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
天津的公积金政策有哪些,关于公积金有哪些有哪些相关的了解。天津公积金的贷款条件是什么。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
近日,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中对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作出了调整,具体如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30%;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50%。
不过,此次只对首付比例作了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贷款期限并未变化。
另外,该《通知》将从2016年12月30日起施行,2021年12月29日废止。
而在2016年12月30日之前购房的,按原政策执行;在2016年12月30日(含当日)之后购房的的,按《通知》执行。
注:借款人的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以市国土房管局网签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为准。
六大因素影响贷款额度
1、贷款最高限额
每个城市都有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和个人不同
以北上广深为例(首套房)
北京:夫妻120万,个人120万
上海:夫妻120万,个人6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
广州:夫妻100万,个人60万
深圳:夫妻90万,个人50万
2、房贷首付比例、房屋总价
公积金贷款额度受房贷首付比例、房屋评估总价的影响,最高贷款额度≤房屋评估价-首付
比如北京一套200万的房子,首付20%,贷款额度≤200-40=160万,由于最高限额是120万,那么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限额,即最多只能贷120万。
3、月收入与月缴存额
有的城市以月收入、月缴存额作为贷款额度评估标准。
比如北京:最高可贷额度=(家庭月收入-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
其中,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假如月缴存额为2000元,缴存比例12%,贷款20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323元,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为56.72
月收入=2000/12%=16667元
最高贷款额度=(16667-1323)/56.72=270.52元,取最高限额120万,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缴存比例、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数据来源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账户余额与借款人年龄
有城市把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借款人年龄作为评估贷款额度的标准,但各地计算公式有差异。
比如:
北京:没有明确规定贷款额度受账户余额影响,但是要符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深圳: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X14倍
具体要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5、缴存基数
有城市规定公积金贷款月供本息合计不能超过缴存基数的50%
比如深圳:1)房贷月供本息合计≤缴存基数X50%(按等额本息计算)
2)如果夫妻共同还贷,则房贷月供本息合计≤(主贷人缴存基数+次贷人缴存基数)X50%
6、建筑面积
有的城市会以建筑面积作为贷款额度评估标准,比如北京: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首套房,房贷最高限额120万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住房,房贷最高限额80万
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算法
现行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所有房款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上限四方面分别计算,以其中最小值为借款人的贷款额度,但不能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1、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备注】:
1、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2、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二、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1、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2、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其中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为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评估价格的较低值。
3、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50%。
4、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6、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所需费用的70%。
三、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2、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3、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四、按照公积金贷款上限计算
根据现行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2017年天津公积金贷款上限以家庭为单位,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为60万元,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为40万元,第三套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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