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旅游政策的相关论文
旅游政策对区域旅游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旅游政策在空间层面的效应是旅游政策有效调控的前提,有利于提高政策设计与配置的有效性、适用性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政策的相关论文,供大家参考。
旅游政策的相关论文范文一:镜泊湖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
摘要:镜泊湖山清水秀,景色宜人是中外闻名的旅游胜地,如何做强、做大镜泊湖旅游产业经济,以此来推动牡丹江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做为每一名牡丹江市民关心的一个问题。本文通过对镜泊湖旅游资源现状的分析,找出矛盾的所在,将镜泊湖旅游产业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到位,得出解决的办法,力争把镜泊湖的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实现通过镜泊湖旅游产业带动地方经济飞速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泊湖;旅游;产业;研究
旅游业被称为二十一世纪“朝阳产业”、“新兴产业”是构建当今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与传统产业相比,它具有产业能耗低、环境污染小、能够吸纳较多的就业人员、产业关联度高、创造附加值能力强的优势。镜泊湖作为全国闻名的旅游名地,如何加快镜泊湖旅游产业的发展,合理利用开发好现有的旅游资源,最大限度地造福牡丹江市人民,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镜泊湖旅游资源简介
镜泊湖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南部巍峨秀美的群山环抱之中,是我国最大的火山熔岩堰塞湖,其吊水楼瀑布是国内三大著名瀑布之一。1980年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01年9月被中央文明委、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评定为风景旅游示范点。
景区总面积为1214平方公里,其风景资源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镜泊湖游览区,展现百里长湖的奇观胜景;二是火山口原始森林自然保护区,展现丰富的地下森林资源、动植物资源和神奇壮美的火山熔岩洞景观,三是唐代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展现历史悠久的人文景观。纯朴自然的镜泊湖,岛湾错落,峰峦叠翠,景色清秀,古迹隐约,尽揽春花、夏水、秋叶、冬雪于一湖,令人惊叹神往,流连忘返。
二、镜泊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义
1.有利于拉动牡丹江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旅游业是一个相关性很强的产业,它涉及到“行、游、住、食、购、娱”各个方面,将镜泊湖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的旅游胜地,势必会增加牡丹江市区域内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对全市住宿、餐饮、购物,娱乐服务等行业将起到极大的拉动作用。同时对于安置牡丹江市下岗就业人员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缓散就业压办,稳定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2.有利于促进交通业的发展。便捷的交通是打造地方经济的首要条件,目前,牡丹江市旅游交通建设进程相对比较缓慢,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人流、物流不足,没有激发交通部门与建设企业的投资热情。通过打造镜泊湖旅游胜地,必然会加快牡丹江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周边省市旅游交通的联系,增加开通省内外周边地区的航空、铁路、公路旅游线路,提高城市交通的运转效率,构建起牡丹江到周边城市的立体交通网络体系。
3.有利于加快城市经济发展。打造镜泊湖旅游名地的过程其实就是打造一个城市品牌的过程。发展旅游业,必然会加快城市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的功能和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充分改善城市人民环境和服务等软硬件设施,为游客展现一座现代化的文明旅游城市,使旅游者对牡丹江市产生难以忘怀的印象,对于提升牡丹江市城市品味,打造国家级风景园林城市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
三、镜泊湖旅游产业当前存在的问题
1.行政区划交叉,难以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由于景区内的行政区划隶属于不同的管理系统,各个系统都以景区资源为依托,在各自区域内进行规划建设,乱批乱建现象十分普遍,景区内现已建成各类宾馆、疗养院、培训中心的建筑140多处,出现了几个职能相同的部门同在景区内实施同一内容的行政管理现象,破坏了景区规划的统一性。
2.由于景区缺乏统一管理,过度开发滥用使景区资源遭到破坏。由于景区的地方乡镇、森工企业互不隶属,各自为政,许多问题不能协调一致,同时风景名胜资源具有独特性、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一旦破坏,很难恢复,如镜泊湖原有的特色鱼种湖鲫、鳌花、湖鲤等到镜泊湖特有鱼种,现在少之又少。目前,水产部门对湖鱼的过渡捕捞和放养(特别是近年兴起的网箱养鱼),对湖水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森工企业过量采伐湖边林木,破坏了湖边山岸的绿色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不仅破坏了湖区整体景观。而且使湖泊污染日趋严重。
3.镜泊湖旅游宣传力度不够,旅游产品开发的还不够多。镜泊湖湖光山色,景秀优美并非众所周知,与南方一些景观相比知名度还不够高,在南方的一些大旅行团,还把镜泊湖列为避暑的旅游胜地,在省内与其它地市旅游景点相比也存在着知名度不够高,宣传力度不够大。多年来一直鲜为人知,造成旅游资源的极大浪费,整整比其它旅游发达地区晚发展十几年,甚至几十年。
四、镜泊湖旅游产业发展的对策
解决镜泊湖景区管理体制问题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艰巨任务,必须从景区实际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根据实际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如下:
1.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确定镜泊湖景区功能定位,加大项目开发建设力度。科学规划的关键问题就是理顺管理体制,镜泊湖景区发展中的种种弊端就能从根本上解决。为更好地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利用好镜泊湖这一“北方明珠”,造福子孙后代。更有效地发挥其在牡丹江市经济发展、旅游振兴、招商引资、对外接待等方面的作用,应将镜泊湖风景名胜区作为牡丹江市“旅游经济特区”来对待,实行适当的倾斜政策,清除障碍。从全国一些景区成功经验做法来看,可以借鉴五大连池的做法,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将景区区域划定为一个行政区域,赋予景区管委会一级地方政府的职能,统一管理景区的经济、行政和社会事务,从根体上改变目前景区中区划交叉、各自为政的局面。
2.依靠政府,加大投资,强化景区管理体制,增强景区发展后劲。
当地政府应从景区长远角度出发。尽快出台景区管理法规,健全景医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促进景区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由于对于风景区来讲,有其特殊性,尤其是景区承担着繁重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管理服务和保护职责,这些具体的工作,都需要强有力的资金作保障,这就客观上要求政府对景区的财政管理不能等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而是在财力上要给予大力的倾斜和支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建立功能完善,体现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景区独立财政体制,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景区健康持续发展。
3.扩大宣传,提高名气,以增加景区人气为目的,加强了宣传促销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讲,旅游经济就是宣传经济,针对镜泊湖景区宣传力度不够,景区游客规模徘徊不前,人气指数不高等问题,牡丹江市应采取一系列宣传促销的措施。如①利用多种媒体宣传镜泊湖,投入资金对镜泊湖旅游网站进行提档升级-②积极参加各种旅游交易活动。组织人员多参加相关部门旅游交易活动,与部分知名景区和旅游企业建立了联系,增加沟通了解信息,宣传自己;③出台促销优惠政策。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来镜泊湖,如实施旺季对旅行社实行了8折优惠,淡季5折的优惠政策等等实施多种惠民政策。
通过上述对镜泊湖旅游产业发展的研究、分析,有利于推动镜泊湖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为牡丹江市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旅游方针政策与法规》,中国旅游出版社,2005年
[2]杨桂华、钟林生、明庆忠:《生态旅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3]杨振之:《旅游资源开发》,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
[4]《旅游经济》2000 2006年合订本,2006年第1期
[5]于学谦著《现代旅游市场经营学》,旅游教育出版社,2007年
旅游政策的相关论文范文二:促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的政策建议
【摘要】2008年11月,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战略决策。本文着重从政策层面提出了既切实保护好,又充分利用好鄂西圈丰富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加快发展形成先导产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关键词】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 先导产业 优化发展 政策建议
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是继武汉城市圈之后,省委、省政府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我省新时期总体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形成两轮驱动、一带(长江经济带)相连、整体发展的新格局,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湖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此问题本文将在分析现状及优势的基础上,就如何指导和促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文化保护和旅游产业发展,形成由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组成的先导产业并加快发展,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工业化、城市化的后现代化的新路子,从政策层面提出一些建议。
一、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先导产业
产业是商品经济中具有某种同类属性的企业经济活动的集合,它是介于宏观范畴的国民经济和微观范畴的企业经济之间的一种经济范畴,属于中观经济。产业的分类方法比较多,常见的有三次产业分类法、国际标准分类法、两大部类分类法及关联方式分类法。关联方式分类法中有一种战略关联分类法,将产业分为主导产业、先导产业、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先行产业等。而其中的先导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并在国民经济规划中先行发展以引导其他产业往某一战略方向发展的产业或产业群。它不同于主导产业,主导产业是指能够依靠科技进步或创新获得新的生产函数,能够通过快于其他产品的“不合比例增长”的作用有效地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的产业或产业群(罗斯托)。主导产业一般能对其他产业乃至所有产业的增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加快推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以带动鄂西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显然,这里的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就是鄂西圈重点打造培育的先导产业。湖北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必然要以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等先导产业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整个产业经济的发展。
二、鄂西圈先导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态产业尚未形成
生态产业,目前在学界还未达成一致意见。但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为了研究的需要,本文中指的生态产业是狭义的,主要指基于鄂西地区优质的生态资源,涉及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与旅游发展紧密相关的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产业。鄂西圈生态资源优势明显但利用率低,未形成产业。圈域内已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0个,分别占全省总数的71%、90%和59%。但这些保护区大都没有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反而存在被破坏的倾向。神农架拥有全球中纬度地区唯一一块保存最为完好的原始森林,有“物种基因库”、“天然动植物园”、“天然药库”之誉,但神农架旅游发展还不足以成为其先导产业。圈域内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1种,野生珍稀动物金丝猴等120种,分别约占全国的18.55%和31.75%,但这些珍稀物种并没有给当地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另外,神农架森林覆盖率高达35.2%,拥有林地面积648万公顷,其中森林面积450万公顷,但其中主要以灌木为主,用材林、经济林不多。
2、文化产业尚未形成规模
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本文中的“文化产业”与上述概念一致,但侧重于与旅游发展密切相关的文化产业,特别是文化遗产保护与建设、文化资源挖掘和开发利用等。目前,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虽然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但开发利用不够,产业规模没有形成。鄂西圈炎帝神农文化源远流长,楚文化辉煌灿烂,三国文化独领风骚,宗教文化博大精深,现代科技文化蔚为壮观。圈域拥有各类文化遗产8000多处(项),其中世界文化遗产2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5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6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40处。但圈域内文化专业人才缺乏、文化产业发展不足,文化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2%左右,而发达省份这一比例已达5%,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更是高达20%左右。
3、旅游业发展水平不高
旅游业是指以食、宿、行、游为基本组合消费商品,通过专业化运作模式为游客的出行提供安全、可行、方便、满足游客合理需求的服务,兑现其消费商品的契约交易,使商品的提供商和经营商从中获取运营收益的服务性产业。鄂西圈自然山水瑰丽秀美,人文景观奇特壮观,生物景观丰富多彩,遗址遗迹保存完好,建筑设施古朴精致,旅游资源富集度高,种类齐全,品位独特。圈域内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个,国家级地质公园3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国家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22个。近年来,圈域旅游业发展初步形成了融观光度假、民俗宗教、购物娱乐、生态文物于一体的产品开发格局,旅游产品结构体系不断完善,但鄂西圈仍然存在旅游资源开发不足、旅游投入比重偏小、旅游景点管理不善、品牌建设不力与圈域旅游景点协作能力不强等问题。2008年圈域旅游业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仅为8%左右,而有的省份这一比重早已超过10%。
三、促进鄂西圈产业优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1、坚持保护第一的方针,确保鄂西地区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永续利用
一是采取严格措施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把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战略位置,作为发展生态旅游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要求。建立政府监测、预测、预警和干预机制,确保鄂西圈自然生态环境优势地位。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依法保护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禁止在重要和敏感的生态区域及自然灾害高发区建设旅游设施,对于设立在水源涵养地的煤矿、铁矿、锰矿等,要逐步停止开采,并进行复垦再植,恢复生态。二是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化遗产保护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提高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建立政府投资主导机制,做好世界文化遗产、古建筑群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工作。对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承人实行政府扶持政策,对其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在土地、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
2、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一是大力开发农业、林业等生态产业资源。支持旅游线路、旅游景区附近农民发展生态观光农业,支持市、县级政府统一组织好村庄整治规划,做好饮水、通电、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景区规划要统筹考虑一定范围内的农田、果园、森林、草场等资源,促进旅游开发企业与农民合作开发生态观光农业,实现双赢。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促进圈域生态保护与建设,建立以实际受益者(市场主体)补偿为主、财政转移支付和政府生态项目为辅的圈域生态补偿机制。二是促进特色农产品和旅游产品开发。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发展产业化经营,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合同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开发特色农产品。加快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景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努力提高质量,促进产销紧密结合,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产销体系,增加旅游创收、创汇,对于开发特色农产品和旅游商品有一定影响的企业,由各级财政从旅游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
3、积极发展文化产业
一是促进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培育和建设一批民族文化旅游基地和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镇),鼓励和支持创办旅游文化娱乐企业、旅游文化演出企业,推出一批以民族风俗、民族歌舞、地方文化为特色的旅游表演项目,着力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精品。旅游景区景点要增加文化旅游项目,丰富游览内容,不断提高文化内涵。充分挖掘荆州花鼓戏、汉剧、楚剧、长阳南曲、土家摆手舞、神农架堂戏等地方戏曲文艺的市场价值,鼓励创造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丰富的文化内涵。二是推进影视制作、动漫娱乐、创意设计等现代文化产业发展。放宽市场准入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影视制作、动漫娱乐、创意设计等现代文化产业发展,政府在资金投入、政策引导等方面给予支持,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和资源优势,推动建设影视城、动漫产业园、创意设计园等,鼓励艺术品经营、音像制品分销、大众娱乐项目的经营等。
4、突破性发展旅游业
一是加快旅游交通骨干网络建设。统筹规划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交通骨干网络,加强交通对旅游的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骨干网络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各种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构建高效、便捷、一体化的现代综合旅游交通体系。尽早将襄樊、宜昌等地建设成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二是加快旅游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地区中心城市的旅游接待功能,改造、升级各大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改造、新建一批沿长江、清江、汉江的重要旅游码头。发挥历史文化特色、地方民族特色,完善重点旅游城镇的旅游功能,联合建设各具特色的游客服务中心。加快建设旅游配套的医疗、治安、旅游导引标识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各具特色的专题公共博物馆、城市公园等,并实行免费开放。三是扶持重点旅游企业,推进市场化运作。加强旅游资源整合,鼓励省内外有实力的大型旅游开发企业在圈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并给予优惠政策和扶持,支持其并购旅游景点景区。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突破体制障碍,鼓励地域相邻、资源类同、同质竞争的旅游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扶持圈内重点旅游企业,特别是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一江两山”旅游开发企业,要加大政策支持,提供相关服务,整合旅游资源,创立旅游品牌,探索发行旅游企业债券、推动旅游企业包装上市,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实现旅游业跨越式发展。
5、加快发展相关服务业
一是积极发展商贸会展业。采取“以奖代投”的形式,扶持商贸会展信息化建设、引进商贸会展重点项目。支持品牌展会,丰富节庆展销活动,要鼓励举办地方产品跨省推介展销、名特优新产品展销、联展活动,积极举办特色农产品、文化产品、旅游产品“对接会”、“推介会”和“采购会”,形成会展、旅游、休闲消费的一体化发展。二是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发挥省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湖北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支持鄂西农业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支持组建新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小额贷款,用于支持与生态文化旅游有关的综合服务企业的发展壮大。三是加快旅游信息服务发展。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整合政府门户网站、旅游、文化等行业信息网及企业网络信息资源,建立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综合信息系统,及时发布生态、文化及旅游等方面的综合信息,开展项目招商、人才培训、远程教育,并建立基于此系统的生态环境、文化保护、旅行安全方面的监测、预警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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