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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2)

嘉敏分享

  广州医保新政三大变化

调整的政策内容

现行政策

拟调整政策

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大病保险资金的部分

50%

60%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由大病保险资金的部分

70%

90%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12万元,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增加3万元;连续参保满5年的,增加6万元。

40万元;连续参加2年及以上的,提高至45万元;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不设封顶线。

  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将大幅提高:

  其中,个人自付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比例由50%调整到60%;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累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后,参保人所发生的住院及门特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由70%调整到90%。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至40万元;连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政策向困难群体倾斜:

  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不设封顶线。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个人无需另外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新调整的城乡居民大病政策增加费用支出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支出,个人不需另外缴费。《通知》规定,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因待遇调整所增加的支出,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列支,具体清算办法由我市医保经办机构与承办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商定。

  全面实现一站式结算:

  此外,《通知》拟实现“一站式”结算。即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医疗费用信息和基本医保支付信息的共享,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确保参保人方便、及时享受各项医保待遇,切实减轻资金垫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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