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关新政有关代购严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打击网络诈骗。下面小编整理的关于代购海关新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海关代购新政
人肉代购将被限——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人肉代购将被限,海关:超自用数量行李不放行
从6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5类境行李不予放行,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
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实施。公告规定,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记者了解到,公告中的“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人肉代购将被限,微商代购或将告别舞台
人肉代购将被限,微商党该郁闷了!个人正常携带不受限,但要有明显商业用途那就不行了。也就是说如果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又或者是“人肉代购”的话,在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的问题。
人肉代购将被限 微商代购或将告别舞台
从6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5类入境行李不予放行,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
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实施。公告规定,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记者了解到,公告中的“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业内人士对新政的理解是,比如:以皮鞋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一两双皮鞋进境不会受影响,但如果一名旅客携带五六双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进境,就可能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 不予放行。
也就是说,如果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又或者是“人肉代购”的话,在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的问題。
记者举例一些常见物品相关规定及免税额度?香烟:旅客从香港、澳门可免税带回香烟20 〇支(一条),从其他地区可免税带回香烟400支(两条)?光碟: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而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均属于不予免税商品,按规定征税?如需从境内带出并带回的,请在出境前主动向梅关申报, 并填写申报单,在回国时主动向梅关人员出示申报单即可免税验放。
此次5种行李暂不放行的情況包括:①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进出境的物 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③进出境的物品起出自用合理数量,按 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梅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5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 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⑤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另外,市民们需要注意的是,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旅客应当 办结梅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海关新规今起施行的变化
【海关新规今起施行】自6月1日起海关新规今起施行,又有一批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涉及海关行李入境、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农药减量使用、民用无人机实名制、新媒体平台新闻信息发布等。
● 5类入境行李海关不予放行
中国海关《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5类入境行李不予放行: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进出境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许可证的;进出境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按规定暂不予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另外,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对暂扣物品依法处理。
海关新规今起施行 有哪些新变化赶紧了解下
● 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施行。这是中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其中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法律明确打击网络诈骗,惩治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
● 出售50条公民个人信息将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该解释共13条,包括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等10个方面内容。
海关新规今起施行 有哪些新变化赶紧了解下
● 鼓励减少农药使用量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开始施行。新的管理条例支持并鼓励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
新条例指出,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另外,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应当建立农药使用记录,且应当保存两年以上。
● 民用无人机实行实名制
中国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要求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另外,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s://uas.caac.gov.cn)上申请账户,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 规范“新媒体”新闻信息发布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要求,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规定明确,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规定还指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区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
该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50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首次明确“人肉搜索”案件中,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布于众,实际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人肉代购将被限——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人肉代购将被限,海关:超自用数量行李不放行
从6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5类境行李不予放行,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
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实施。公告规定,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记者了解到,公告中的“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人肉代购将被限,微商代购或将告别舞台
人肉代购将被限,微商党该郁闷了!个人正常携带不受限,但要有明显商业用途那就不行了。也就是说如果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又或者是“人肉代购”的话,在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的问题。
人肉代购将被限 微商代购或将告别舞台
从6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5类入境行李不予放行,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
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实施。公告规定,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记者了解到,公告中的“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业内人士对新政的理解是,比如:以皮鞋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一两双皮鞋进境不会受影响,但如果一名旅客携带五六双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进境,就可能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 不予放行。
也就是说,如果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又或者是“人肉代购”的话,在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的问題。
记者举例一些常见物品相关规定及免税额度?香烟:旅客从香港、澳门可免税带回香烟20 〇支(一条),从其他地区可免税带回香烟400支(两条)?光碟: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而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均属于不予免税商品,按规定征税?如需从境内带出并带回的,请在出境前主动向梅关申报, 并填写申报单,在回国时主动向梅关人员出示申报单即可免税验放。
此次5种行李暂不放行的情況包括:①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进出境的物 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③进出境的物品起出自用合理数量,按 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梅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5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 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⑤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另外,市民们需要注意的是,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旅客应当 办结梅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海关新规今起施行 有哪些新变化赶紧了解下
【海关新规今起施行】自6月1日起海关新规今起施行,又有一批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涉及海关行李入境、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农药减量使用、民用无人机实名制、新媒体平台新闻信息发布等。
● 5类入境行李海关不予放行
中国海关《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5类入境行李不予放行: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进出境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许可证的;进出境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按规定暂不予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另外,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对暂扣物品依法处理。
海关新规今起施行 有哪些新变化赶紧了解下
● 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施行。这是中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其中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法律明确打击网络诈骗,惩治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
● 出售50条公民个人信息将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该解释共13条,包括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等10个方面内容。
海关新规今起施行 有哪些新变化赶紧了解下
● 鼓励减少农药使用量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开始施行。新的管理条例支持并鼓励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
新条例指出,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另外,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应当建立农药使用记录,且应当保存两年以上。
● 民用无人机实行实名制
中国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要求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另外,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s://uas.caac.gov.cn)上申请账户,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 规范“新媒体”新闻信息发布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要求,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规定明确,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规定还指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区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
该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50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首次明确“人肉搜索”案件中,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布于众,实际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代购偷税漏税处理方法
海关总署8月1日实施的第56号公告《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引发大量网友关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个人代购如果不报关缴税,可能涉嫌走私,人人可举报。”类似消息在网上流传。
针对网友热议,8月11日,海关总署对媒体表示:“公告主要针对的是在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的电商企业和个人,微信朋友圈代购不属此公告监管范围。”
虽然朋友圈代购不在新政监管范围内,但个人代购是否涉嫌走私仍倍受关注。
门槛低 生意火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的海外购物大致分为“海淘”和“海代”两类,前者是通过电商网站,如亚马逊、天猫等海外代购频道,专业的“海淘”网站购买;后者是通过个人帮助从海外购买,经手人往往是出国留学生、空旅人员,他们将商品通过邮寄或随身携带的方式入境,这样仅需缴纳小额行邮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简称),然后再将购买的商品放在淘宝、微博、朋友圈中进行二次销售。
《2013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达767亿元,较上一年度的483亿元增长了58.8%,预计今年底,海外代购交易规模有望攀升至1549亿元。
在繁荣景象背后,私人“海代”未经备案其实属违法行为,但一直都处于法律监控的“灰色地带”,并没有明确的管理措施。也有一些不法商人,甚至利用代购之名售卖假货。一旦消费者买到假货,则会因诉讼主体不明确而投诉无门。
“美国代购倩碧精华,价格优惠”“澳洲奶粉,品质保证”……这样的海外代购“吆喝”,在微信朋友圈里并不陌生。在微博上搜索“代购”,一连串营销账号便会映入眼帘,这些“微店”大多以经营奶粉、化妆品、国际名品服饰为主。
由于个人代购的门槛较低,可观的收益使许多人兼职加入了“代购大军”。jojo在澳洲读研究生期间,每次回国都会帮亲友代购物品。去年毕业后,她开始利用工作闲暇时间做起了海外代购生意。“主要是奶粉和保健品,顾客下单后,我每周五结单,然后把品牌数量报给朋友,周六他把奶粉送到我家,我进行打包填单,周日物流上门取货。”jojo说,一年前投入的“创业资金”早已回本。
经营日本化妆品代购的在日留学生小傅告诉记者:“我代购的货物一直以自用物品寄回,平均货重3公斤左右,行邮费与快递费总共二三百元人民币。”
从事美国代购的璐璐由于经营衣服、鞋、护肤品等多个品类,基本上每天都会往国内邮一箱重2.5公斤、价值1000元左右的货物。“过海关被抽查的几率在10%左右,有时候会被查,一旦扣留,衣服和鞋应收关税占总价的10%,护肤品是50%,我一箱货一般要被扣税100多元。”
海关解释“海代”观望
8月1日,海关总署第56号文正式实施。公告要求:“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通过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在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申报前,分别向海关提交订单、支付、物流等信息。”
海关加强监管的消息传出,在越来越多的私人“海代”看来,“已经感到了不小的监管压力。”“朋友圈代购或涉嫌走私”的新闻被大量网友转发,“海代”买家纷纷担心商品会因缴税而涨价,卖家则考虑是否减少在朋友圈中发代购信息,有“生意”不景气的卖家甚至干脆打算不干了。不过,大多数人持观望态度。
一位长期代购韩国化妆品的网店店主向记者坦言:“每天入境的包裹这么多,海关只是对有疑问的包裹进行抽查,我觉得应该不会那么倒霉吧。”这位店主还表示,自己售卖的商品暂不会涨价。记者又询问了几位经常网购进口商品的消费者,她们也表示还未发现代购商品涨价。
针对大家对公告的“议论”,海关总署8月11日表示:“公告主要针对的是在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的电商企业和个人,微信朋友圈代购不属此公告监管范围。”“与海关联网进行跨境交易,能够有效解决结汇、退税等问题,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采访中记者得知,新规出台不久,还没有更细化的内容,其中像是超额或超重这方面就没有明确标准,暂时依靠海关人员现场认定。而对于私人“海代”来说,多为个人行为,并且从事者众多,监管难度大。
一定数量要报关
海关总署对公告的解读,让不少个人代购商松了一口气。但这并不表示任何个人代购都属合法行为,如果超过“合理范围”,将寄到或带到境内的物品进行二次销售,仍涉嫌偷税漏税,甚至构成走私。天津海关通关咨询服务中心有关人员表示:“个人运送物品通关时,如果货物达到一定数量要经海关报关,并缴纳相应税款,否则涉嫌走私。”
根据《海关法》相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据了解,目前海外代购多以邮寄方式为主。也就是说,所寄物品一旦应缴税费超过50元的,都必须按商品价值全额缴税。
为了逃避纳税,许多个人代购商便将所经营的进口货物拆分成多票,伪报为个人物品,利用个人物品免税额优惠规定,通过邮递、快件渠道进境。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为了逃避监管,不少商家故意将商品官方价格写低,甚至将商品的标签、发票与货物分开邮寄。“进境包裹多,海关抽查不过来”是逃税代购商存在的普遍心理。
但代购商“化整为零”的方式并不一定能逃避法律责任。比如2012年广为人知的“空姐代购案”,法院认定李某偷逃税款,判了3年有期徒刑。其实,根据《海关法》规定,不管是自带入境或是邮寄,只要没按规定报关纳税就涉嫌走私。但要达到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需要符合主观故意行为与偷逃税款5万元两个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海关新政施行,有望使规模性的跨境电商成为“正规军”。本市一家电商企业负责人林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网站经海关认可并与海关联网后,海外代购行为得到规范。林先生还表示,“海关要求提前备案货物信息,信息包括海关认可的货物10位海关商品编码及物品8位税号。这意味着对于消费者来说,货物是不是从国外进来,有没有通过海关检查和缴税,海关系统上会一清二楚,买到假货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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