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农宅基地有哪些新政策,关于宅基地的最新政策可以关注的地方有哪些。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1、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的农民要收费
在前几年的农村用地方面,超占宅基地管制较为松懈。但在新一轮的土地确权中,国家对于农村超过标准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农户不仅不予确权,超占部分还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面积超标的部分按照2元一平和3元一平的、累计进行增加交税,并且这个税是每年都要交的。据了解,地区不同,经济状况不同,各地的缴费标准也不相同。
2、一户多宅的情况
土地确权是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的,针对一户多宅,乱占用土地,国家最近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目前的处理是不予确权,结果就是如果土地被征收,会得不到拆迁补偿费。未来,超额的宅基地可能会被回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以下4大行为已经违法:
第一: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
第二:农村村民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行为;
第三:农村村民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行为;
第四:农村村民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的行为;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解读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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