记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网点开立个人储蓄存折账户,签订代理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委托书(协议)。
(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于每月25日前在委托缴费存折户中存入足够扣缴的金额,由江苏银行苏州分行按月代为扣缴。同时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缴费存折户合并使用,江苏银行苏州分行按先扣缴医疗保险费、后扣缴养老保险费的顺序进行扣款。
(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后,视同其缴纳同期生育保险费。
2、缴费标准:
(1).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分18个档次,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其一,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间最低缴费基数为190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1000元。如果选择最低缴费缴纳养老保险费,月缴费标准为380元。
(2).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按统一标准缴纳。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间的月缴费基数为1200元,月缴费标准为137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120元,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12元,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5元)。
3、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条件: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有1992年1月1日以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中断缴费时间的,可申请对中断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医疗保险条件: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者有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后中断缴费时间的,可申请补缴,其中首次参保人员最早补缴时间为2002年7月。
办理流程:
(1)、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符合上述条件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缴费存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医疗保险证》,至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提出申请,填写《缴费申请书》,注明补缴险种、起讫时间;补缴1996年1月1日后养老保险费的,还须选择补缴基数档次。
(2).经信息系统审核补缴条件后,灵活就业人员当即一次性存足应补金额,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实时扣缴并到账。
4、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从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职工医保待遇。
女参保人员生育待遇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女参保人员生育时,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其中:单位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视同其缴纳同期生育保险费。
女参保人员生育待遇结付范围和标准:
(1).生育医疗费:女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分娩时并发规定病种疾病,发生超过定额标准且符合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的生育并发症病种包括:羊水栓塞、难治型产后大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弥漫性微血管内凝血(DIC)、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重度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合并心力衰竭、妊娠合并脑血管意外、妊娠合并重度血小板减少、重症产科感染、产科多器官功能衰竭。
(2).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用人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按女职工本人产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
(3).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女参保人员生育的,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700元和围产保健补贴1000元。
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生育或流(引)产的,不享受生育津贴。
退休养老待遇需根据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综合因素确定。
佛山个人社保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法定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四家合作商业银行佛山市内各营业网点。
【需提供资料】参保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或照片回执。
【办理流程】
1、参保个人凭个人身份证到银行服务窗口领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2、参保个人根据银行前台工作人员的指导,规范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按要求粘贴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或相片回执。
3、参保个人交表后,需缴纳社会保障卡工本费(20元/人/卡)。银行前台人员开具票据给参保个人。
4、20个工作日内各银行通知参保个人到申办网点领卡。
5、社会保障卡需要激活才能使用,领卡时请即时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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