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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社保办理

嘉敏分享

  社保怎样办理,重庆社保的办理流程是如何.办理重庆社保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重庆社保办理,希望你们喜欢!

  重庆社保办理

  1、 参保单位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4)《工商登记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办事处才提供);

  (5)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劳动合同);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证明企业经营状况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8)用于拷贝社会保险参保业务表格及资料的U盘一个;

  备注: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非法人单位须另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对该非法人单位出具的参保委托授权书。民办非企业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有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

  2、参保单位到社保局领取并按要求填制《社会保险登记表》、《重庆XX区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新增人员信息采集表》(须提供纸质和电子资料)、《社会保险参保单位银行结算帐户情况表》(以上表格均一式两份,可在XX区社保局网站上下载)

  3、 参保单位带齐所需纸质及电子资料到社保局参保管理窗口审核

  (1)办理人员审核单位所交纸质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填写的《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重庆XX区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新增人员信息采集表》、《社会保险参保单位银行结算帐户情况表》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齐全;

  (2)校验参保单位报送的电子文档(《重庆XX区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新增人员信息采集表》)是否规范;

  (3)经审核合格,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手续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997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我公司社会保险编号为:4604650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三资、私营企业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 22% 7% 20% 7% 13% 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

  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我公司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如下:

  住房公积金开户行:工行花桥`支行

  住房公积金单位编号:320290002954748

  中心编号:3202001 ;网点号(结算点号):0091;交易代码:3538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武汉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在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3%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2%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1%计缴。)

  注:每月5日至每月18日之前在所管辖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每周四下午不办理业务

  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参保职工身份证,劳动合同.(以上都需要复印件).参保人员照片.到社保登记窗口办理新开户登记.

  新开户后发给社保登记证.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计算每月应缴金额.

  缴费.

  由企业填写手册,由社保复核.

  医疗卡三个月后发放,发给参保人.

  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没办理过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三张、户口本的户主页和本人页

  办理过的,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蓝本复印件、彩照一张,相关的社保所需要的表格,即可。

  要不您再问问大兴区的社保中心啊,具体什么流程应该他们最清楚的。

  所有员工要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一、申报时须准确填报本单位员工的参保险种。

  各户籍类型对应的参保险种如下:

  ★本市城镇户籍必参以下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本市农业户籍必参以下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外市城镇户籍可选择参五险或四险 (即有两种参保选择)

  第一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

  第二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险)

  ★外市农业户籍可选择参五险或四险 (即有两种参保选择)

  第一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

  第二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险)

  ★台港澳及外籍人士只可参以下三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所有参保人员需填报《个人信息登记表》,然后填写《增员表》。

  填报好所有资料后,提交。

  社保咨询电话:12333

  重庆社保参保指南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统一到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填报《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③地方税务登记证;

  ④本单位每个职工的《个人基本情况表》。

  流程: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行业统筹的用人单位,统一到市社会保险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参加工伤保险市级直管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行业统筹的用人单位,统一到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其中有区县(自治县、市)分支机构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要落实到其区县(自治县、市)分支机构。

  非全日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向负责统一受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本人按个人参保办法办理。

  个人参保登记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街镇社会保障所或社区居委会。

  办理时间:每月1-20日办公时间。

  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件)、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等未就业证明。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提供退休证(原件及退休件复印件,若属单位退休的须提供原单位破产协议书或解体批示等材料)、有双解协议的需复印双解协议。新参保或原未办理社保卡的人员需提供一张一寸红底或蓝底的彩色登记照并缴纳25元以办理社保卡。

  办理流程:每月1-20日办理参保登记→次月15-20日领取银行缴费卡→22日前将当年医保费足额存入缴费卡中→23-25日银行扣款→缴费次月可到银行查询扣款是否成功。如果未能成功扣款,请在中断缴费3个月内到参保地街镇社保所查询原因并办理补缴手续。

  大病医疗保险

  按照《办法》,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在渝高校大学生、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均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只要满足条件,就可在享受基本医疗报销的基础上,享受自付费用“二次报销”。

  值得一提的是,大病保险资金来源于当年居民医保筹集的资金或历年结余基金。参保人员不用额外缴费,就能自动享受待遇。

  起付线标准:

  2016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25元/人,起付线标准为:12917元。

  报销比例: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报销比例可分三段累进补偿:起付标准10万元(含)以 内、10万至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分别报销40%、50%、60%。大病保险费用的结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人每年累计补偿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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