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贵州的中小企业扶持的相关政策是什么。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贵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贵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优惠政策享受主体
1、享受主体界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注意: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
(3)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一条
2、不适用的情况
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
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查账征收企业
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当期所得税累计的实际利润额
适用税率
≤20万元
≤20万元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
无要求
≤30万元
减按20%的税率计算
核定征收企业(定率)
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当期所得税累计的实际利润额
适用税率
≤20万元
≤20万元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
无要求
≤30万元
减按20%的税率计算
核定征收企业(定率)
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
新办企业
当期所得税累计的实际利润额
适用税率
≤20万元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
≥20万元,≤30万元
减按20%的税率计算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
各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安徽省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
安徽省经信委从完善项目储备、调度、督查、验收、评价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促使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发挥效益。其中明确,将加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绩效评价好坏与下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安徽省将结合编制年度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围绕专精特新、产业集群龙头企业、成长性小微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立全省中小企业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加强跟踪调研,提前捕捉发现一批前期工作扎实、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项目,为好中选优申报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创造条件。从2017年开始,对2014年以来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行季调度、年通报制度,对已建成投产并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再调度。开展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查和督查,重点督查项目调度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明确问题整改的时限、措施等,确保项目按要求实施完成。
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首批10个项目签约
2月27日,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签约仪式在成都顺利举行。
根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促进四川省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积极转变中小微企业扶持方式,设立了“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该基金采取母子基金的模式,并在全国首创创新融资子基金,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此次签约,首批共有十家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股权基金及创新融资基金签订投资意向协议及投资协议。此次签约的项目聚焦我省实体经济,重点在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和金融服务平台等领域。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透露,目前,还有一批项目正在密切跟踪中。下阶段,中小企业基金将进一步加强资本与项目的有效对接,实现企业发展与资本增值带来的互利共赢。
山东“产业互联网云平台”上线 着力解决中小企业成长“痛点”
山东“产业互联网云平台”2月27日宣布上线,将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的的项目、资金、人才匮乏等“痛点”。
“产业互联网云平台”由山东联通负责开发,包括公共服务、市场营销、经营管理、专属应用、员工生活等五大板块,能够满足中小企业获取公共服务信息、捕捉项目商机、拓宽融资渠道等发展需求。
山东联通已与山东省政府签署《深入推进“互联网+”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该公司将把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带给山东中小企业,持续帮助中小企业实现企业科技和管理的创新。
“产业互联网云平台”上线后,计划先期向50万有代表性的中小企业演示“产业互联网云平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鲁企帮帮)”应用,同时推广适合中小企业的大数据精准营销、物联网应用、云服务等帮扶内容。
云南国税全面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016年,云南国税共计为小微企业增值税减税40.2亿元,其中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减免增值税37.90亿元,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减免增值税2.29亿元。
从云南省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户数来看,受益企业数量逐年增多,加上营改增从地税部门接收的户籍,从2011年到2016年,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享受户数从46.07万户增长到113.61万户,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享受户数从7.41万户增长到25.84万户。全省小微企业受益面在逐年扩大,得益于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升级,切实有效地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
小微企业优惠力度逐年扩大,减免税款逐年递增。从2011年到2016年,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税从1.25亿元增长到37.90亿元。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税从0.18亿元增长到2.29亿元。小微企业政策的落实,有力地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降低小微企业税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自身竞争力。
云南政府采购预算要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2月15日,云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云南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列明32个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34个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在编制采购预算时,采购单位还应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目录》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包括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等32个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包括交换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磁盘阵列、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软件开发服务、票据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34个项目。
根据要求,我省公务用车采购应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采购单位应在编制采购预算时,制定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计划,执行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政策,并在年末将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情况统计后送同级财政部门。
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上海再增54家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上海市经信委对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服务机构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服务机构资质予以重新确认。
上海再增54家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据上海市经信委今天发布的消息,目前经认定的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已达300多家,这些服务机构在促进上海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过程中起到了良好的服务示范作用。
其中,综合服务机构要动态跟踪国家、市、区县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中小企业政策,及时形成政策解读材料,并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及时对中小企业的困难、问题和诉求进行解答、汇总、分析,并报送上海市中小企业办。
陕西实施中小企业“八大行动计划”
陕西省《中小企业“十三五”创业创新发展规划》正式出台。“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将以实施中小企业“八大行动计划”为抓手,多元化推动全省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实现创新发展,力争到2020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58%,全省民营企业超过70万户。
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将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八大行动计划”,包括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行动计划、中小企业品牌提升培育行动计划、“千企示范、万企转型”行动计划、“互联网+”中小企业创新行动计划、中小企业成长梯队培育行动计划、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拓展行动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兴企行动计划、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应用提升行动计划等。
其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行动计划方面,将加大对国家级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双创”基地和县域工业集中区主导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到“十三五”末,全省建成国家级和省级小微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80个。
中小企业品牌提升培育行动计划方面,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支持,建立品牌梯级培育库,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型建材、新材料、机械制造等领域培育和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知名品牌。到“十三五”末,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专精特新”产品2000个。
“千企示范、万企转型”行动计划方面,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加快对中小企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重点支持轻工、纺织、食品、机械、化工、建材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加大改造力度。到“十三五”末,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超过1000户,带动全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企业超过10000户。
“互联网+”中小企业创新行动计划。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以及高性能计算机在企业生产方式、经营模式、组织形态等方面的应用,提升中小企业的装备及生产、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拓展行动计划方面,以推动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为重点,积极培育后备上市企业,推进一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拓宽融资渠道。
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全面投入运营
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东风吹拂下,在国家工信部、财政部,以及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历时三年的努力,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正式上线运行。2016年11月,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省枢纽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通过了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组织的专家验收。
截至2016年12月1日,我省22家平台网络建设单位全部通过竣工验收。
借助这一政策东风,在甘肃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的组织和支持下,2013年7月,国家工信部和财政部批复《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正式将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列入国家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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