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大连网约车新规
2017大连出租车和网约车如何进行改革?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6-2017大连网约车新规,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6-2017大连网约车新规如下
2016年,随着“四个中心、一个聚集区”建设提速,我市着力推动经济增长,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记者从上周五召开的市交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6年,我市初步计划安排交通建设投资70亿元,其中,渤海大道一期工程年内要实现全线贯通。
重点工程必须实现突破。渤海大道一期工程年内要实现全线贯通,金普城际铁路要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延伸线要完成收尾,旅顺中部通道要完成工程总量40%。
继续加大普通公路改建力度。全年实施普通公路350公里,大修农村公路300公里,完成茶叶沟隧道改造工作。全面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新建通屯油路800公里,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实施力度。
全面推进场站建设。建成华林公交枢纽、泉水停车场;香炉礁临时汽车站投入使用,河口公交枢纽力争完工;力争开工建设大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推进体育中心、卫生中心、庙岭、革镇堡等公交场站,以及友谊街等纯电动停车场前期工作。
以保障改善民生为目标,构建便捷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力争完成智能公交二期工程,科学调整公交线网,增强喂给能力,吸引市民地铁出行。以革镇堡、辛寨子、大连湾、东港、高新园区等公交薄弱地区为重点,全力创造条件开通、延长公交线路,解决百姓出行问题。
巩固交通环境整治成果。抓好公交站房站亭站牌整治,力争上半年完成占道调度室清理工作,加大力度查处违法占用公交站点和专用道行为,保障公交路权和通行效率。更新公交车辆263台、公交站牌500块。平稳做好中心汽车站搬迁。
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落实交通运输部相关精神,抓紧做好试点准备,出台行业改革指导意见及网约车管理办法,推动出租汽车服务创新、健康发展;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满足乘客多样化需求;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百日专项行动,对非法营运车辆、尤其是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整治;与市交警支队共同实地考察论证,调整取消部分不合理停靠点,在公交专用道上设置229个临时停靠点。 全面提升运输服务水平。组建辽、吉、黑零担物流战略联盟,打造贯通辽满欧、辽蒙欧的国际物流运输大通道;确保危化运输、散流体等12吨以上重载货车“路、货、车、人”监管全覆盖、无隐患;推广城市货的手机APP,满足民需物流配送需求;开展“维修质量治理年”活动,推出11家机动车维修品牌企业,成立首个“绿色汽修城”;完善与公安、物价等部门联动机制,做好驾培行业培训和考试过程监管。
网约车新规解读
大连市就出租车改革及网约车管理征求意见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交通局出租汽车管理处获悉,备受关注的《大连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明确,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意见》提出,要改革巡游车经营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经营权有期和无偿使用制度。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无偿使用,经营期限5年,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妥善处置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切实完善经营权准入、退出监管机制。推进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引导巡游车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严格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资质管理,严格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切实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
《意见》还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进行规范,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法律属性。私人小客车合乘应以自我出行为前提,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用于上下班通勤或节假日返乡、旅游的合乘,分摊费用仅限于合乘里程所消耗的燃料成本和通行费。
《细则》提出,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应向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嵌入式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发票打印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籍所在地为本市行政区域;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110千瓦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发动机最大功率80千瓦以上,轴距270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170千米以上;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
《细则》明确,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无职业禁忌症,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即日起,《意见》与《细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全文可登录大连市交通局官方网站 http://www.jt.dl.gov.cn查询。公众可在2016年10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邮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北京街56号,邮编:116011;电子邮箱:cheguanchu001@163.com;传真号码:0411-8360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