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入需要什么资料
当我们在对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问题进行回答的时候,就应该要对社保转移定义有所了解。社保转入的条件是是什么,社保转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保转入需要什么资料,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个人社保转入所需资料
事项名称 | 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转入 | ||||||
行使依据 |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 2、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京劳社养发【2007】21号) 3、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9号) 4、关于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过程中若干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31号) 5、关于下发《北京市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险发【1999】8号) 6、关于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社会保险费实行按月扣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保发【2005】90号) 7、关于印发《关于超过国家规定劳动年龄的本市城镇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5】111号) 8、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 9、关于印发《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失发【1999】129号) 10、关于执行《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失发【2000】245号) 11、关于执行《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8】27号) 1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13、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5号) 14、关于灵活就业人员门(急)诊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9】56号) | ||||||
办理主体 | 受委托单位 | ||||||
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
办理条件 | 在我中心个人存档人员,每月1-20日之间,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在我中心办理缴纳当月养老、失业、医疗三项社会保险的业务。 | ||||||
办理过程 |
1、提交申报材料。 2、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三十四); 3、签订《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一式两份); 4、领取告知单;个人根据缴费标准,在邮政存折(或京卡借记卡)中足额预存应扣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收费 | ||||||
法定期限 | 无法定期限 | ||||||
承诺期限 | 无承诺期限 | ||||||
办理部门 | 北京市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
办理地点 | 西城区德外塔院胡同8号; 西城区南新华街58号(厂甸市场三层) | ||||||
联系电话 | 010-59657945,010-63170716 | ||||||
监督电话 | 010-59657878 | ||||||
办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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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流程手续
一、转移年龄规定:
男性参保人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满40 周岁,不用立即办转移,等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到待遇领取地。如果男性参保人不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不满40周岁,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可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二、社保转出手续:
方法: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的社保服务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在外地就业并参保后,可向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出示原工作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三、社保转入手续:
方法: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但单位的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异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新旧参保地的社保机构通过在国家或省的信息平台进行联系以及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一般情况下,参保人不用两地跑。
四、跨省转移的基金转移标准:
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之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之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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