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醉酒驾车致人重伤或死亡以何罪处罚?今天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醉酒驾驶致人重伤的处罚结果
酒后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还有考虑是否有自首、积极赔偿、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
醉酒驾驶致人重伤的处罚标准
醉酒驾车致人重伤或死亡是“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驾驶人醉酒后驾车,造成行人重伤、死亡,驾驶人负全部责任的情形下,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论处还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笔者将在本中详细阐述。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者主要的不同点在于双方侵犯的客体不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社会中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而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醉酒驾车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行为,但并非所有醉酒驾车造成人员伤亡的犯罪,都一律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中明确:行为人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否则即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醉酒驾车的司机都存在着“开慢点,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过于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轻信能够避免危害后果的发生,属于过度自信的过失,对于肇事结果并没有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并且在事故后一般都会采取刹车制动的措施,及时停车,采取救助措施。上述情形是交通肇事罪的常见状态。
如果司机肇事后,仍旧驾车逃逸,表明其已经意识到了其醉酒驾车的危险性,但是仍旧前行,对他人的安全、健康持漠视的态度,此时便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