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社保新政策有什么
2017年山东的社保是有哪些最新政策的呢?山东社保新政策有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山东社保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7年山东省养老保险调整最新政策条例
从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延长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按规定确认的视同缴费年限,下同)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参保人员申请延长缴费时,按下列办法分别确定继续缴费地:
(一)国办发〔2009〕66号、鲁政办发〔2010〕50号实施后,没有再跨省或省内跨市(指设区的市,下同)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继续缴费地为其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二)跨省或省内跨市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缴费年限满10年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若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申请在继续缴费地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申请延长缴费的,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参保人员应当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3个月内,提出延长缴费的申请,并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本人未及时申请或者因各种原因,在延长缴费期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可按省有关规定补缴;也可不再补缴,继续延长缴费直至缴费满15年。
(二)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具体缴费数额,按照缴费当年的基数和比例确定。一次性缴费后,相应计算缴费年限,缴费指数统一按照缴费当年的指数确定。
(三)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至满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人员含一次性缴费的年限)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自全部缴费到账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其中,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须经用人单位同意,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017年山东省4050人员的最新政策
6类人可享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6类人员: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即“4050”人员)的失业人员;
②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4050”失业人员;
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4050”失业人员;
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4050”失业人员;
⑤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⑥城镇登记失业的成年后孤儿。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418元(其中养老保险279元,医疗保险139元)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4050”,每月补贴851元
了解到,政府促进“4050”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方式是多样的,如果左先生的情况不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我市还有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鼓励企业多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岗位,企业(单位)每吸纳一名就业困难人员,政府会给予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每人每月851元。其中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651元,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200元。
如果被企业招用,社会保险费由企业缴纳,政府会给予吸纳左先生的企业每人每月851元的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7类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的成年后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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