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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办理城镇居民医保手续

嘉敏分享

  想要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办理重庆市的城镇居民医保的手续是什么。重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具体来了解下。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重庆市办理城镇居民医保手续,希望你们喜欢!

  重庆市办理城镇居民医保手续

  一、重庆城镇居民个人参加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1、本人办理。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直接到区县社保经办柜台或社保自助一体机直接办理。

  2、委托他人办理。

  (1)委托人填写《重庆市委托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单(个人)》;

  (2)受托人持委托人出具的《重庆市委托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单(个人)》、委托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区县社保经办柜台或社保自助一体机直接办理。

  二、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持委托人出具的《重庆市委托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单(个人)》、委托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重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方法

  普通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不连续参保,普通门诊定额包干资金不再结转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使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2016年的额度为每人80元。定额包干资金可以用于参保人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当年未使用的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

  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使用并且报销比例100%。需要注意的是:普通门诊定额包干资金属于居民医保基金,不属于个人所有。对没有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额包干资金不再结转和使用。

  还可享受哪些报销?

  可定点在基层医疗机构按比例报销100元

  2017年,参保的城乡居民和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在享受门诊定额包干报销基础上,还可享受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其报销标准为: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以及一级以下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并发生属于我市医保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的参保人员,居民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年报销限额100元/人;未在基层医疗机构定点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属于我市医保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年报销限额60元/人。

  大学生2016年9月-2017年8月学年度的普通门诊按100元/人定额标准由其单位所属的内部医疗机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及报销限额等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市人社局提醒,参保人员对我市居民医保政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市人力社保热线电话12333。

  目前参保后能报销多少?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扣除100元/次的门槛费,甲类药品一档报销:一档80%、二档85%;乙类药品先自付10%,再按80%、85%比例报销;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扣除300元/次的门槛费,甲类药品一档报销:一档60%、二档65%;乙类药品先自付10%,再按60%、65%的比例报销;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扣除800元/次的门槛费,甲类药品一档报销:一档40%、二档45%;乙类药品先自付10%,再按40%、45%的比例报销;

  计算办法:报销金额=(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门槛费)报销比例

  提高

  今年9月~

  2017年6月

  参保缴费的

  一档140元/人·年

  二档350元/人·年

  2017年

  7月~9月

  参保缴费的

  一、二档每人每年还将加收财政补助标准

  目前全年报销

  封顶线

  一档8万元

  二档12万元

  重庆医保缴费介绍

  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

  个人每个月缴2元,单位按基本医疗缴费基数的1%缴纳。

  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退休的人员个人不缴纳基医疗保险费,随所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核定;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含参照行政机关工资管理的单位)低于上年度本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

  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0%核定

  缴费方式

  (一)工商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缴费

  (二)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

  (三)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WAP手机银行缴费方式和查询缴费机

  缴费年限

  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备注:如果职工在缴足最低缴费年限仍未达到退休年龄,职工应继续缴纳医保费;达到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须由用人单位按西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继续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费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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