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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契税减免政策

嘉敏分享

  国家经常推出一些契税减免政策,那2017年有哪些契税减免政策。辽宁的契税减免政策有哪些新消息。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辽宁契税减免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辽宁契税减免政策

  根据该政策,正式开始实行本市内购买的首套房都可以按照新政缴纳契税。对于符合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条件,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者,依旧按照1%税率契税缴纳;90平方米以上都按照1.5%的契税标准执行。

  2月25日,楼市“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政策宣布暂停实施,同时明确22日起实施的契税优惠新政也暂不落地,即原本从22日起实施的144平方米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从3%减为按1.5%纳税的优惠也暂时不实施。

  根据新政,2月22日至2月24日多缴或少缴契税的纳税人,即日起按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税、补税手续。

  辽宁省房产契税率热点问答

  1、什么是契税及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2、契税的征税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1、如何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3、契税的计税依据: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②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③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成交价格,指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4、契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

  契税税率为3%?5%。

  《辽宁省契税暂行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的税率为4%,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的,税率暂减按3%征收。

  1999年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效启动房地产市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5、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6、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房产契税新政策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炒房行为将严格受限

  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这一表述引发高度关注,可以预期,明年想要投资投机性购房,就比较困难了,因为炒房行为会受到严格的限制。

  “住房属于居民最基本的耐用消费品,功能是居住,基本属性不是投资品,不是用于投资和投机赚钱。”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对中新网记者表示,这意味决策层清醒认识到房子的定位,不容忍投机的泛滥,如果采取措施真正使住房回归居住属性,未来有助于房地产市场挤出泡沫,显现真实的供求关系,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最新房产契税政策,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行契税新政策第一条第二项之外,其余地区均适用本政策。

2016年最新房产契税政策
购房情况建筑面积调整前税率调整后税率
首套住房90(含)平方米以下普通1%,非普通3%1%
90-144平方米普通1.5%,非普通3%1.50%
144平方米以上3%1.50%
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含)平方米以下3%1%
90平方米以上3%2%
适用于全国各地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除外)

  近日,经连山区地税局、龙港区地税局与两区财政部门沟通和协调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将购买新商品住房契税补贴政策延长至2017年2月28日。

  为鼓励消费者投资置业,我市出台了《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葫政办发【2015】128号),在百姓购房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对购买面积在168平方米(含168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含二手房),给予契税缴纳额的全额补贴;对购买面积在168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含二手房),给予契税缴纳额50%的补贴。(商业网点不给予奖励政策)。购买新商品住房(不含商业网点),凭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不动产发票及契税完税凭证办理契税补贴。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不动产发票及契税完税凭证的开具日期需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内。购买二手房(不含商业网点),凭辽宁省自然人存量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审核事项告知单及契税完税凭证办理契税补贴。辽宁省自然人存量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审核事项告知单及契税完税凭证的开具日期需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内。

  眼下临近年底,距离之前规定的办理契税补贴截止日期越来越近,房产大厅办理缴纳税务和办证的群众陡增。为有效缓解纳税人缴纳契税排队拥挤问题,更大限度地方便于民,连山区、龙港区将购买新商品住房契税补贴受理业务时间由今年年底延长至2017年2月28日。按照新的规定,购买新商品住房(不含商业网点)凭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不动产发票的开具日期需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内。

  住房契税补贴受理政策延期仅针对新商品住房,而不包括二手房交易。二手房交易契税补贴受理截止时间不变,为今年年底。为提高服务效能,市产权处业务大厅实行联合办公,建立了一站式窗口服务体系。国家住建部门发证期限为10个工作日,而市产权处发放房证一直高效运转,保证百姓5个工作日准时取证,如果有特殊需要可以自行进行业务代理,则第二天取证。

  为应对办证高峰,产权处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周六正常办公;工作人员提前上岗;业务大厅提前开放,所有科室的科长和副科长全部在业务大厅直接面对百姓,解答百姓的相关问题;打破原有的工作模式,创造性地提出了“A岗+B岗”工作新机制,全天连续办公实现便民服务,实现了百姓需求与办理业务无缝对接;利用智慧服务网,实行发放预约号码,减少房产大厅等待的人数;增加办公时间,实施中午不休息连续办公,下午延时下班,要求办理完群众相关业务,方可下班;派人维持纳税发号秩序。市产权处提示,为避免拥挤排队,办理新商品住房契税补贴的群众可尽量错开年底的办证高峰,选择明年1-2月办理;二手房交易契税补贴则需尽快办理,不要错过办理有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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