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国少年男女柔道锦标赛
柔道是按体重分级竞赛的运动项目,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6全国少年男女柔道锦标赛。欢迎阅读!
2016全国少年男女柔道锦标赛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河南省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8月12日至15日在河南省濮阳市举行。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个人赛
-55 公斤级、-60 公斤级、-66 公斤级、-73 公斤级、-81公斤级、-90 公斤级、-100 公斤级、+100 公斤级。
(二)男子团体赛
-66 公斤级、-73 公斤级、-81 公斤级、-90 公斤级、+90公斤级。
(三)女子个人赛
-45 公斤级、-48 公斤级、-52 公斤级、-57 公斤级、-63公斤级、-70 公斤级、-78 公斤级、+78 公斤级。
(四)女子团体赛
-52 公斤级、-57 公斤级、-63 公斤级、-70 公斤级、+70公斤级。
2016全国少年男女柔道锦标赛
五、参赛单位
(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煤矿、石化、林业、电力体协;北京体育大学。
(二)特邀参赛单位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三)自费参赛单位
北京顺义、齐齐哈尔、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大连、济南、青岛、泰安、滨州、淄博、濮阳、武汉、南京、无锡、宁波、广州、深圳、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厦门、山西晋城、济南军区体工队、首都、天津、沈阳、西安、安徽体院。
六、参赛资格
(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柔道比赛,年龄必须是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运动员需提交监护人签名同意参加比赛的书面材料。
(二)运动员必须完成年度网络注册,并经国家体育总局审批通过。取消赛前临时注册,网络注册是确定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唯一依据。
(三)所有参加少年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员赛前文化测试,测试时间安排在赛前一天上午进行。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项知识,未参加文化测试的运动员取消参赛资格。
(四)运动员必须持有经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中心签发的运动员注册证。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参加比赛,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七、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限报运动员男女各16名。其中男队、女队各有5名不交纳包干经费,住宿费由赛会负担,伙食费自理。男队、女队其余11名运动员需自费参赛,每人交纳包干经费1000元,伙食费由参赛单位自理。
(二)各自费参赛单位可报自费男女运动员各16名。
(三)男、女运动员分别有5名(含5名)以下参加的单位可各报官员1名,6名以上(含6名)的单位可各报官员2名。自费参赛人员和超编人员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1000元标准交纳竞赛包干费,伙食费自理。
(四)各参赛单位参加各级别比赛每级别限报3 人,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竞赛,但可兼报团体比赛。
(五)参赛单位要统一给参赛运动员办理相关保险,报名时须将办理的保险证明(盖省级体育局章)、健康证明的复印件传真至柔道部。赛会期间运动员出现伤病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处理,治疗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参赛单位负责承担。没有参加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各参赛单位负责本单位女运动员的性别检查和未孕检查。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柔道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1/4复活赛制。
(三)运动员正式称重将被安排在比赛前一天19点。为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在比赛当天首场比赛之前1小时将随机检查参赛运动员的体重,参赛运动员不能超过该级别体重的5%以上(不穿柔道服),即-78公斤的运动员最大体重为81.9公斤(不穿柔道衣)。不参加称重和超重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四)比赛时间为4分钟,金分加时赛无时间限制。金分加时赛里,第一个获得shido的一方运动员将输掉比赛,或者第一个获得技术得分的一方运动员将获胜。取消举旗判定胜负。
(五)比赛设种子选手,序号按2014年全国少年男女锦标赛个人赛前四名执行。1号种子选手排在B区的下半区,2号种子排在A区的下半区,3号种子选手排在A区的上半区,4号选手排在B区的上半区。
(六)在种子抽签定位时,如果1号和4号或者2号和3号为同单位的运动员,那么3号和4号运动员的位置进行对调,种子如有缺额按2014年全国少年男女锦标赛个人赛名次递补。
(七)团体赛
1、各单位参加个人赛的运动员方有资格参加团体赛。
2、各单位可报运动员3-8 名参加团体赛总共5 个级别比赛(至少参加3 个级别比赛)。
3、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本级别的比赛,即参加团体赛的级别须与个人赛相同。但参加男子个人赛-55 公斤级、-60公斤级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团体赛-66 公斤级比赛,参加女子个人赛-45 公斤级、-48 公斤级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团体赛-52 公斤级比赛;参加男子个人赛-100 公斤级、+100公斤级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团体赛+90 公斤级比赛,参加女子个人赛-78 公斤级、+78 公斤级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团体赛+70 公斤级比赛。
4、团体赛采用单败淘汰制,即半决赛的2 个负方并列第三名,1/4 决赛的4 个负方并列第五名,不设复活赛。
5、团体赛第一轮首场比赛级别通过抽签确定,下一轮及后一轮首场比赛级别均按顺序递进。即如第一轮首场通过抽签确定-90 公斤级、第二轮首场比赛为+90 公斤级、第三轮首场比赛为-66 公斤级。
6、每轮比赛开赛前20 分钟,各单位领队与组委会编排组确认本轮上场运动员名单。
7、每场比赛为4分钟。团体赛不设平局。
8、每轮比赛,获胜场数多的单位为胜方。如果获胜场数一样,本轮积分分数多的单位为胜方。积分见下表:
9、如果获胜场数和分数均一样,本轮比赛中首场进行比赛的级别重新进行金分加时赛(不得换人)。加时赛获胜得1分。
(八)服装器材要求
1、教练员参加抽签会及临场指导时必须着正装入场。
2、运动员参赛所穿的柔道服尺寸大小必须符合2014年国际柔联实行的道服规则相关要求。女运动员必须自备全白色或米黄色的圆领半袖衫。组委会将在运动员检录处配备相应的检查工具供运动员自行检查,凡在比赛中裁判员对运动员道服产生质疑,经正式检测如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判负,对方获胜。
3、国际级裁判员需佩戴国际柔联颁发的国际级身份卡进行执裁工作。
4、柔道垫子和计时计分系统必须使用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合格产品。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个人赛各级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第三名、第五名、第七名录取并列名次),团体赛录取前五名给予奖励。
对获得各级别比赛前三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奖励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个人赛冠军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二)设“敢斗奖”3 名。
(三)设“一本奖”3 名。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五)设“优秀裁判员”3名。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将报名表一式两份,(须有省级体育局印章)于赛前一个月(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柔道部(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 号;邮编:100061;电话:010-6701-2281;传真:010-6702-1541 或010-6702-0296)和承办单位。报名表须按柔道项目规定表格填写(报名表附后,可复印)。不按规定报名和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
(二)各参赛单位在比赛开始前2 天的晚22 时之前,将本单位最后确认的运动员报名表、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运动员相关保险证明材料一并交大会竞赛处,过时按弃权论。
(三)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 天到大会报到。所有参赛人员于赛后第一天离会。
十一、裁判员
(一)参加比赛的仲裁、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根据总局裁判员选拔办法有关规定统一选派,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二)各参赛单位另可随队自带一级裁判员(含一级)1-2 名,交通费、食宿费自理。随队裁判员须同运动队报名表统一报名,并于赛前三天到达赛区裁判处报到。
十二、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遵守,加强管理。
(二)禁止使用违禁药品。比赛期间,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20号令》,由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对运动员进行反兴奋剂检测。
(三)各参赛单位需严格按照总局相关规定及时将参赛运动员行踪信息和用药豁免申请报中国反兴奋剂中心。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