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户口新政策
中国西部社会发展滞后虽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不容忽视的是,户口政策作为中国社会基本的制度安排,在构建区域或空间社会分层结构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户口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合肥新生儿落户办理指南
合肥新生儿落户所需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户口簿;
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生殖服务手册(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
父母户口不在一处的还需核实婴儿在一方户口未入户。
办理时间:建议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户籍科或户证大厅
落户费用:0元
办理流程:携带以上材料证件前往派出所或区行政服务大厅户籍窗口申请办理,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合法的生育证件或亲子关系证明。夫妻双方均为合肥集体户的,可以向集体户所在派出所申请孩子落户合肥集体户或申请向孩子爷爷奶奶户籍落户。
中国公民在境外生育的子女办理户口登记时;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凭:凭国外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附“司法翻译件”)、婴儿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父(母)户口或本市的祖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由户政中心审核后报分局、市局审批。
2017合肥婚迁户口流程及注意事项
迁入条件:结婚后,实际生活于一处,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合肥有房产证,或者是夫妻关系要求投靠的一方实际生活在拟迁入的户内(散居户、空挂户或集体户除外)。
申请材料:
1.双方书面申请并由现在地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镇、街道)证明并盖章;
2.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若有未婚的子女随迁,还须附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村镇、街道计生部门、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未婚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申报(城中村、冻结区的集体土地经济组织成员才可申报夫妻投靠并随迁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派出所、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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