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结算的最新消息
医保异地结算是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医保异地结算的消息解读,欢迎大家查看参考。
医保异地结算的消息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2014年12月发布的联合文件,201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医保异地结算流程
目前,广东省依旧采用原有的异地结算流程。那么医保如何进行异地结算呢?一般流程可参考以下几点:
1. 异地看病前,先提出申请;
2. 经同意后,患者可去相关医院就治;
3. 出院后,医院开具发票及相关证明;
4. 患者将证明带回原住地进行报销。
广东省医保即时结算9月上线
目前,广东省医保即时结算平台已基本建成,目前正在测试中,最快有望今年9月就可上线使用。届时,全省医保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就可享受医疗费用的医保即时结算。此外,考虑到大城市集中了优质的医疗资源,因此以广州为例,全广州八成以上的医院都会被纳入到即时结算的平台上来,为来广州看病的省内异地参保人提供便利。
医保异地就医报销结算最新消息:7月实施按就医地自付比例医保异地就医如何结算一直是老百姓困惑的问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直是医保参保者的期盼。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7月1日起开始实施。规程有了,实现直接结算又近了一步。
如何结算?项目按就医地自付比例
按参保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即参保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在本统筹区之外省内其他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药店购药发生的医疗费,通过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按参保地政策标准直接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应由个人账户、统筹基金支付或应报销的划卡记账。
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医疗费直接结算项目范围,暂按就医地医疗项目执行,待全省“三个目录”统一后,按省统一目录执行;自付比例按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省内异地就医要备案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或医疗费统筹的离休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的6级及以上伤残军人,均属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
但河北省先启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将生育保险、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或医疗费统筹的离休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的6级及以上伤残军人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并按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需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能会碰到省内跨统筹区长期或临时两种情况。
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是指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异地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在省内跨市级统筹区就医、购药的参保人员。
临时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是指因参保地医疗条件所限,按照逐级转诊制度,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诊治的参保人员;因出差、学习、培训或探亲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需临时在省内跨统筹区紧急诊治的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的,应按事前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当然,参保人员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需变更或终止异地就医时,也应该按照参保地有关政策规定,事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跨省异地就医仍按原政策执行
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那么其他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呢?那就是省医保中心与各统筹区经办机构之间的结算问题了。各统筹区经办机构应严格按照省医保中心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金额,及时做好基金清算拨付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支出项目,提高或降低支付标准。对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对账中出现的差错、未达账项等问题,由各统筹区经办机构及时报省医保中心协调处理。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问题解决了,跨省的异地就医怎么办?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实行之前,跨统筹区到外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住院治疗、异地定点药店购药,扔按各地原政策规定执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实行之后,与涉及的外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规程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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