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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佛山入学新政策

嘉敏分享

  入读佛山的学校有哪些新政策,入读学校有哪些相关的信息可以知道。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佛山入学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佛山入学新政策

  佛山积分入学新政策调整

  入户申请资格放宽:由60分变为30分

  从原来的 “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修订为 “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在其产权房所在地、居住地或就业地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其中,入户总积分还增加了“计划生育奖励分”指标

  从原来的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新市民未接受处理,或接受处理未满5年取消积分入户资格。

  调整为 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分30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处理完毕积分10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未接受处理不能获得“计划生育奖励分”。

  该项积分政策与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中取消市外户口迁入前计生审核政策相一致。积分门槛更低,新市民几乎人人都有资格申请积分入户。

  有关年限不用“连续”计算

  从原来的 “在我市连续办理1年以上(含1年)《广东省居住证》的新市民”。

  修订为 “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本市已办理居住证满半年(含半年)以上”,扩大了新市民积分制服务范围。

  计生方面进一步放宽要求

  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实施后,计生方面进一步放宽要求:

  删除 第十一条第一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的新市民,违法生育行为接受处理未满5年,或在申请积分时申请人未处理完毕的,不能申请积分入户”内容;

  从原来的 “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现,扣减相应分数;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所得积分清零;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修订为 “新市民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2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从原来的 “未能提供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的新市民,其随迁子女按政策外生育子女对待”。

  修订为 “未能提供《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的新市民,其随迁子女不能享受政策性生育子女加分”。

  入学更体现公平

  修订积分指标方面,文化程度得分标准有明显调整,现在,只按最高学历积分,不累加计算,而且缩小了段差。

  从原来的 初中学历到博士研究生学历得分标准由20分到120分层次递增。

  修订为 初中学历40分到本科以上学历80分依次递增。

  佛山市禅城区初中入学须知

  一、招生对象

  1.具有禅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借读条件的非禅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入学程序

  1

  ---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5日9:00—5月4日17:00

  2、网上填报程序

  3、填报指引

  ①请家长认真如实填报信息,力求准确无误,有关职能部门将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

  ②报名结束前可登陆系统进行修改。

  ③本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4、填写栏目说明

  <一>户籍生:

  ①学生类型栏为“人户一致户籍生”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二选一。

  ②父亲和母亲信息栏均须完整填写,特殊情况至少填一方。

  ③居住情况栏请按房产证/购房合同/租簿等材料上的信息准确完整地填写。

  <二>借读生:

  ①学生类型栏为“政策性借读生”或“普通借读生”二选一。

  ②政策性借读生需选择具体符合的政策性借读条件(政借第几条)。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后须到现居委会办理计生审核和续办居住证,以免影响入学。计生审核办理方式可登陆禅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ccjy.cn)在“禅城区2017年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专栏的通知公告栏查阅。

  ③普通借读生于4月5日-5月5日参加流管部门组织的积分入学申请,并必须参加小升初网上报名。

  5、报名确认

  ①区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于5月3-4日在现就读小学报名确认。

  ②区外就读符合我区招生政策的应届毕业生家长于5月3-4日到区招生办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招生办报名点地址: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一楼“教育一门式服务中心”。

  ③报名确认要求:

  (1)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须携带报名确认表、户籍、房产、居住、社保、计生等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网上比对不通过的项目由报名点收取纸质材料复核(户籍、房产材料收取复印件,居住、社保、计生等收取证明原件。请家长网上报名后查阅比对情况并打印报名确认表,比对不通过的项目需准备相关纸质材料)。特别提醒:区外小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小学出具盖章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由毕业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导出打印)。

  (2)普通借读生不需要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但必须在4月5日—5月5日到现居住地所在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办理积分申请。

  2

  ---报名信息审核(5月4日—6月15日)

  3

  ---公布招生地段(6月16日)

  4

  ---对口直升(6月19日)

  实行对口直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区同一学校6年学籍,户籍生和借读生均可直升对口初中,升读初中时不再提交学生户籍、房产、居住、社保等入学资料。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不予参加对口直升。

  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参加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如果自愿放弃对口直升,则以“划分地段,分类排序”为原则安排学位。

  对口直升范围:

  南庄片区小学对口直升片区初中;

  敦厚小学、郊边小学对口直升城北中学;

  张槎小学、张槎中心小学、东鄱小学、大富小学、下朗小学等小学对口升读张槎中学;

  海口小学、石湾一小、石湾二小、石湾三小等小学对口升读第十四中学;

  澜石小学、周星拱小学、奇槎小学、湾华小学、霍藻棉小学、黎涌小学、深村小学等小学对口升读澜石中学;

  白燕小学、五小对口升读佛山六中;

  镇安小学对口升读佛山十中;

  东升小学对口升读十一中。

  对口直升的具体办法执行《佛山市禅城区2017年初中招生对口直升方案》。

  5

  ---公布户籍生录取学校、政策性借读生审核结果(6月21日)

  6

  ---自主选校

  1、6月22—26日,自主选校报名,参加自主选校的学生网上填报一所志愿学校;

  2、6月28日,自主选校摇珠录取。

  7

  ---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注册(7月3日)

  8

  ---普通借读生录取

  1、6月20日,公布积分结果;

  2、7月6—7日,积分入学填报志愿;

  3、7月11日,公布积分入学普通借读生录取结果;

  4、7月12—13日,普借生注册。

  三、禅城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

  具有禅城区户籍的学生按以下顺序安排学位:

  (一)“人户一致”户籍生

  “人户一致”户籍生的确认: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是新生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户主与房屋产权人一致并占有该房屋全部产权,户口簿地址与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符合上述情况的新生为人户一致。

  (二)“人户不一致”户籍生

  “人户不一致”户籍生的确认: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新生属于人户不一致。人户不一致学生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人户分离

  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新生父(母)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并占有该房屋全部产权,房产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符合上述情况的新生为人户分离。人户分离按照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2)拆迁户

  澜石片区、仁寿寺片区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按其拆迁合同,选择安置房的,拆迁户子女可在原房产地址或所选的安置地址所属地段安排学位;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户子女可在拆迁前房产地址所属地段安排学位。其他情况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公共租赁住房户

  租住房管局的公租房、廉租房和单位房的租住户,户主是新生父(母),新生和父母的户口簿地址与租住地址一致,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且该住房为新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唯一居住地。

  (4)不完全房产住户(指新生的父(母)只占有住房的部分产权),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新生户籍所在房产产权人为新生父母和非直系亲属共有,新生父母占有该房产51%以上产权,该房屋是新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唯一居住地。

  第二,新生户籍所在房产产权人为新生祖父(母)和非直系亲属共有,新生祖父(母)占有该房产51%以上产权,该房屋是新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唯一居住地。

  第三,新生户籍所在房产产权人为新生祖父(母),祖父(母)已离世,产权人尚未变更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该房屋是新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唯一居住地。

  (5)挂靠户和集体户

  新生户籍所在房产的产权人为非新生直系亲属的挂靠户和挂靠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的的集体户,该住房是新生与父母在禅城区的实际唯一居住地,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能提供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和居委会证明。

  (6)其他类

  未达到以上“人户不一致”5类条件之一的学生属其他类,其他类学生可安排在户籍地址所属地段以外的学校。

  四、非禅城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

  (一)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指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之一的,并在本区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子女。政策性借读生按照1—16类分类排序的方法依次录取。

  禅城区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常用证明材料说明:

  1、2017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截止之日为5月4日,申请入学连续居住年限时间计算方式:2017年5月4日起向前计算。

  2、连续参保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4日。

  (二)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是指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申请在我区入读公办学校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

  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工作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负责,积分政策、积分办理时间、入学录取积分值、个人积分排名、个人积分值以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公布的为准。2017年禅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为4月5日—5月5日,参加积分入学的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行政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办理积分申请。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符合入读公办初中的普通借读生,网上填报三所志愿学校,由招生部门根据志愿学校,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无志愿的视为放弃申请学位。

  五、联系方式

  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专栏(亦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http://www.chancheng.gov.cn/2017xcrx/index.shtml

  禅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ccjy.cn

  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fs_ccjy

  热线:88881200

  电话:8234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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