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致村民一封信
写信是人际沟通的一种古老而常用的办法。那么,关于选举致村民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关于选举致村民一封信范文,欢迎阅读!
关于选举致村民一封信范文一
广大村民朋友们:
您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关于“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的规定,我区第九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于4月初正式全面实施。
村民委员会选举分为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登记参选村民、提名候选人、选举投票大会、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等几个主要阶段,其中选举投票大会将在5月中旬进行。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我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和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高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推进我区农村社区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选优配强村委班子,对于“十三五”规划实施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希望广大村民朋友们能珍惜民主权利,自觉遵守维护正常选举秩序,自觉抵制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村民朋友们,“选好一届,受益三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大家的热情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区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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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关于选举致村民一封信范文二
尊敬的各位父老乡亲:
您们好!村 “两委”换届选举即将开始。
过去的三年,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我巩哈尔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平安村建设等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提升服务质量。广大村民积极响应村党组织的号召,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各项整治工作,使得工作顺利进行,并圆满完成任务。大家的共同努力,受到上级部门的多次表扬。我们取得这些显著成绩,是与广大村民的踊跃参与村管理分不开的,这里面有大家的一份参政和功劳。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和静县党委、和静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全县村、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遵照和静镇统一部署,明年3月前,我们村要完成“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本届“两委”换届选举的选民条件是:凡年满18周岁、户籍(或党组织关系)在本村管理、享有政治权利的村民或正式党员方具有选举资格。
本届“两委”换届选举的步骤:1、选民登记。2、推选预备人代表。3、候选人的提名与确定。4、投票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村是我们生存与发展的家园,村需要你的参政与管理,选举“两委”成员是村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与义务,希望大家能够将我村带头致富、积极维护稳定、自觉加强民族团结的同志推选出来作为这次村“两委”班子换届的人选,选举出来,望广大父老乡亲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好庄严的一票。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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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选举致村民一封信范文三
全体村民:
你们好!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4月至6月,我区要进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依法依规,通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登记参加选举村民、提名候选人、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正式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
各村要严格按照市、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确定本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明确将“五不能,六不宜”(五不能指“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丧失行为能力”等5种情况人员不能列为候选人;六不宜指“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设行为、民主评议结果较差、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拖欠集体款项仍未归还、道德品质恶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等6种情况人员不宜列为候选人)纳入本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向全体村民公布,并严格执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据此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提倡将村党组织成员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将村党组织书记提名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倡导将村妇代会主任和符合条件的女性村民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各级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十项禁令”:1.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严禁以砸抢票箱、伪造选票、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3.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4.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5.严禁通过吃请、送钱送物以及口头承诺当选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6.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7.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8.严禁借换届之机,擅自处置集体财产,私分公款公物或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9.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10.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对认定有上述不正当选举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视为无效,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对经查核属实的贿选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在区委区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希望广大村民要把日常生产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好,要积极参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珍惜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自觉遵守换届选举纪律,维护选举的正常秩序,公正公平,负责任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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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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