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专技十二级的工资是多少(2)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标准
一、专业技术一级正高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二、专业技术二级正高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
3、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省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三、专业技术三级正高岗位任职应聘任四级正高岗位满5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能认真履行正高岗位职责,能完成正高岗位应承担的业务量和工作质量,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2、市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学会、研究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负责人或担任省级以上学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级学会专业委员会、分会常务委员以上职务。
3、专业学科的资深专家、科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无差错事故发生,无医保违规现象。
4、能积极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具有很高的科研、论文水平,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负责人)、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获市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1项;发表国家级以上论文(论著)3篇以上。
5、能承担并圆满完成专业正高岗位对该学科疑难、危重病例的诊治、手术,并积极承担门诊、会诊、听班等工作和指导临床教学,或为研究生导师。
四、专业技术四级正高岗位任职应取得正高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能认真履行正高岗位职责,能完成正高岗位应承担的业务量和工作质量,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2、市级学科、专科、学会、研究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担任市级以上学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
3、该专业学科的资深专家、科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无差错事故发生,无医保违规现象。
4、能积极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具有很高的科研、论文水平,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负责人)、获市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1项(前三位)、发表国家级以上论文(论著)3篇以上。
5、能承担并较好完成专业正高岗位对该学科疑难、危重病例的诊治、手术,并积极承担门诊、会诊、听班等工作和担任教研室主任、能指导临床教学、完成教学任务,或为研究生导师。
五、专业技术五级副高岗位任职应聘任六级副高岗位满3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能认真履行副高岗位职责,能完成副高岗位应承担 的业务量和工作质量,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2、取得正高级资格,但因岗位数额所限,未能竞聘到正高岗位的。
3、局级或集团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学会、研究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担任市级以上学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
4、专业学科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无差错事故发生,无医保违规现象。
5、能积极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科研、论文水平,承担、完成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发表国家级论文(论著)3篇以上。
6、能承担并圆满完成专业副高岗位对该学科疑难、危重病例的诊治、手术、医疗、护理,并积极承担门诊、会诊、听班等工作和担任教研室主任、能指导临床教学工作、完成教学任务或为研究生导师。
7、工作在临床一线,承担集团或科内护理会诊、护理病历讨论、护理质量指导和护理查房。开展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承担专业技术讲课,组织指导下级护士技术工作。
六、专业技术六级副高岗位任职应聘任七级副高岗位满3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能认真履行副高岗位职责,能完成副高岗位应承担的业务量和工作质量,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2、临床科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负责人,担任省级以上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3、专业学科业务骨干,无差错事故发生,无医保违规现象。
4、能积极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科研、论文水平,承担、完成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发表国家级以上论文(论著)2篇以上。
5、能承担并较好完成专业副高岗位对该学科疾病的诊治、手术、医疗、护理,并积极承担门诊、会诊、听班等工作和担任教研室秘书、完成教学任务。
6、工作在临床一线,承担集团或科内护理会诊、护理病历讨论、护理质量指导和护理查房。承担专业技术讲课、组织指导下级护士技术工作。
七、专业技术七级副高岗位任职应取得副高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能认真履行副高岗位职责,能完成副高岗位应承担的业务量和工作质量,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2、临床科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负责人或担任市级以上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3、专业学科业务骨干,无差错事故发生,无医保违规现象。
4、能积极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科研、论文水平,承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发表国家级以上论文(论著)2篇以上。
5、能承担并完成该学科疾病的诊治、手术、医疗、护理,并积极承担门诊、会诊、听班等工作和担任临床科室教学秘书、完成教学任务。
6、承担集团讲课、护理会诊、护理病历讨论、护理质量指导和护理查房。
八、专业技术八级中级岗位任职应聘任九级中级岗位满3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能认真履行中级岗位职责,能完成中级职称应承担的业务量和工作质量,熟悉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
2、取得副高级职称,但因岗位数额所限,通过竞聘任未能得到副高岗位的。
3、学科业务骨干,能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无差错事故发生,无医保违规现象。
4、认真落实医疗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医疗文书书写,积极进行临床调研、科研、论文书写等工作,承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发表省级以上论文(论著)2篇以上。
5、能圆满完成该学科疾病的诊治、手术、医疗、护理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工作和担任临床科室教学秘书、完成教学任务。
6、能开展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对危重病人能制定护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指导查房、护理病历讨论、护理质量指导。
九、专业技术九级中级岗位任职应聘任十级中级岗位满3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能认真履行中级岗位职责,能完成中级职称应承担的业务量和工作质量。
2、熟悉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无差错事故发生,无医保违规现象。
3、认真落实医疗卫生制度,认真完成医疗文书书写,积极进行临床调研、科研、论文书写等工作,承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发表市级以上论文(论著)1篇以上。
4、能较好完成该学科疾病的诊治、手术、医疗、护理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工作和担任临床科室教学秘书、完成教学任务。
5、能开展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对危重病人能制定护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指导查房、护理病历讨论、护理质量指导。
十、专业技术十级中级岗位任职应取得中级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能认真履行中级岗位职责,能完成中级职称应承担的业务量和工作质量。
2、熟悉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无差错事故发生,无医保违规现象。
3、认真执行医疗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医疗文书书写,积极进行临床调研、科研、论文书写等工作,承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发表市级以上论文(论著)1篇以上或担任临床科室教学秘书、完成教学任务。
4、能完成该学科疾病的诊治、手术、医疗、护理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工作。
5、能开展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对危重病人能制定护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指导查房、护理病历讨论、护理质量指导。
十一、专业技术十一级初级岗位任职应聘任十二级初级岗位满3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取得中级职称,但因岗位数额所限,通过竞聘任未能得到中级岗位的。
2、了解专业理论知识和学术动态,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无差错事故和纠纷发生。
3、认真执行医疗卫生制度,认真完成医疗文书书写,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等工作。无医保违规现象。
4、积极承担查房、门诊和业务学习,解决临床问题,承担并完成临床带教工作。
5、能准确做出护理诊断并制定实施护理措施,承担危重抢救。
十二、专业技术十二级初级岗位任职应取得师级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了解专业理论知识和学术动态,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无差错事故和纠纷发生。
2、认真落实医疗卫生制度,认真完成医疗文书书写,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等工作。无医保违规现象。
3、积极承担查房、门诊和业务学习,解决临床问题。
4、能准确做出护理诊断并制定实施护理措施,承担危重抢救。
5、掌握护理常规及规章制度,不违反操作常规。
十三、专业技术十三级初级岗位应取得士级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了解专业理论知识和学术动态,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无差错事故和纠纷发生。
2、认真执行医疗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医疗文书书写,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等工作。无医保违规现象。
3、积极承担查房、门诊和业务学习,解决临床问题。
4、掌握护理常规及规章制度,不违反操作常规。
事业单位岗位等级
说起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不得不先说一下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岗位等级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是息息相关的。具体说来分为三类:
一是专业技术类人员,分13级;
二是管理类人员,分10级;
三是工人类,分6级(即工勤人员,多为军转干部安置)。
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就是依据及岗位类别和级别的不同而定。
事业单位岗位级别控制标准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推进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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