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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停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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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保险手册是什么,办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停办的手续是什么。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停止办理,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停止办理手续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精神,以“一卡多用,全国通用”为总目标,到2017年,实现社会保障卡可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为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应用,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4月1日起,扬州市区范围内停止发放《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以社会保障卡替代《手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4月1日起,市区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停止发放《手册》,统一发放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二、2017年3月31日之前已发的《手册》继续有效,作为办理退休、转移等相关业务的核对依据之一;《手册》遗失不再补发。

  三、市区参保人员可以到市、区两级社保机构或相关自助服务设备查询、打印社会保险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市社保中心网站(www.jsyz.si.gov.cn)、“扬州社保”官方微信公众号(yangzhousi)查询参保缴费明细。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养老保险手册的作用

  主要作用: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2)记载参保人员历年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

  (3)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和查询个人账户的凭证。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是记载参保职工基本情况及企业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凭证,是职工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依据。1995年以前的缴费记录由企业填写,市社会保险处审核记录并盖章;1996年以后的缴费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清单每年发放一次,按顺序依次粘贴在《手册》上。《养老保险手册》人手一册,由市社会保险处核发,职工本人保管。由企业代管的,每年的缴费记录必须与职工本人见面,并由职工本人签字认可。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是记载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凭证,记载了每个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缴费金额,是退休时计发其养老金的重要依据。每年上半年的每月下旬,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处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进行审核。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本人各类参保证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除《社会保险卡》外,其他各类参保凭证均应准确、完整填写各项基本信息,粘贴参保人员证件照片,并交社保经办机构加盖核发单位钢印。

  3.各单位至江苏银行苏州分行指定网点或窗口领取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卡》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领取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卡》时,还须提供制卡费用付款收据。

  4.原在市区统筹范围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市区统筹范围内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领个人编号的,原已领取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可继续使用,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其原手册上填写市区统筹范围个人编号。对此类人员,或在市区统筹范围内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但不属于市区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人员,参保单位应在《苏州市区企业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等表单“备注栏注明“不领手册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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