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环保新政策要求
环保行业发生了很多大事,雾霾的加剧,引发了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关注。关于环保问题大家都很重视。国家对于环保的政策有哪些。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国家环保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环保新政策
“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
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这也是新《环保法》通过后修改的第一部单项法。
该法案明确提出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并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把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提升到同等重要的水平。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取消了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罚款50万元上限额度的规定,变为按倍数计罚,并提出按日计罚。专家表示,这是重典治霾的具体体现,必将对污染企业产生巨大的震慑作用。
修订施行8年的《水污染防治法》
2016年6月12日,环保部网站发布《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这是《水污染防治法》施行8年以来的较大规模修订。
修订主要内容有:加强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与生态保护,规定建立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动协调机制,组织评价,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完善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做好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等制度的衔接,完善环境监测制度,并建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强化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工业废水、地下水污染、农业和农村水污染、船舶污染防治方面,分别实施针对性的措施;未监测工业废水最高可罚20万。
制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消减行动计划》
2016年7月8日,工信部、财政部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
根据《计划》,到2018年,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消减330万吨以上,减少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DMF)等溶剂、助利使用量20%以上,低(无)VOCs的绿色农药制剂、涂料、油墨、胶黏剂和轮胎产品比例分别达到70%、60%、70%、85%和40%以上。《计划》提出实施原料替代工程、实施工艺技术改造工程、实施回收及综合治理工程等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排污许可证将于2020年实现“一证式”管理
2016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简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现“一证式”管理。
根据方案将分行业推进排污许可管理,逐步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率先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年全国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
环境保护税法表决通过
2016年12月25日,环境保护税法获得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环保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制定环保税法的一个很重要原则是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衡转移。纳税人为在我国领域和管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税对象则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在税负方面,草案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允许各地在规定基础上进行上浮。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的税负将会增加,因为现行排污费也同样是各地有别,比如北京的收费标准是最低标准的8-9倍。
18个环保政策大动作
1、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适时组织开展督察“回头看”。
2、继续加强环境立法,推进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
3、推进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支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4、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指导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14个省市完成此前划定任务。
5、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完善大气环境管理制度,部署推进O3污染防治。
6、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散煤和小散乱污企业群治理、中小锅炉淘汰、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等工作力度。
7、深化机动车环境管理。
8、加强重污染天预测预报和预警会商,继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9、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以贯彻落实《水十条》为主线,督促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10、配合住建部门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
11、指导各地开展2.8万多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12、各地工业集聚区要在2017年底前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13、全面实施《土十条》,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
14、继续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和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15、稳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16、加快排污许可制实施步伐,尽快形成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精简高效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17、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加强改革试点的协调指导、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
18、制定相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7月1日实施的十个环保新标、新规
1、环保部要求:关于7月1日实施的环评审批基本信息表,明确盖章为建设单位。
2、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火电、造纸行业的具体发证范围,要求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国火电和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试点北京市、保定市、廊坊市的钢铁、水泥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从2017年7月1日起,上述行业企业应持证排污,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3、新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7月1日起全面执行。
4、《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7月1日起全面执行,标准要求,新建企业自2015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7年7月1日起,其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的相关规定。标准中明确定义“石油化学工业”是以石油馏分、天然气等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工业。意味着适用于以煤气化为龙头、合成气为主要中间产品的现代煤化工行业的污染物排放国标仍未出台。标准中关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部分,并未包括二氧化碳,说明二氧化碳不属于大气污染物。但未来如果对煤化工行业征收碳税,将极大影响煤化工项目的经济性。
5、环保部发布的《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行终身责任制。
6、根据有关规定,2017年7月1日起,山东省相关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帐及定期报告制度。环保部门依法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许可证要求排污的行为。
7、儿童油漆标准实施(2017年7月1日正式)
更加严格地规范了甲醛、VOC等有害物质的限定值。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8)标准相比,儿童漆标准严格限定了VOC、游离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量等有害物质的限定值,例如室内漆对甲醛含量的要求为100毫克/千克,儿童漆限定要求为5毫克/千克;室内漆对VOC含量的要求为 120克/升,儿童漆限定要求为10克/升
8、关于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3.5吨的车为重型柴油车!7月1日正式实施国五标准!
根据2016年环保部、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4号公告)
自2017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客车执行国Ⅴ排放标准。
在2017年7月1日之前已购买的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客车,可在2017年7月31日前凭2017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开具的正式发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在2017年7月1日之前(不含7月1日)已从外地转出的符合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客车,可在2017年7月31日前凭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记录,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
9、珠海7月起实施新环保条例,大幅提高环境违法成本!
修订的《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可谓珠海有史以来最严厉的环保法规。《条例》首次纳入“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时应安装噪声污染防治设备,对违法闲置、拆除、改装、损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行为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此外,条例还新增了两款专门针对噪声污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施工噪声控制制度。
10、河南省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试点行业开征VOCs排污费
经河南省政府同意,决定对部分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近期,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环保厅联合印发VOCs收费政策文件(豫发改收费[2017]524号)。这是继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四川、天津、云南等省(直辖市)之后,全国第19个出台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征收政策的省级地区(包括直辖市)。政策规定河南省辖区的VOCs从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征收排污费,确定VOCs污染当量值为0.95千克,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河南将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先对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征收;VOCs收费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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