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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环境的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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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环境是相对于某一事物来说的,是指围绕着某一事物(通常称其为主体)并对该事物会产生某些影响的所有外界事物(通常称其为客体),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环境的政治论文,希望你们喜欢。

  有关环境的政治论文篇一

  刍议公民环境权利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一、 公民环境权利问题的出现

  在我国,上至宪法,下至地方行政条例,都没有对权力做出实实在在可实施的明确规定,所以就有学者就形容这种没有明确规定为“隐形规定”。就有必要履行的带有程序性质的权利而言,又遭受环境迫害的诉权,还有,其他权利像检举控告权,特定情况下的知情权和建议权,只是有这些还远远不够。虽然一些相关权利和环境保护的联系很密切,也在现实生活中起着一定的作用,像所有权等的有相对明确规定,只是这也并非实实在在的环境保护权利,这其实是一种对人而非环境的保护。而且,传统民事权利在环境方面其实是心有余力不足,效果并不是很大,虽然现下的民法理论中像财产权等也都在一步步完善,却到真正的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也实在是杯水车薪。举例来说明吧:某市某个建筑工程公司在施工作业过程当中产生的噪声和空气污染干扰到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于是几户联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企图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结果是,“不属民事审判范围”,被驳回。

  二、公民环境权之于环境保护

  公民环境权自古为人类拥有,不可能随法律改变,这也算是种天赋人权,生来就具有。这个无须多加说明便可知。人类的进步是以环境的污染为代价,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的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于是公民环境权利才被人重视起来。所以在这种环境与人的关系日益紧张的前提下,发挥公民环境权利实属必然,但是关键是怎样协调各个权力关系。就环境保护而言,公民环境权力是基本,能有效的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环境的行政权的行使也能有效的解决环境外部带来的问题。在实行宪政的国家,政府的行政权虽然名义上是宪法授予,但实质上是公民赋予。英国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就国家的起源谈到,为了防范“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才“集中所有人的权力按多数人的意见与某个集体拥有”,某个集体就是主权者。之后的英国约翰·洛克也支持这种看法,“最终使得政治社会得以组建,是那些个人或集体能够遵从大多数意见组成自由人的社会,而只有这样的社会才是合理的”。这些思想最终在《独立宣言》中得以体现,其中指出“这些思想的正确性是无需赘述的:人生来就是平等的,有些权利是生来就有的,且不能被任何法律剥夺,这之中就有生命权等权利。为了这些权利不被剥夺,才产生了政府。但是政府的所有权利却是人民赋予的”。当下“主权在民”已存在许多国家的宪法中,主权在民给了政府及其权利的合法性。我国宪法也有规定,人民赋予国家的一切权利。可见,就权利与权力而言,前者是前提,后者使前者得以存在。于是政府的环境行政权力,也是出自于公民环境权,没有公民环境权利,就谈不上行政权利。实质上,公民环境权是环境行政权的前提,行政权的最终目的在于保护公民环境权。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引起的纠纷比重也在逐年上升,人民群众与环境破坏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张,环境问题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这种在制度以外的环境保护并非是种正常现象,这种不正常的公众参与带来的种种问题和消极结果,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这种非常态的公众参与,只是因为法律对公民环境权利不够明确,如果有法律确认,公民就可以依据法律,在受到损害时,可以依法维权,是这种非常态变为常态化合法化。可见,明确公民环境权利意义重大。

  三、国外公民环境权利调查

  一些国家还把公民环境权利写进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体系中。像一九七九年的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指出:“国会强调,所有的公民拥有环境权利,享受优质和谐的环境的同时,也有义务和责任保护环境,是其不受破坏”。第二年《法国环境法典》指出:“相关的环境法律指出任何人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有义务,即享有优质利于生存和发展繁衍环境的同时,也要承担起平衡城乡环境差异的责任”。二零零二年《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法》指出:“所有人都有权拥有健康的生存环境,也有义务和权力保护环境不受恶性经济和其他人类的盲目行为破坏,有权利得知环境信息,即环境知情权与获得赔偿因环境生态失衡造成的生命健康的损害和财产上的损失”。

  查阅所有的国外有关公民环境权利的资料,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一些政府之外的组织或机构为公民权利的奔走疾呼,确实促进了公民环境权利写进法律并得到重视的进程。在负面的影响上揭露了工业文明的发展多带来环境问题的严峻态势,正面的作用上说明了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以及报以积极的热情参与环境的保护中来。第二、公民环境权利以一项基本人权的角色出现在宪法中,这这本应当自一出生就拥有的健康生活的环境权利在受到破坏后,开始试图重新找回,并依托法律,努力使其合法化,就在传统的人权已不足于包括环境保护全力的现状下,很多国家索性将其列入宪法当中,从而使得基本权利得到扩充。从此公民环境权利成为宪法的一部分,被正式作为基础性权利而存在。第三、环境权力的界定虽然不尽相同,内容的形式也多种多样,但是其行使权力的主体上并不涵盖政府,其内容也不涉及主体对环境的开发和利用。这是由于国家政府对环境保护只有权力和职责,而并非环境权利,但对环境的开发和利用与环境权利不在同一范围内,前者属于传统财产范畴,而后者才是与环境保护紧密相连。

  有关环境的政治论文篇二

  浅析环境保护工程中的环境监测

  中图分类号:X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811(2013)03-0338-01

  摘要:随着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人类在谋取自身发展的同时,付出的却是整个生存环境的破坏。毫无节制的肆意掠取使自然环境越来越恶劣,各种灾难随之而来,极大的破坏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社会焦点问题之一,如何更好的处理、解决和保护环境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推出新的环境保护政策,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进行监测防治,已成为我们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环境保护 环境监测 内容 作用

  环境监测是科学管理环境和环境执法监督的基础。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通过环境监测可以搞清楚污染物种类和分布状况,明确污染途径,预测污染变化趋势,预警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环境监测在正确认识环境质量,解决现存或潜在的环境问题,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协调人类和环境的关系,最终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指人类有意识的利用环境科学的各种正确的理论与方法,充分的利用、协调与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阻止一切污染和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并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自然环境进行治理,最终起到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的目的。目前我们主要面对的自然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①土壤污染问题;②空气污染问题;③水资源污染问题;④自然气候和能源污染问题;⑤森林污染问题;⑥化学污染问题。这些主要的环境污染问题,如果不能够及时的解决,将会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巨大的灾难。长久以来,各国通过科学的手段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综合防治,并取得了较大的效果,但是局部的环境好转并不能改变全球环境恶化的事实,环境污染仍在持续,地球的环境依旧在恶化。

  二、环境监测的重要作用

  首先,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系统的推出,是环境保护领域中一次重大的革命,对改善全球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使人类可以更好的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和维护,从而改变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环境监测是指人类利用物理、化学、生物等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方法,对引发环境污染的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的各种要素进行间断地或连续的全方位的监视、测定,从而对环境质量做出正确的评价。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的不断发展,环境监测也在逐步的发展到对整个自然环境的监测,即监测对象不仅是影响环境质量的污染源,还包括对生物和生态变化的监测。只有这样实施全方位、大范围的监测,才能正确、全面的对环境质量做出评价。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环境质量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按照检测对象分为:污水监测;大气和废气监测;噪声监测;土壤污染监测;固体废物监测;生物污染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环境监测的类型有三种:一是监视性监测,即对各种环境要素进行定期的监测,用以评估环境质量的标准;二是研究性监测,这是高层次、高水平的监测;三是特定监测,可分为污染事故监测,纠纷仲裁监测,考核验证监测和咨询服务监测。环境监测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环境检测的综合性,包括手段和对象的综合性。二是环境监测的连续性,因为治理环境污染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坚持长期的监测,才能得出确切的数据,从而分析环境质量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其次,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①环境监测在环境污染问题中的作用。环境监测可以对污染问题严重的环境要素进行持续的、稳定的监测,例如可以对土壤、大气、水资源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对发生污染的环境要素进行及时的治理,对将要发生环境污染问题的要素进行维护,对还没有发生环境污染问题的要素进行预防等,在环境监测的监控范围内,利用各种先进的科学方法去治理、维护和预防各种污染问题的发生,从而制止环境污染源的进一步扩散,扼杀引起环境污染问题的源头,将环境污染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进而一步步的去治理,最终建立一个良好的、和谐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②环境监测在城市环境规划中的作用。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和环境是一体两面、相互促进的,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a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国家在坚持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提出了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来执行。在发展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时要齐头并进,“两手都要硬”,即实现“三同步”与“三同时”。“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因而,环境监测在城市环境规划中可以起到监督、指导的作用,为城市环境规划提供合理的、正确的发展策略。③环境监测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社会的进步离不开科学的发展,环境监测作为高科技的监测手段自然也离不开科技的支持,但是在这背后我们也应该看到环境监测对科学研究的促进作用。环境监测过程中所得到的各种科学数据,可以为譬如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等科学考察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例如对生物资源的监测,可以为微生物研究提供数据;例如对各种污染问题的监测,可以为环境研究中的污染源问题提供数据。总之,我们要做好各种环境监测,为科学的研究和发展提供助力,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

  三、发挥基础作用,管理服务职能显著增强

  多年来环境保护工作的实践证明,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有力支撑,提供科学准确的环境监测数据是政府实施综合决策和环境监管的重要依据,为环境管理质量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环境监测工作可以对地表水、空气、酸雨、噪声和辐射等环境实施有效监测,进而全面反映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趋势,为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管理提供了依据。通过污染源监测,为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竣工验收等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通过仲裁监测,以代表性强、准确性高、科学合理的监测数据为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适应新需求,有效提升监测技术

  没有科学先进的监测手段,综合决策和环境管理就没有科学依据,污染减排就缺乏有力支撑,难以对当前复杂的环境形势做出准确判断,特别是如果预警监测跟不上,就可能在出现突发污染事件时措手不及,应对无方,甚至对群众健康、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造成影响。在监测工作中要通过推行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环境监测自动化建设,不断增加监测投入,以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预警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构建先进实用、整体协调的环境监测技术装备体系,在自动监测、应急监测、监测网络建设及监测领域拓展方面有了明显变化。尤其,面对近几年突发性污染事故频繁发生、污染纠纷增多的趋势,各级环境监测站加大了应急监测投入,配备环境应急监测车以及必要的应急监测装备,科学整合了应急监测技术力量,提高应急监测水平,应急监测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能力。同时完善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系统,制定了相关《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建立了重点危险源信息库、专家支持信息库等应急监测技术信息支持系统,改变了原先应急监测能力比较薄弱的状况。要不适时机地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演练,充分锻炼应急监测人员的能力。同时,环境应急监测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时代需求,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总之,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使我们可以避免或减少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并可以及时的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治理、维护和预防。所以,我们还要不断的加强环境监测的力度和范围,让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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