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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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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日趋复杂,工商管理在社会管理体系中的组织和监管中肩负着政府主管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这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管理学术论文,仅供参考!

  工商管理学术论文篇一

  我国工商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思考

  摘要:本文从工商管理在市场经济中具备的职能出发,结合我国工商管理现状的分析,从建设工商管理人才、健全工商管理体制、加强工商管理执法力度及完善工商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探讨了提高我国工商管理工作水平的策略。

  关键词:工商管理市场经济体制执法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日趋复杂,工商管理在社会管理体系中的组织和监管中肩负着政府主管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特别是我国进入WTO后,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交往更加频繁,在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其综合职能,是促进我国市场持续、稳定、多元化发展的关键环节。近些年来,许多国内学者非常关注在新形势下国内外工商管理研究的方向与热点,并对其进行有益的探索,这对提高我国工商管理研究水平、加强与国际间的交流具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工商管理部门所承担着越来越重的任务,现行的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要求。从而导致,工商管理机关对市场经济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因此,如何与时俱进,适应新的形势,提高工商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是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工商管理的现状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工商管理机关在优化组织结构,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就目前我国经济市场形势来看,我国工商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工商管理人才匮乏

  根据统计数据,至2010年底,在人才市场上,初级工商管理人才有一定的需求量,但作为金字塔的中部和塔尖,中高级工商管理人员缺口很大,高级工商管理人才的紧缺就更严重了。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知识的生产、分配和消费之上的经济,是相对于过去农业和工业经济而言的新态型经济。它要求管理人员必须要有竞争的意识,要有国际经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等思想,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然而,长期以来工商管理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过分强调注重专业需要和偏重知识的传授,不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主要表现在:一是工商管理专业培养途径较为单一。我国高校对工商管理人才传统的培养途径主要为学年制,且教学内容、课程设计与实际工作脱节,缺乏科学性和实用性;二是考核办法单一,不利于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我国大多数高校评价工商管理专业学生能力的依据仍然采用以考试成绩评定学生能力为主的评估模式,不能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不利于反映学生综合素质。

  (二)工商管理体制不健全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体系的完善,工商管理发挥越来越大的功能与作用。这就客观上要求拓宽其管理范围,加强其薄弱环节,实现职能到位。不仅要管好市场调节的经济活动。而且要监督宏观调控指导计划的实现,不仅要管理个体,私营经济,而且要管好公有制经济,维护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秩序。而目前工商管理体制是按行政区划进行管理的,把已经形成的区域性市场人为地分割成条条、块块,各业务部门各自为政,分兵把关,不利于形成管理的合力。无法摆脱充当地方保护主义的工具。而地方政府常常采取各种地方保护主义的措施,如“地区割据”、“行业封锁”等等,使得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受到很大的影响,使工商管理力度削弱。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商管理体制是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步骤,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得以尽快实现的重要举措。

  (三)工商管理执法力度弱化

  作为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工商管理机关是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因此,在履行工商职责时,工商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切实履行工商行政执法职能,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谋划工作思路的主要依据和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然而,现实中,在现代社会日趋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工商管理部门并不能应对自如,其执法手段有被一味弱化之嫌。一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执行权相分离,工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权力,从而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削弱。二是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受地方保护主义干预严重。地方政府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是阻碍地方经济发展的绊脚石,私自决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经政府允许,一律不得对企业进行检查和实施处罚,从而加大了工商管理人员的执法难度。

  (四)工商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

  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部门的工商管理机关,在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体系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不容忽视的内部管理问题同时存在。一是工商管理部门摊子大,职能部门多,国家投入的资产相形较多,有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不全或根本没有,从而导致在资产使用效率方面体现出了使用率较低的现象,国有资产出现比较严重的流失。二是工商管理部门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对管理控制和会计控制进行调查和评价是内部审计机构的重要职能,但目前,我国工商管理部门的内部审计不够健全,使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难以开展,不利于内部会计控制效果。

  二、提高我国工商管理的对策

  (一)创新工商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满足工商管理专业人才需求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以及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工商管理专业教育面临市场化、国际化的挑战,工商管理专业人才更强调富有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因此,我国工商管理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必须改革与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创新工商管理人才培养模式,使培养的人才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要求。

  1、 创新教育理念

  工商管理专业教育应体现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要求,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其人才培养应以实施创新教育为主线,以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体系改革为手段,培养出能为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管理咨询公司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这些人才应具备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较强的适应性、不断吸收新知识的能力及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

  2、 树立工商管理人才国际竞争意识

  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因其切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应经济全球化、市场国际化趋势而成为热门专业。因此,新时期经济管理者必须要有国际竞争的思想。所以,这就要求工商管理人员的培养必须树立竞争意识,要有国际经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等思想。

  3、加强工商管理人才实践能力培养

  工商管理类人才主要从事管理与分析工作,如企事业单位的决策咨询、计划、生产、技术、人力资源、财务和营销等,实践性较强,因此,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将管理理论与管理实践的结合,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

  (二)完善工商管理体制,发挥工商管理职能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市场行为日益复杂化,已突破所有制和地域界限。在这种社会形势下,加强工商管理体制的完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会充分发挥工商管理职能的关键环节。

  1、 建立上下左右联动的经济户口属地管理体制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体制使 工商行政 管理职能难以到位。因此,工商管理体制的完善要积极抓好以工商分局(所)为监管主体的 经济户口管理 工作,建立起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区域齐动的管理体制。有利于实现“户口清、状态明、制 度全、检查实、手段新、联动好”的管理目标,增进工作的连续性和主动性,强化监管力度,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促进工商管理职能的全面到位。

  2、 建立工商管理体制的宏观控制

  工商管理部门是国家宏观调控系统中的一支重要方面军,必须紧密配合国家各个时期宏观调控的政策、目标和要求,才能更好促进它对 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在工商管理体制的建设中,一方面可运用登记管理职能,要求工商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本地经济 发展现状,对各类行业发展的宽严度正确把握,防止产业产品结构比例失调的现象,促使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可运用综合监督管理职能,促使市场机制的完善和经济的健康运行。工商管理部门可通过加强对经济 合同的管理和经济纠纷调解仲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完善和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

  3、建立统一的工商管理体制

  为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商行政管理新体制,强化对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的监管,应对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领导,增强工商管理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三)优化工商管理执法对策,加强工商管理执法力度

  1、完善工商管理法制体系

  我国应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等为重点,加强制定单项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解决掉新旧法规自相矛盾、执法依据不统一的问题,解决工商行政基本法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同时,注意加强法制宣传和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折不扣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执法职权。

  2、调整内部职能机构,明晰职能关系

  目前工商管理各业务部门职能交叉,分散管理、分头执法的现象较为突出,不同程度地削弱了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因此, 根据工商管理机关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的需要,对全部工商管理业务职能进行“三分”,即:一为行政许可及审批行为;二为行政监督及处罚行为;三为行政督察行为。从而使内部业务职能有效的整合,可以避免现有机构设置存在的既互不相干又互相重叠、内耗大于合力的局面,加强工商管理执法力度。

  3、加强对监管的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政执法行为。国家要把依法行政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 环境作为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工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四)建设工商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工商管理内部控制

  工商管理应随着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的变化,开展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一方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同时,省级 财政根据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业务支出范围,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及基础设施经费等实行统一核拨。工商管理财务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分别设专人管理账目、物资,配套完善出入库手续,达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另一方面,要增强内部 审计机构的作用。内部审计机构应向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汇报,使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得以真正发挥。并定期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效果及其实施的有效程度作出评价,促进监督服务职责的完善和加强。

  三、 总结

  在市场经济中,工商管理是维护经济秩序的高效职能管理部门,我们必须不断进行新的探索,整合各管理职能,打造更好的工商管理平台,努力争取管理的最优化,使市场资源公平化,促进市场持续稳定的多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齐寒石.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J]. 武汉学刊, 2007,(06)

  [2]徐长浩.工商行政管理理论思考[J].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9,(02)

  [3]张广英.论供应商管理的新模式[J]. 现代企业 教育, 2009,(08)

  工商管理学术论文篇二

  对完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几点思考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在新时期又面临着新任务,当前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进入到创新和完善职能的新阶段。这需要在科学定位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梳理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错位的主要表现及其原因,为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提出建议对策。

  一、正确认识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定位

  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监管和执法者,对其明确而科学的定位不仅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是政府依法赋予的职能。市场和政府之间既有明确的界限,又有紧密的联系。一方面,二者有着各自独特的运行逻辑和发展规律,不可相互替代或侵占;另一方面,只要发展市场经济,政府就有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这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中必然包含着工商部门的职能,即“把好市场主体的入门关,当好市场运行的‘裁判员’,做好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工商行政部门的这些职能是我国在发展市场经济中通过法律确认的,如市场准入法、市场行为法、市场交易法等都为工商行政部门的监管和执法职能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支撑。

  其次,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向社会提供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须的良性经营秩序这一公共产品。这里面有三个关键概念:一是“经营”,这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的对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二是“秩序”,这就指明了工商行政管理的任务是提供市场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以维护市场经济正常发展为宗旨;三是“公共产品”,这一概念就确定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属性,它只能由国家专门机关提供,全体社会公民从中受益。只有深刻理解这三个概念,才能科学定位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具体表现为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市场培育和市场服务。市场准入主要指的是依法对进入市场的主体进行审查、登记、变更等,这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起点。市场监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和控制,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构建健康的市场经营秩序。市场培育是在市场监管的基础上对市场发展环境的培育,促进市场各因素不断完善和成熟,不断提高市场整体规范程度。市场服务职能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向市场主体和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市场服务,如市场信息发布、商标注册、消费者维权、企业资质和信用查询,等等。

  二、当前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错位的表现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从计划经济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尽管历经了30多年的市场经济考验和锻炼,但在机构设置、制度模式、工作方式等方面难免有旧体制的痕迹和路径依赖的惯性,这些都会影响到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一定程度的职能错位,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泛化。从现实情况来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于没有专门性法律去确认去职能范围,因此各个法律都有可能涉及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这导致了其职能泛化和模糊化;并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处于政府、职场主体、消费者乃至社会公众的交集中,致使其职能多样。这种职能的泛化、模糊化、多样化的现象在总体上是对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弱化。

  第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越位。这主要指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了一些本不属于自己的职能,行使了一些不属于自己的权力,代替市场和社会做了一些不属于自己的工作。如工商机关背离自己的监管和执法职能,而直接参与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有的工商行政部门甚至公然介入到地方的拆迁工作中;还有的却在从事着一些本应由市场或社会组织承担的工作,如市场消防安全、物业管理等。民间“工商部门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管空气”的说法就是这种职能泛化现象的生动写照,这既不利于工商事业的发展,也不利于经济社会的进步。

  第三,工商行政管理体系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导致其职能难以有效发挥。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之后,如一些该出台的法律未能及时出台,一些该赋予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权力未能有效赋予,一些该废止的法律(违反市场竞争规律的法律)未能及时废止;另一方面,垂直管理贯彻不彻底,尽管我国实行了省以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垂直管理,但由于这些部门总是生活、工作在特定的政府管理之下,其市场监管和执法必然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影响、干预甚至控制,这严重影响了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履行职能的独立性。

  三、全面促进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的对策

  针对我国工商行 政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科学定位,全面整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全力促进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为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工商行政管理的力量。

  第一,整合核心职能,促进 经济社会又好又快 发展。我国加WTO之后,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积极吸收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管理理念,整合工商行政管理的核心职能,这样才能保证不缺位、不错位。这主要包括四大安全体系:生产安全、交易安全和品牌安全和生活安全,涉及市场进出、市场交易、市场竞争、商标管理、市场案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只有做好这些与市场经济紧密相关的核心 工作,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核心职能的发挥,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才能健康发展。

  第二,将监管、执法和服务结合起来,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虽然是政府部门依法授予的监管市场和依法行政的部门,但它并不是冷冰冰的衙门,而应该是将监管、执法融入主动为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当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转变管理观念和思路,依法运用自身掌握的大量市场信息,积极开展一些高端服务,为政府宏观决策、市场主体发展和消费者维权提供职权范围内的服务活动。

  第三,提高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能力,努力化解市场经济的深层次矛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的一系列深层矛盾不断显现,能否化解这些矛盾直接决定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效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仅担负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等常规性工作上,还应该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 网络市场监管、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商标保护等新任务。尤其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深层矛盾,也是老百姓关注度很高的民生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在解决这些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上做出更大、更有力的贡献。

  第四,紧跟时代发展,运用新科技成果,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和日益普及的今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应该积极融入这种时代潮流,运用新科技技术来提升履职效果。如,加大网上办公力度,开展网上审批、网上办照等,减少人工审批环节,这既可以节约市场主体的时间,还可以提高市场准人速度和透明度。通过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机联网,提高办事效率,建立网络咨询、申诉、举报以及消费安全预警、查办案件、行政执法的综合体系,这样既提高了消费者维权的效果,也实现了依法行政的科学化、网络化,全面提升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

  第五,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 职业道德 教育,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支持,确保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为人民服务的性质。工商行政管理活动本来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当前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一些越位、错位现象,尤其表现为基层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等,这些问题在经济欠发达、不发达地方更为普遍,这都是与利益密切相关的。这种现象不仅未能为人民提供服务,还严重侵害了人民的利益。当然,这种现象固然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有关,但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不到位、待遇不兑现也有很大的关系。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由国家提供足额的经费支持,这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条件。因此,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支持,不仅是完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为人民服务性质的关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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