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居住证新规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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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之前必做事项:申报居住登记
解读
【前置条件】
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所需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其中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申报方式】
①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②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③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①来蓉人员申报居住登记是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
②采集点申报和网络自主申报的居住登记信息,经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通过后,申报信息进入系统方可生效。
居住证办理条件
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连续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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