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师参考论文
建筑安装工程是建筑工程中必不可少且十分重要的环节,其贯穿整个工程项目。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建筑安装工程师参考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建筑安装工程师参考论文篇1
浅析建筑安装工程技术
1关于预留时期的关键技术事项
该项内容是确保前期品质合理的关键要素,怎样确保其科学合理,具有实践特征,是场地品质管控工作的重点,为了防止单纯的把其当成是技术管控条例的一个单一要素,确保其能够合理的体现出技术指导以及建设技术准备的特征,防止编制活动都由单位的特别技术工作者来开展,进而避免了交底活动非常的表面话,该项编制工作应该由相关组织站在其自身的层次上来进行,队级技术交底依据项目部技术交底细化编制,项目部审核队级(工长)技术交底,班组技术交底在工长技术交底的基础上样板方式为主。
2关于其相关的建设步骤
为了确保品质管控条例能够实现应有的价值和意义,该项目按照流水活动的形式,认真的管控建设步骤,非常注重预留埋时期的品质管控活动。实际措施有如下的一些:
2.1关于预制结构的制作活动
a.各施工专业队在项目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按照图纸、规范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文件绘制现场预制构件大样图(或提供标准做法);b.经由项目部负责核查工作,当明确之后才可以制作,假如不许可的话,要把修改思想回馈到建设组织处;c.通过自检、互检、班组检、队检、项目部检的五级检查制度对加工件进行检查,以最后检查结果为准;d.由项目部分析检测,并且填制有关的信息,要上报监理人员检测,而且要按照规定落实活动,如果在检测的时候未合乎规定的话,要将其返回,并且分析具体的缘由和应对措施,按照上个步骤继续活动。
2.2建设步骤
a.各施工专业队在项目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按照图纸、规范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文件编制队级技术交底文件,绘制施工大样图;b.将材料递交项目部,结合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当通过之后,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建设工作。对于那些没有通过核查的要重返,然后按照上述进行;c.通过自检、互检、班组检、队检、项目部检的五级检查制度对隐蔽工程验收,以项目部检查结果为准;d.经由项目部测验,填制有关的信息,提交监理处,经由其核查并且签字,如果未通过,则要将其重返,并且论述具体的成因和应对措施等。
3管控品质的方法
在开展建设品质管控工作的时候,要形成品质目标责任体系,身为贯标单位,有其非常谨慎的步骤和要素,不过怎样将目的落实到细处,防止体系成为表面化工作,将总的目的一一的分散到具体的项目之中,然后开展到实际的建设位置和组织,而且要有可实践特征,确保认真的核查。上述内容是在开展品质管控工作,开展过程管控时要认真处理的内容。结合项目部管控思想,要预想到安装时期的问题中绝大部分是在预留的时候而导致的,因此在这个时期,认真的落实品质目标责任体系和经济责任体系,通过经济措施来确保目的得以落实,使目标责任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质量目标管理与考核的机制,带动项目朝着更加积极合理的层次发展,实际措施如下:
3.1根据质量总目标,依据验收规范或标准,经过目标分解、细化,确定预留预埋阶段质量分目标为优良。
3.2依据优良等级标准编制队级技术交底书,在交底书中,按照高要求的标准编写具体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原则上把验收标准中的误差范围划分为正负各三档共六档,一般情况下取三至五档,实行五级检查制度,检查记录中须签明检查时间一一具体到分钟。
3.3加强中间过程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立即解决;出现通病,从技术交底着手,分析影响质量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3.4检查结果与经济直接挂钩,主要分为队检、项目部检和监理检等三类,提出项目部检和监理检的通过率为100%,“监理检”不通过一一项目部、队级、班组各责任人均给予罚款,“项目部”不通过一一队级、班组各责任人均给予罚款,队检不通过一一班组各责任人均给予罚款。
3.5实行末位检查人责任制,最后签字人负主要责任。通过实践,在三个部位检查未通过后,监理检查通过率达到了100%。
建筑安装工程师参考论文篇2
论新形势下建筑安装业税收风险
摘要:我国税收政策处于不断变化和完善中,特别是2008年以来,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等主体税种的重大变化,对各行各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税务风险管理变得日益重要。下面仅就当前环境下建安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方面的缺陷进行分析,并希望做出一番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税收政策;建安企业;风险
1税务风险管理定义及必要性
税务风险管理是指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事中控制、事后审阅和安排,免于或降低税务处罚,尽可能地规避纳税风险,并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获取“节税”的收益,降低公司的税收负担。由此可见,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广泛存在于企业的各项活动中。它不仅是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方面,更是现金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处理不好税务风险,轻则可能使企业遭受法律制裁、资金损失、和不必要的声誉损害,重则可能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而良好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则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促使其健康发展。
2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缺陷分析
2.1行业特点给管理带来难度。
建安企业具有经营分布点多、线长的特点,纳税环境复杂多变,给税务风险管理增加了难度。多数大型建安企业都跨省(市)经营,在实行总分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来,许多单位纷纷注册成立了二级分支机构,加上招投标时为了满足当地建设部门要求而设立的经营机构,使企业面对较多的税务机关,而各地税务机关对税法的理解和执行差异很大,这增加了企业税务风险系数。
2.2税务风险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由于税务风险广泛存在于企业的各项活动中,有些企业从投标决策阶段就没有或者很少思考税务因素,日常项目管理时税务风险意识淡漠,认为税务管理就是想方设法少纳税、晚纳税,殊不知这样可能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建安业是完全市场竞争下的微利企业,如果因一时的小利益而被卷入日益严厉的税务稽查风暴,很可能会血本无归,还对企业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2.3忽视纳税风险控制。
2006年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及2008年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重点关注的都是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方面的指标,税务风险控制方面的内容较为单薄,直到国税发【2009】90号文《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实行)》才在此方面作出补充。在这样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下,许多建安企业忽视纳税风险控制,更缺少合理规范的税务管理流程和方法。
2.4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有些建安企业没有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往往采取兼任的方式。大型企业的财务人员日常管理和核算已经应接不暇,面对我国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不断变化更是力不从心,更说不上税法的精准把握了。如对于设备价款是否缴纳营业税的问题上,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由此可见修订后的规定更加明确,如果不注重钻研这些细节的变化,就很可能会增加税收负担。
3加强税务风险管理的措施
3.1建立和完善税务内控体制。
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如前文所述,许多建安企业往往忽视纳税风险控制,内控体系并没有在此方面更好的发挥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税务内控体制,有利于加强税务风险管理。企业应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制定覆盖整个环节的控制措施,使税务日常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在考虑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原则下,结合自身经营特点设立税务管理机构或岗位,明确职责权限,能够对税法的变化做出快速反应,使管理环节前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和事中监督,提前发现和预防税务风险。如建安企业广泛设立的二级及其以下分支机构,需要规范的税务登记管理和日常纳税申报和缴纳工作,将其纳入税务内控体制,有利于控制整体的税务风险。
3.2提高税务素质,加强税收政策传递。
企业应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采取培训等方面的措施,对税务管理及其相关财务人员进行知识的更新,以不断增强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并运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如对于个人所得税,许多省(市)的税务机关往往对外来施工的建安企业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0.2%~1%不等)征收,该部分税金既不是企业所得税法下承认的成本,又不能向职工扣回,但实质上构成了企业的负担。面对这样的情况,财务人员应在规范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充分运用税收政策,积极申请查账征收,并确定在工程所在地或者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而不是完全听由税务机关征收。
3.3合理的税务规划。
税务规划应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税务管理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不止是单纯的少纳税、延迟纳税,而是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以风险控制为前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税务管理方案,并保证得到有效的实施。如果对增值税部分进行盲目节税,以降低整体税负,则很可能会带来企业的高税务风险。因为从设计原理上思考,增值税和营业税这两个流转税的税负水平是相当的,只需经过简单的纳税评估,就会发现是否存在问题,所以一定要制定合理的税务规划,有效控制税务风险。
3.4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
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和沟通机制,明确税务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一方面,应与税务机关保持有效的沟通,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使税法的运用与税务机关保持一致,降低纳税遵从成本。对于经营地域广阔,纳税环境复杂多变的建安企业更应该在此方面加强。如2009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删除了总包代扣代缴分包税金的规定,但各个省(市)的执行却不尽相同:有的省(市)执行了纳税人各自缴纳税金的方法,有的省(市)则没有执行,但可能随时变化。这时掌握最新变化,与税务机关保持有效的信息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应加强与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联系。许多专业的涉税机构,实践经验丰富,为企业提供咨询和服务,可提高税务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建安企业应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将会降低企业整体风险,有利于在市场竞争中健康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