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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养老问题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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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了突出的社会问题,。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养老问题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社会养老问题论文篇1:《浅析社会问题之养老问题》

  摘要:老龄化时代的到来,我们不得不重新考虑原有的养老方式,因为养老资金的压力,因为家庭结构的变化,完全由家庭承担的养老方式已经面临挑战,而以居家养老为主流的格局必将被打破。但是几千年的家庭观念,四世同堂,老来享受天伦之乐的追求,这样的观念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改变的,这除了人本身之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养老机构,我们做的好不好?所以加快建设养老机构,制定合适的养老保障制度迫在眉睫。

  关键词: 家庭养老 社会问题 传统观念 养老保障

  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速度急剧提升。2002年,65岁及以上老人为9692万,占总人口比例的7.5%。已超过联合国定义的65岁及以上老人超过总人口的7%的老龄社会标准.据预测,2005年中国65岁及以上老人将会突破1个亿,达到总人口的7.53%。发达国家老龄化进程长达几十年至100多年,如法国用了115年,瑞士用了85年,英国用了80年,美国用了60年,而我国只用了18年(1981-1999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的速度还在加快。老龄化的程度和速度都在上升,而这让我们必须得考虑的问题就是养老。

  “百善孝为先。”几千年的文化传承,我们始终坚持的儒家文化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孝”。而孝顺的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就是养老,一般在中国的家庭中,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将老人送进敬老院的,传统观念中认为让老人自己在养老院里终老是一个不孝顺的表现。古往今来,居家养老几乎是每个“有家”老人的最大心愿和唯一选择。几世同堂的大家庭制度,使家庭养老模式在中国绵亘几千年,家庭为老龄群体提供了包括资金供给、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在内的最深厚的养老资源,大家庭所造就的养老观念成为维系中国家庭养老制度的最强有力的精神纽带。过去中国社会中,一般家庭都是有很多人组人,四世同堂,是家庭和睦美满的表现,等到家中父母年老的时候,大家一起负担老人的养老费用,其乐融融,对于老人来说这是天伦之乐。自从计划生育的政策实施以后,这种全家一起养老的格局被打破了,特别是80之后,很多家庭中都是独生子女,有的也只有一个两个孩子。虽然子女人数是减少了,但是父母辈和祖父母辈人数众多,所以就形成了现在的一个现象,一个家庭中的两个要负担四个人甚至八个老人,随着生活消费越来越高,家庭养老成了较为严重的负担或者说是压力。所以,单纯的家庭养老为主流的养老局面必定会被打破。

  当今中国养老问题主要遇到的问题,首先是劳动年龄人口对老年人的赡养负担加重。据一项研究测算,2000年我国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只需负担15.6个老年人,2050年则要负担48.5个老年人。研究认为,在未来50年中,前20年,我国存在一个低抚养比时期,这期间儿童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已经下降,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比重刚刚上升,总抚养比处在从下降到上升的低谷,呈V字形。

  其次,社会保障问题突出。

  第一,关于城市养老保障的发展。在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养老保障是由企业或单位提供。当时,国家对企业在财务上实行统收统支、包盈保亏,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发放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实行管理。养老金多少取决于工龄的长短和退休前的工资高低。养老金筹措是现收现付制方式。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改革动摇了传统养老保障体制的基础。通过总结前一段改革经验,1991年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体系,实行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

  在确立了养老体系之后,随后改革重点是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扩大统筹范围和扩大覆盖面。1997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建立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1998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实行职工养老保险全国并轨,由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过渡,养老金的差额缴拨改为全额缴拨,实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不仅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而且各地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但是,相比较而言,农村的养老保障体制模式一直都是处于一种比较低水平的集体保障模式。人民公社制度将农村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划归集体所有,采取共同生产和统一分配。同时,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禁止农民流动,只有当他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才能退出农业生产活动,由家庭具有生产能力的成员负责其基本的生活品供应。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使得过去由集体承担的就业和收入等基本保障功能,转为由农户家庭来承担,完全由单个家庭来提供养老保障。从时间上看,农村养老体制改革最初试点与城市同步。但是,在1998年以后农村养老体制改革则陷入了停顿状态。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受体制改革和政策变动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随后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2004年,农村劳动力参保数量为5378万人,比1997年减少了2164万人,下降幅度达到28.7%。农村劳动力参保数量占农村劳动力总量比例同步下降,由1997年的15.4%下降到11.0%。

  目前,农村养老主要是靠家庭提供养老支持,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的资料显示,农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的劳动参与比例为43.4%。在不参加工作的农村老年人口中,领取离退休金比例为8.2%、依靠家庭其它成员养老比例为86.2%、其它养老渠道为5.7%。另据200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进行了一次性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中领取离退休的比例为5.4%,领域社会养老金的比例为1.5%,两者合计仅有6.9%,依靠家庭养老比例达到85.0%。

  第三,是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问题。养老保障也好,养老方式也好,都是为了老人能够有个健康快乐的晚年。但是关系到生活质量的话,资金亦是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

  在养老方式上,按照中国现在的养老政策,可以分为,养老金制度;家庭养老方式;低保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等多种退养、生活补贴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但这些制度目前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首先,养老金制度作为城市人口最主要的养老制度,虽然有相对稳定和可靠的特点,但受企业经营状况等影响,并且增幅较小较慢,甚至不增长。使老人生活水平难以提高,相对贫困问题比较突出。在近年来城市新增的贫困人口中,退休职工和下岗失业人群是最主要的增量部分。

  其二、家庭养老主要依赖家庭成员供养,这是农村人口最主要的养老制度,它不仅受家庭成员经济水平的影响,还要受他们的道德水准、供养意愿等因素的影响,缺乏可靠性。

  第三 低保制度虽有相对稳定的优点,但是低保水平低,覆盖面有限的问题一直为人诟病,其既难以提供安定体面的晚年生活,也难以享有制度保障。其四、农村养老保险等多种退养、生活补贴制度虽然在一些试点取得了―些成绩,但是其存在的缺陷是明显的:如覆盖面低,保障水平低,农民的投保档次一般都很低,因此领到的养老金很少,养老保险的作用受到质疑;再如制度不稳定,没有适当的投资出路,一些地区已出现了养老保险基金贬值的现象。

  上文阐述过,家庭养老的单元格局必将会被打破,但从老年人愿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原因上看,居家养老不可能短期内消失,还要存在相当长的时期。在设定的可作多项选择的选项中,回答由于需要与子女“共享天伦之乐”才住一起的人数居第一位,占总数的52.2%;“帮助子女料理家务”居第二位,占36.2%;“得到子女照顾”居第三位,占33.%;“得到精神慰藉”居第四位,占25.4%;“不与子女同住不放心”居第五位,占15.3%。也有极少数(3.7%)老人是由于担心“不住一起别人笑话”,才勉强与子女“同吃同住”的。从这几个方面的原因上看,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和传统观念的束缚,这些物质的和情感的需要也将与其同步发展,存在于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居家养老短期内不会退出历史舞台。

  虽然如此,但是我们也可以在居家养老的基础上作出一些改善,让老人的居家生活变得方便,也减轻子女的压力。比如说,社区的建设,完善社区的医疗保健,让老人在身体有问题的时候可以得到看护和照顾。为老年人提供休闲活动场所,在社区附近建一些小公园,方面老人的锻炼和散步等方面的需求,这一系列的措施都可以缓解家庭养老的压力。

  老人的健康生活,除了物质环境条件的建设之外,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就是老有所用,很多老人到了老年,面对社会角色和地位的急速转变,很容易觉得自己已经没用任何作用,为社会做不了任何价值,从而开始对自我价值怀疑。现在的老年大学就是一个很好的做法,老人们辛辛苦苦忙了一辈子,在他们的职位上奋斗了一生,很多他们感兴趣的东西也许从来都无暇顾及,老年大学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大家可以聚在一起互相交流学习,比如书画、音乐等,既为老年生活添上了一点色彩,也正是那句话“活到老,学到老。”并且也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些途径,让他们举办一些活动,。

  老龄化的今天,如何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用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家庭养老这个千年不变的传统受到了挑战。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建设好养老机构,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让现在的老人以及以后的我们能够有个幸福的晚年。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0-2004)[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姚远著.中国家庭养老研究[M].中国人口出版社,2001年版.

  [3]周锦绣.浅析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及其对策[J].

  社会养老问题论文篇2:《浅论异地养老中的社会保障问题》

  摘 要 中国社会进入到了老龄化阶段,随着社会变迁速度加快,养老方式也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革,老年人口的流动问题也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一些老年人愿意选择异地养老,但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异地养老主要瓶颈。本文从异地养老不同群体出发,考察中国异地养老中遭遇的社会保障问题,以期更好的促进社会发展,提高社会保障制度有效性,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社会保障 异地养老 可持续发展

  一、异地养老内涵

  异地养老一般指老年人离开原有的居住地到另外的地方生活的的养老方式。对于异地养老有很多解释,范围较广,本文为讨论由于老年人口流动带来的社会保障制度设置上的问题,所以将异地养老内涵限定为中国范围内老年群体在不同于自己社会保险或就业所在地的养老,这样就将农民工返乡养老,城镇外出务工人员回到居住地的养老纳入视野中,也就是说从地域上看,我们不仅考察那些离开原有居住地到另外的地方生活的养老方式,也考察那些出外打工人员返回原有居住地养老方式。从时间上看,不仅考察那些一次变更自己养老地点还包括多次变更养老地点的养老方式。总之,本文涉及到的异地养老中的“异地”是指异于自己的社会保险投保所在地,是和社会保障制度紧密关联的一个集合性概念。

  二、异地养老动因分析

  促成异地养老的因素有很多,自然环境、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变化都会引起老龄人口的居住环境和社会生活的变化,从而引发老龄人口的流动。但从老龄群体自身来看异地养老是内在外推力与外在牵引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即当原居住地有不适应人口居住或发展的外推力,而目的地又有适合于该人口居住或发展的吸引力时,异地养老就发生了。根据异地养老的动因不同可以将异地养老的老年群体划分为以旅游为主的候鸟型养老即有些老龄群体愿意选择在冬天到南方过冬,夏季在北方避暑候鸟式的养老方式;以探亲为主的交友型养老即有些老龄群体为了和儿女或者和亲属居住和生活在一起,选择离开自己原来的生活居住地到其他城市养老;以回家为主返乡型养老即一部分农民工考虑到故土难离的情节回到老家养老,另外城市养老成本高问题也是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原因。

  总之,就在这些内在的外推力和外在的牵引力的共同作用下异地养老就发生了。单纯从养老的视角我们似乎看不出什么问题,但是从社会保障视角看,异地养老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因为本文涉及的异地养老中的“异地”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以个集合概念,它是异于自己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的概念。所以进一步来说从社会保障视角看,异地养老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的“碎片化”问题。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框架是条块分割,是与“单位制”结合的产物。而随着“单位制”的解体,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不适于社会流动速度加快的今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成为阻碍人们进行流动的瓶颈。

  三、异地养老选择中的社会保障问题简析

  1.异地养老中的养老保险问题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这一政策中仍然存在几个问题:第一,《办法》中强调基本养老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忽略了一部分群体就是那些在企业工作缴纳养老保险后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城市职工,他们既不能像农民工一样退保,也没有接续缴费的单位,在自我缴费后,原有的缴费不能和自我缴费合并。第二,《办法》中指出在转移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这说明单位缴费不能全额转移。这样依然会造成参保人员的账户损失,那些选择异地养老人员养老金水平会异于原来的养老地水平。

  2.异地养老中的医疗保险问题

  农民难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大致同等的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从总量上看,城乡差距突出表现在:占全国70%的农业人口,仅享受了23%的卫生资源。从人均水平看,城市人均卫生费用为农村的3.53倍。农村基层医疗技术水平低,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绝大多数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农村卫生人员状况也堪忧,40%和88%的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医生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由于缺医少药,服务水平不高,致使60%的农村居民不得不舍近求远到县以上医院就诊,增加了看病成本。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进行了一次“社会和谐稳定问题”全国抽样调查,此次调查覆盖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30个县(市、区)。在调查的17个社会问题中,“看病难、看病贵”排列第一①。

  选择异地养老期中更大的制度障碍来自于医疗保险,我国的医疗保险跨统筹区域异地就医管理框架和协调机制的缺失,参保人员须垫付所有医疗费用,再返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参保人报销等待时间长、个人负担过重、结算手续复杂繁琐。大部分省市的规定是,职工一般在本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在工作出差途中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职工回到本地向社保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凭证,才能报销在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而如果职工主动提出需要到异地就诊,则需要本地卫生机构和社保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获得医疗费用的报销。

  这就造成了两个问题,一是职工为报销医疗费用需要往返奔波于不同地区,相当不便,对于住院职工尤其如此;二是申请到异地就诊有一定难度,因为不同地区的卫生机构之间存在互相认可的问题,职工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也有一定的困难。期间还存在着在异地病重的老人无法回到原居住地就医,或者回到原居住地无法得到照顾的老人。现行政策考虑到退休人员是低收入、高医疗消费的人群,对其采取个人账户高比例划入的医疗照顾政策,但实际效果如何,值得进一步探讨:一是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主要考虑的是年龄因素,而没有考虑要对医疗保险实行照顾政策的初始原因,即高患病和低收入因素,而是以退休为主线,在退休人员中进行了平均分配,造成有病时,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钱解决不了问题,没病时,个人账户的钱沉淀积累。个人账户原来设计的纵向调剂功能在退休人员群体中发挥不了作用,更无法达到设计目的。“立法后要执法,还要社会行为去配合。不是立法就能把问题解决了②。”

  3.异地养老的其他其他情况

  “异地养老”的老人还常常遇到应享受的福利却难享受的情况。在每个城市,老人都有一些特别的福利,譬如公园等场所向老人免费开放以及免费乘坐公交车辆等等。然而,通常这些福利只有本地老人才能享受,这对“异地养老”的老人来说是有失公平的。

  四、异地养老社会保障对策分析

  1.建立全国统筹,避免政策碎片化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际上还是在原有的制度框架内的权益之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保障的转移问题,只有尽快建立全国统筹,才能避免政策的碎片化。建立全国统筹要解决几方面的问题:一、参保人的参保缴费记录必须是清晰的,无论记录格式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全国要统一,否则就没有办法在全国流动。二、需要重新设计一些转出账户和转入账户,以保证资金在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和准确。三、需要完善的就是在转移之后,必须保证参保人在最后领取待遇的时候,能够把他在各地就业积累的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

  2.加强医疗保障服务的均等化,推进医疗制度改革

  首先从源头上提高社会保险缴费的统筹层次。如果能够实现全国统筹,统一费率、统一待遇支付,老年人异地就医的制度障碍就会不攻自破。

  其次、在属地管理体制下,加强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医疗保险信息的全国联网,将医保卡的个人信息在医疗信息平台进行处理,使得老年人异地就医就像到商业银行存取款一样方便、快捷。海南、山西、黑龙江、广东、广西、贵州等六省区8日在此间举行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再次、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服务协管制度;采取委托对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方式,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最后、加快农村的医疗卫生措施建设。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选择异地养老的人群有逐年递增的趋势,然而医疗卫生水平不均衡性是异地养老遇到的最大的障碍,老年是医疗服务高需求人群,医疗卫生设施是老年人选择居住地的重要因素之一,建立公平老年人的社会服务体系,尤其是医疗服务体系。我国2003年和2007年起先后试点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本文简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本文简称“城居医保”),标志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制度层面的全覆盖。但是这两项制度仍然是按人群划分的,而且这种划分延续我国城乡二元的体制的。无论怎么发展都会造成城乡的医疗卫生水平的差异化,因而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问题一定要与医疗保障制度的工农一体化、城乡一体化联系在一起,不能就事论事,试图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寻求解决问题的答案,最终造成制度的“碎片化”。

  另外加速城市化进程,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与“单位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代之以与社会服务相适应的“社区”主导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异地养老”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不仅包括为老人提供集中养老的居住环境,还包括一系列的配套服务,如老年人保险、房产转让抵押、养老信息中介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这些养老问题的政策研究,切实简化“异地养老”的办理手续,让更多“异地养老”的老人晚年生活更幸福、更快乐。

  注释:

  ①关于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的思考.来源:人民网.2009.11.26.

  ②老年人渴望医疗保障实现"一卡通".来源:中国老年网.2009.7.16.

  参考文献:

  [1]马兰翠.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经济研究参考.2001(23).

  [2]杨燕绥.社会保障:最大项公共品之一.中国劳动保障.2006(04).

  [3]马歇尔•N•卡特,威廉•G•希普曼.信守诺言:美国养老保险改革思路.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社会养老问题论文篇3:《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

  摘 要 本文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主要的探讨议题,针对现状找出了有关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并相应的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的基本途径。

  关键词 我国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 问题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农村推行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重点的改革,但由于多种原因所以存在一些问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带着解决我国目前养老保险的重任,也只有这样的改革才能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

  (一)相对城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率低,覆盖面小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最初是与城市同步的,但现在覆盖面却远低于城市,农村其他的社会养老保险措施就更少了,绝大多数老人没有被纳入社会化养老体系之中。而且,随着工业化社会的到来,农村家庭结构、养儿防老的思想在逐渐变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和农村家庭离异现象增多,所以很有必要考虑这个特殊群体的社会养老问题。

  (二)政府财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支持不够

  我国现行的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的相关法案中规定了集体给予补助,国家政策要支持,但对集体补助却没有强硬政策,再加上集体经济薄弱,地方财政不足,不能为其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结果就成了农民自己筹集养老资金的模式。我国大部分农村老人身患疾病甚至不能自理,资金来源基本为零,而且固有养老模式认识导致对新的农村养老保险体制没有足够的兴趣和希望;因此,自筹大额养老保险基本不会成为现实,农村养老保险的问题继续存在。

  (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和基金管理方面的不足

  资金是社会养老保险中的核心内容,却存在许多问题。资金筹集数额过低,不能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筹集的资金不能专款专用,由于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集、保管、运营和发放全是由民政部门一家负责,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大部分企业对农民协议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基本为空白,用人单位不愿缴这笔钱;目前农民养老险基金的县级管理水平较低,收益不高,违规使用,不能进行有效的保值和增值。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法律不明确

  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上立法不明,基本定为1995年民政部颁布实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正由于此方案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规范和约束是有限的,才导致其的发展速度受限。最近颁布《社会保险法》,希望能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快速进步发展。

  二、解决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途径

  (一)从具体国情出发,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在我国的农村,农民只要还有劳动能力就不太关心自己的养老问题。因此,政府必须通过制定政策、立法和宣传等形式,提高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人口年龄结构差别较大,农村应建立不同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这就要求我们在建立时,必须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的实际出发尽最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形成各地区层次不同,标准有别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多渠道筹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

  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资金问题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核心,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多,国家财力有限,光靠国家财政是不行的。解决农村社会养老资金问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要公共投入和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来强化农村集体对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投入;二是要采取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结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推行强制性养老保险;三是要建立个人帐户,不论集体补助多少或有无补助,连同个人缴费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所有,让农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主感;四是要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种商业养老保险,因为商业保险在农村开展养老保险有多年,在这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商业保险适应性强,能适应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成为社会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

  (三)要合理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应坚持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与社会筹措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农民收入的不平衡性,灵活掌握,它的缴纳应实行高中低多层次。并在经济好的时候提前缴纳,遇到天灾人祸时,可以暂停缴纳;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值增值工作尤为重要,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已积累近百亿元,且随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基金积累将加速,因此,要认真研究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办法与措施,逐步使基金运营走向市场,实现基金的合理组合和最大增值;加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四)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制建设

  社会保险作为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是以强制性为基本特征的,而社会保险的这一强制性必须通过国家立法才能得到保证。目前,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进展不力,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滞后,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制建设,应该:一是要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和尽快立法;二是要抓好地方性法规的建设,鼓励与提倡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养老保险法则。

  参考文献:

  [1]我国有近两百万名百岁老人.人民日报.2004.

  [2]王国军.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与改革思路.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期刊.2000(1).

  [3]曹信邦.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设计思路.四川财政.2003.7.

  [4]郑功成.<农民工的权益与社会保障>.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8.

  [5]杨芜毅,赵建国,韩军平.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战略意义.战略与管理.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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