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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州生育津贴新政策

嘉敏分享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广州生育津贴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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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津贴2017最新政策

  2017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12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2017生育津贴怎么算

  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例如: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322元。

  例一:张小梅,月平均工资1000元,生育津贴=3322*60%/30*产假天数=5979.6

  例二:王小花,月平均工资3500元,生育津贴=3500/30*产假天数=10500

  例三:赵小华,月平均工资15000元,生育津贴=3322*3/30*产假天数=29898

  上述举例产假天数按90天

  2017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资料

  (1)《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

  (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明确注明怀孕周数);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2016-2017年生育与医疗保险合并将启动,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与医疗保险合并将启动

  今年4月份,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如何将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过去没有做过专门研究。有些地方对合并实施是怎么一回事并不清楚,有的误认为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就取消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生育保险作为一个险种还要保留。

  同时,人社部医疗保险司生育处调研员解梦概括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推进思路: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

  解梦介绍说,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位参加上述课题启动会的专家告诉记者,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是趋势,国际上对生育保险单列险种的国家也比较少,如何合并的核心还是在资金上。

  合并后生育保险不会取消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2016年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也提出,要“研究制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认为,生育保险之所以要并入医疗保险,主要是考虑到扩大制度的受益面问题。我国的城镇就业人口有3.9亿多人,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只有2亿人左右,参保率勉强维持在50%上下,且缴费基数不实。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医疗保险是我国五险中覆盖面最广的险种,而生育保险在有些地方却没有推广开来,两险种合并实施后,将会连在一块征缴,生育保险征缴面将扩大。实际上,一些地方对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已经进行了一定捆绑。

  据了解,为了谋划好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人社部曾邀请有关人士对两个险种的不同点及合并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认为合并实施具备了一些很好的先决条件,体现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中医疗费用支出上有很多共同之处;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在待遇支付上有很多共性,在医疗服务上可利用医保的服务平台,按照医保的“三个目录”统一管理;地方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解梦特别强调,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并不是取消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生育待遇还要保留。目前,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将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试点工作要坚持“四个统一”和“一个不变”,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与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原有生育保险的生育待遇不变。

  上述专家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是在各地统筹,各地基金结余状况不同,需要各地探索之后总结经验,年底前或将会出台试点方案。

  解梦认为,项目研究应把握几个大的方面:要结合国家大的人口政策、妇女就业和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合并的重点是管理层面的合并,要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生育妇女医疗费用支付、生育津贴标准、产假奖励政策进行细化,用数据支撑政策调整,以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与国际经验的接轨。

  生育保险对职工待遇有何影响

  不管社保费率怎么降,国家都曾明确表示,不会降低职工待遇!所以,费率下调之后员工对此不必有任何担忧。我们分别来看看,目前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待遇是怎样的,调整之后又将如何改变。

  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之后,女性职工生育期间主要可以享受三种待遇:一是医疗报销,北京地区目前产前检查可以报销1400元,住院生产费用大部分可以报销,非高危或特殊情况下,个人承担的费用普遍低于1000元;二是生育津贴,也就是说休产假期间可以正常拿工资;三是产假,每个地区不同,大部分城市在128天-158天之间。

  男性职工同样参加生育险,目的是为了将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分担到全社会,减轻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业的负担。如果只有丈夫一人参加工作,全职太太可以享受医疗报销,但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医疗保险的待遇是,职工持医保卡在定点医院就医可以享受医疗报销,北京地区门诊费用报销起点为1800元,住院费用报销起点为1300元,超过的部分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不同医院报销比例不同,医院级别越高报销比例越低,但基本都在85%以上。

  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之后,女性员工在生产期间该享受的待遇仍然不会减少,不过医疗报销手段可能会有所改变。过去医疗和生育报销不走一个系统,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

  按照目前医疗报销的标准,门诊医疗费用超过18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如果生育险也参照同样标准实际上会增加可报销金额。比如在北京市公立医院的产检费用至少要5000-6000元,但只能报销1400元,个人起码承担4000元以上,但如果按照1800元的报销起点,个人只需承担1800元就可以了。

  不过目前具体政策并未出台,还要等待进一步落实。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和生育医疗费。详细情况如下:

  (一)、计划生育手术费:

  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经审批在境内异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所发 生的手术费。

  (二)、生育医疗费:

  1、参保职工因急诊(包括分娩、产科疾病、流产)在非选定医院发生的属生育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2、经审批在境内异地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分升的医疗费用;

  3、产假期内因产科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其它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2017年广州产假最新规定

  顺产: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

  剖腹:98天+80天奖励假+30天破腹产假=208天

  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而此次新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这意味着,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消息公布后,很多刚生完孩子的妈妈都在问:“我刚好在休产假,也能享受这50天的延长假吗?”答案是确定的!广东省卫计委表示, 正在休产假的人也能享受。

  2016年广州产假工资新规定

  2016年1月1日新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女职工产假期间,应享受其生育前原工资福利待遇(即前12个月平均工资)。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本条所称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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