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二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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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二孩政策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新条例对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将于2017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据了解,这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
新条例提倡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者可再生育。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明确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关于再生育,新条例规定了三种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再出台规定。
新条例规定,收养子女不影响生育权利。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对家庭收养子女影响其生育行为的规定。公民收养子女的,既不影响其自身的生育权利,也不影响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权利。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产妇可享受30天奖励假。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新条例还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比如新条例实施前的独生子女父母,且终生只生一个子女的,退休时可享受奖励待遇。
新条例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实行二孩生育登记制度。新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进行生育审批,只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即可。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
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新条例规定实行诚信管理,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这意味着,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将在申请贷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
新条例还规定推行避孕节育自主选择,删除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取消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减轻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取消禁止招聘录用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和禁止向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出租、出借房屋的规定。
二胎家庭补贴有哪些
政府应承担更大责任
截至目前,“全面二孩”已“落地”一年多,可贺优琳对政策实施效果并不满意,因此本次会议再次提交建议,“目前‘全面二孩’遇冷情况令人忧心”,他说,“即便是出现的生育高峰现象也是暂时的,主要是大龄妇女在挤‘末班车"。
他引用了一组数据:从2016年4月开始,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与其他单位开展了“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对家庭教育的影响”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有生育二孩意愿的为20.5%,不想生育二孩的比例为53.3%,“即一半以上的一孩家庭没有生育二孩的意愿,发达地区尤为突出”。作为生育二孩“主力军”的城市育龄女性,80%的父母在考虑是否生育二孩时首先是考虑公共服务因素,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孩子入园、升学的情况”、“婴幼儿用品质量”、“生活地区环境状况”、“孩子看病就医的便利程度”。70%左右的父母认为,“母亲的精力”、“家庭经济状况”、“孩子上幼儿园以前有人帮助照料”、“父亲的精力”等家庭状况也是影响生育二孩的重要因素。
贺优琳表示,上述调查证明,真正实现“全面二孩”必须消除育龄夫妇的担忧,"全面二孩’政策如果想要取得更好效果,政府应承担更大的责任,适当调整政策,全面完善配套制度,建立‘生育绿色通道’和‘生二孩光荣’的社会氛围。”
建议财政补贴奖励生育
他认为,消除育龄夫妇生育顾虑首先应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建议对生育进行财政补贴奖励等优惠政策,比如减免个人所得税、生育一条龙检查费,提高医疗报销、教育补助的标准,甚至补助奶粉钱,“生育的孩子不仅是家庭人,更是国家人;养育下一代不仅仅是家庭的事情,不仅仅是父母的事情,而是国家,是各级政府,全社会都应该承担责任”。
他表示,目前,社会服务水平和学前教育水平仍然是真正实现“全面二孩”的短板,建议完善整个社会的配套服务,鼓励各地组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解决大城市医疗机构产科“一床难求”的突出问题;并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把幼儿园纳入公立教育,实行12年义务教育,降低养育成本,形成以公办为主体,政府主导,少量高端民办为辅助的学前教育体系。”
对话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
每月二孩补贴起码应该够奶粉钱
新京报:怎么想到建议给二孩家庭发放生育补贴?
孙晓梅:主要是希望用这个办法来鼓励大家生育二孩。这也是我考察各个国家育儿津贴方面的政策之后得出的结论,不少国家都发放生育津贴,尤其是日本,小孩出生后政府每个月给3万日元,这个数目随着小孩年纪的增长而递减。
而且现在由于独生子女政策,很多家庭对子女的培养模式已转变,父母都追求优生优育孩子,给孩子提供物质上的保障。
新京报:你认为生育补贴应发多少钱,怎么发?有没有具体的操作方式?
孙晓梅:各个地区应该制定自己的政策。根据自己的财政收入等实际情况,选择按月、按年或按季度发都可以。财政收入高的地区,可以适当多发一些。
北京市现在有发放给老人的津贴,80岁以上的北京户籍老人每个月有100元的津贴,90岁以上的北京户籍老人每个月有200元,这个津贴是随着年龄增长递增的。他们有一个卡,每个月政府都往里面打钱。在日本是小孩出生以后两个星期必须报户口,因为出生这个月政府就要给小孩发放津贴。
我觉得二孩补贴可以按照给老人发放津贴的方式,孩子应该比老人多一些,起码应该够奶粉钱,至少几百元吧。而且这个补贴也可以递减,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逐渐降低。我现在没有考虑得特别详细,希望大家能先有这个意识。
新京报:除了二孩补贴,关于二孩家庭你还提了什么样的建议?
孙晓梅: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优惠政策上,向生育二孩的家庭倾斜,以及对生育二孩的家庭提供额外医疗保险待遇。
现在是九年义务教育,我觉得对二孩家庭也应该给予孩子在上大学阶段的教育费用减免,起码是减免一定的比例。另外,还应该为二孩母亲提供更为宽松优惠的产假制度和生育保险金制度,尽可能减少孕妇,尤其是高龄孕妇的工作时间。
数说
2015年我国实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2016年全国出生人口1786万人,比2015年增加195万人,其中800多万都是二孩及以上,占比超过45%。在“二孩”政策的促进下,2017年全面二孩政策效应会进一步显现,出生人口继续保持一定的增长态势。“十三五”期间是全面二孩政策效应集中释放期,年出生人口在1700万人-2000万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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