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保险备案流程
生育保险备案有哪些需要准备的材料,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的流程是什么。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武汉生育保险备案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武汉生育保险备案流程
1.请您在怀孕3个月之内到人事部门领取本《须知》,填写生育保险相关备案表格,并在怀孕5个月之内办理好备案手续,根据江夏社保局的有关规定,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备案者,不能报销生育保险。
2.在您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请将相关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提交至学校人事科办公室,申报生育保险。如果您爱人是我校已参保的教职工,同样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请将用于您报销的所有材料再复印一套。
办理生育登记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
2.结婚证
3.计划生育证(由计生委出具生育指标)(相关证件资料都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需在江夏区内及武汉市内生育的参保人员要填报《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具体医院选择见后医院选择方法)
5.需在市外异地生育的(符合异地就医标准的)参保人员需要填报《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一式三份。
江夏区内定点医院的选择:
一、所有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不分户籍所在地)都可选择在江夏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在江夏区城区的必须选择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
江夏区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江夏区人民医院(武汉市第十四医院)、江夏区中医院、江夏区妇幼保健院。
二、因病情需要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无法治疗的,由定点院科室主任出具病情说明,医保科开具转诊证明并盖章方可转到我区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转诊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武汉市市妇幼保健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
武汉市内及外地生育的医院选择:
三、如夫妻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在武汉市内城区(武昌、洪山、江岸、江汉、硚口、东湖高新、沌口、青山、汉阳)的,可选择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武汉市市妇幼保健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就诊。
例如:男方或者女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在武昌的,选定点医院可选择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广州军区总医院(陆军总医院)。
男方或者女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在汉口的,可选择武汉市市妇幼保健院。
四、如夫妻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在在外地(武汉市远城区或武汉市外户口)的,需回到户口所在地生育的,需填报 “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并由单位盖章、户籍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各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请询问当地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户籍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五、如因个人要求到上述范围之外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单位经办人可按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为职工办理生育登记,职工生育后可领取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
武汉生育保险就医登记办理
1、职工诊断妊娠后,由单位到区社保处(东湖分局)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生育证》(计生部门出具)复印件、申请人生育保险缴费记录、表1一式五份。(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需带原件,交复印件)
2、失业人员的生育就医登记由本人办理,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持失业证明(失业保险金领取存折、就业证或失业证)前往。
3、计划生育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武汉市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表2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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