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户籍政策海归硕士
我国传统户籍政策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在具体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制度规定。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北京户籍政策海归硕士,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北京海归落户办理资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基本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要挣扎了,我有一个朋友不满360天,被拒了)
1、 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 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 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我处受理;
5、 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 上海 、深圳)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2011-11) 留学生回国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必办,一般在留学国的中国大使馆或教育部办理)
三、(2012-6)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必办,办理这个我都快哭了)
申请材料:
1)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2) 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即有的学校毕业证发的比较慢,正式学位证如果还没下来,可以用学位开的学位证明代替。但必须注意,学校开的学位证明和成绩单必须分开,如果不分开留服不认。我的是开在一起的,所以又找学校重新开了一张成绩单回来。
如果是硕士学位,用学校开的证明信办理的只是6个月有效的临时认证,找工作有用,办户口没用,大概需要2-3个月的时候可以拿到。
4) 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 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课程或高等教育文凭课程);
6)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7)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办理户口必须用正式的学位认证。我没注意到这一点,一直以为都行,差点耽误事。后来紧急催学校终于拿到了正式毕业证,赶快又去做了正式学位学历认证。
临时认证改正式正式认证很简单,只要把学历证书翻译,交临时认证、翻译证和证书复印件即可。不需要交钱,大概15个工作日可以拿到。
当然,博士除外,临时认证就够用了。毕竟博士是我国重点引进的人才。
四、(2012-12)存档(如果出国前已经存档的,此步可忽略)
1、存档对象:留学回国人员(指:回国就业后,其在京落户手续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办理流程
(1) 完成在线申请:请登录中国留学网 www.cscse.edu.cn,进入"留学存档"栏目,点击"在线申请"并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打印一份;
(2) 需提交的材料:
①"存档人员登记表"一份;
②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有照片页)复印件;
③查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博士后及访问学者,查验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原件;
④接收单位开具的函件(请点击“函件”二字,下载,并填写、盖章);
⑤其它的留学证明材料(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查验未作认证的学位证书翻译件原件,需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翻译业务专用章);
⑥50元档案调转服务费;
⑦填写"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并打印一份;
(3) 上述条件均合格者,我处为其开具"调档通知单"、 "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存档人员凭"调档通知单"到原档案保管机构提档并转至我处。
本人可将密封完好的档案自带交至我处或由原档案保管机构通过机要直接寄至我处。
我的档案在省人才。所以办理了调档通知书后,去省人才拿了档案,直接自己送去留服的。
签了存档合同,盖了章,算是完事。
五、(2013-03)在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
六、(2013-03)在京用人单位在线确认你的申请
七、(2013-08)预约到时间,由单位提交资料。
有一部分是你需要准备的,人力会通知你。其它公司会搞定。
至于你,好好工作等结果吧。
八、(2013-11)递交材料之后三个月后(官方说是50个工作日)邮件通知领取结果。
邮件名:就业落户审批—审批通过
内容:姓名(单位:XXX)您好,您回国就业落户北京的申请已经审核通过,请您本人于20XX-XX-XX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届时请取号排队按序领取,其余时间不予办理领取手续。
1、打印此邮件 2、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者护照等); 3、落户地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落户北京登记表》
5、200元现金手续费。
九、(2013-12)办理落户介绍信和就业报到证
如约到了留服,取了就业落户的号码,得到一个落户介绍信,两个就业报到证 ,一个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 共四张纸。还有个说明文件,告诉你十天后带着要求的材料去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开准迁证。
十、(2013-12)调档
因为公司提前准备了很齐全的材料,所以在领到报到证后,顺道办理了档案签出。
交了四个文件上去:
1、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原件(白纸红章件)
2、就业报到证一张
3、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这是公司给准备的)
4、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
顺利领了档案,并开了一张婚姻状况证明(公司给的空白表格),顺利办完。拿到重新密封的档案袋。
2017年留学生办理北京户口新政策必须具备的条件
1、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学生,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足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用人单位需要按要求和流程将所有材料备齐交至我处受理。回国时间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5、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外,(一)留学人员申请办理回国工作手续,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凡获国外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均需由中心国际合作处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内接收单位的人事接收函(无人事接收权的单位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 或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到外企工作接收函由外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
3、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辞职、离职证明;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或出国前是学生的需出具存档证明。
4、如办理跨省、市落户手续,需出具户口本;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需出具派出所开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5、本人护照。
6、国外学位证书;未获国外学位的,需出具国内学位证书和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二)如办理未成年子女随迁手续,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结婚证。
2、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户口本或注销户口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在国外出生,需出具出生证明和中国护照。
(三)获得国内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的配偶(曾出国)可办理随迁手续,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结婚证。
2、国内接收单位的人事接收函(无人事接收权的单位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到外企工作接收函由外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
3、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辞职、离职证明;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或出国前是学生的需出具存档证明。
4、如办理跨省、市落户手续,需出具户口本;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需出具派出所开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5、本人护照。
6、如有国内学位需提供国内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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