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民航新规定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全文解读(2)
三种情况下旅客享受免费食宿服务:
1.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
2.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
3.国内航班发生备降。
对于以上服务,如果航空公司(承运人)不能严格履行,将面临民航管理局的处罚。《规定》强调,未按规定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的,处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对于“机上延误,即航班飞机关舱门后至起飞前或者降落后至开舱门前,旅客在航空器内等待超过机场规定的地面滑行时间的情况。
根据规定,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超6成延误的航空公司或免责
飞机比较容易受天气影响,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频繁出现呢?来看看近几年国家民航局公布的数据:
2015年,全国客运航空公司共执行航班337.3万班次,其中正常航班230.5万班次,不正常航班99.9万班次,平均航班正常率为 68.33%。航班不正常的比例中,空管原因占30.68%,比上年增加5.35个百分点;天气原因占29.53%,比上年增加5.19个百分点;航空公司原因占19.1%,比上年下降7.31个百分点;其他原因占20.69%,比上年减少3.23个百分点。
2014年平均航班正常率为 68.37%。空管原因占25.3%,天气原因占24.3%,航空公司占26.4%,其他原因占24.0%。
2013年平均航班正常率为72.34%。流量原因占27.6%,天气原因占21.8%,航空公司原因占37.4%,其他原因占13.1%。
对比近三年的数据,至少可以直观地得出两个结论:
1.航班正常率在逐年缓慢下降;
2.在航班不正常比例中,航空公司原因所占比例在快速下降,天气原因、空管原因所占比例在快速上升。
这意味着,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的比例在快速上升,按照去年的数据,超过6成的航班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免于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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