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报销政策2017详细(2)
(五)那么,在市外参加农民工大病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在我市如何认定?
在市外参加农民工大病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经其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当地政策认定为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包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缴费年限后,可认定为我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
三、关于暂停养老待遇退休人员的职工医保待遇处理问题
(一)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如果未按规定办理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核查而暂停养老待遇的,其职工医保待遇如何处理呢?
凡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因未按规定办理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核查而暂停养老待遇的,从其养老保险待遇暂停之月起,暂停其职工基本医保关系和大额医保关系,同时暂停医保待遇(含暂停划个人账户)。
(二)参保退休人员医保暂停后,如何恢复医保待遇呢?
退休人员只要在办理完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核查手续,且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后,即可恢复其医保待遇,并按规定补发停待期间的医保待遇(含补划其个人账户)。
(三)暂停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在办理完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核查手续后,还应同时补缴哪些医疗保险费呢?
1. 随用人单位参保的退休人员,用人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缴纳补缴停待期间的大额医保费。
2.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个人需补缴停待期间的大额医保费。如果基本医保还未达到医保规定的缴费年限,还需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补缴停待期间的基本医保费。
(四)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标准是多少?
补缴停待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保费或大额医保费,补缴金额按其停待期间所对应的缴费标准计算。因此,不会增加参保退休人员的缴费负担。
2017重庆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资料完备
报销材料
手工报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网络故障或遗失居民医保卡造成手工结算的居民需提供:
(1)门诊:发票、处方;
(2)住院:发票、处方、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
2、意外伤害门诊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大学生需提供:
发票、处方、病历以及学校或居委会开具的意外伤害证明。
3、孕产妇生育报销需提供:
《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处方、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记录。
4、异地(主城9区外)就医的居民需提供:
发票、住院费用清单、住院的病案首页复印件、出院记录、当地医保中心证明。
报销流程
1、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2、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同上。
3、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5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
4、转外地治疗的,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5、做了特殊规定病种(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认定的,住院时同上用医保卡结算。门诊治疗拿药时,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自己结算的票据本年度内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6、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需要做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入的,自选一家有能力的医院(不一定是自己的定点医院)。不用住院,直接门诊手术,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报销地点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渝中区人民路13号
电话:63891017
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万州区天城大道709号
电话:58106775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
电话:7223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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