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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资本市场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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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资本市场的功能日益突出。资本市场已经成为金融市场的核心部分。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有关资本市场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有关资本市场的论文篇一

  《论中国资本市场的体系设计》

  摘要:为纠正多年来中国资本市场交易规则和程序更多关注大型国有企业,忽视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的融资需要,鼓励创新,中国资本市场正在不断进行优化。但是,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地方债务平台风险上升、中小企业融资难、第三方支付存在安全隐患等现象表明,在不断优化中国资本市场对经济资源的配置方式过程中,中国资本市场体系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中国未来的资本市场体系设计必须细化资本市场体系顶层规则与程序,简化与放松下层资本市场体系规则与程序,建立透明与科学的财务体系和更为广泛与健全的会计信息监督管理体系,以满足资本市场对信息有效性的需求。

  关键词:资本市场;影子银行;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2-0040-0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资本市场虽然取得长足的进展,但是仍存在太多的不足,如市场规模不够大、资本市场结构不合理、市场投机性问题严重、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每一层次的内容、制度、边界、互联互通问题等等。资本市场的诸多问题限制了其配置资源的效率,低资源配置效率的资本市场必然缺乏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当投资者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时,投机行为的发生就不可避免,资本市场的投机必然影响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完善。针对中国资本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专家学者给出了众多有效可行的建议,如健全退市机制、完善退市制度、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明确影子银行的监管规则、改善资本市场软环境,把实现金融的互联互通,使资本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保证资源配置与运用机制的有效性,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结构设计的关键等等。当前,中国资本市场正在按照上述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如2013年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运行。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事实,商业银行的竞争问题,互联网金融和民营机构的快速发展形成的金融风险问题以及如何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影子银行的风险等还是亟须解决的问题。如何借鉴欧美金融市场运行经验,在把握中国资本市场具体情况的前提下,提出中国资本市场体系设计的思路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资本市场的制度约束

  欧美资本市场发生的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的事实,证明了资本主义制度约束下的资本市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相反,它加剧了危机的深度与广度,影响了全球经济的发展。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欧洲在驾驭企业及资本市场方面拥有了丰富的经验,并蕴含于欧洲资本市场运行过程的正式与非正式的规则之中,形成了其特有的制度环境。例如尊重不成文的社会规范;重视个人股东;不单单以股价来评价公司;尊重上市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警惕企业间并购;强调企业集团控股股东的支配责任;坚持最低注册资本制;原则上禁止公司回购股份;原则上禁止公司向法人定向增发;原则上禁止发行不同种类的股份;尊重自律规则等等。这些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虽然体现了欧洲资本市了日常场的成熟体制,为欧洲市场资源配置提供的运行基础,但却使得欧洲资本市场的作用趋于保守、缺少创新,在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上落后于美国。

  同样,美国资本市场从来不缺成功的典范,纳斯达克成就了苹果、思科、英特尔,OCTBB造就了微软,Shares Post和Second Market创造了Facebook、Twitter、Groupon、Zynga,正因如此,发展中国家在规划本国资本市场时更多借鉴和关注的是美国资本市场。这些成功的资本市场案例,证明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多样化的异质的资本提供了更好的配置,体现了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对创新企业资本支持的有效性。但是,次贷危机的爆发也同样证明了美国资本市场体系仍然存在着投机过大的弊端。美国次贷危机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的来源——即影子银行是现代金融体系的主要风险来源,旧金融制度存在的严重缺陷不能应对新条件下金融监管疏失、金融产品定价、信息缺失和扭曲等问题。

  中国资本市场常被认为:一是倒金字塔结构的资本市场体系;二是资本市场规模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极不相称。造成中国资本市场这一事实的原因在于:中国对美国资本市场的顶层借鉴,忽视了美国资本市场体系在制度变迁过程中美国公民的动机及其对环境的辨识,也忽略了美国过分的自由与其资本市场运行之间的契合。也就是说,中国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运行经验学习与借鉴的过程中,忽视了两种制度之间的本质差别,试图以模仿和部分调整来运用西方资本市场运作模式的成功经验改善中国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造成了现在的结果。中国的资本市场并未能获得美国资本市场创新的动力,也未能如欧洲资本市场那样“稳健的运行”,但却仍然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自身的经验,创建了需要不断改变的中国特有的资本市场环境,为中国经济资源配置向更有效的方式过渡提供了现实基础。虽然中国资本市场未能反映中国真实的经济增长,也未能反映中国真实的投资现状,但它确确实实在改变着中国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也为民间资本的流动与集中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形成了今天影子银行在中国的快速发展。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3》显示,运用两种统计口径得出的影子银行的规模分别占GDP的29%和40%;占银行业总资产的11%和16%,这表明了中国资源配置方式的更加灵活与多样化。

  银行与非银行机构与资本市场的发展的确可以促进资源的配置效率,可以体现虚拟资本自身的运行规律。同时,也提醒人们,未来资本市场的改革以及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必须从现实经济制度出发,考虑制度约束,在特定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的交互作用中,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为目标做出决策,改变现有的资本市场运行规则与程序,通过创新来形成有利于社会全面发展的资本市场体系,不仅要从效率上解决长期资金融通问题,也要从公平的角度出发解决社会资源分配中的差别与歧视问题。

  二、中国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问题

  中国资本市场的建设与发展,以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目标。这一思想缘于对发达国家尤其是对美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研究。中国资本市场经过长期的制度变迁,借鉴美国资本市场经验,形成现今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主板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要为成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上市服务;二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搭建的上市平台,隶属于深交所,除主要接收流通盘在5000万股以下的中小企业上市这点以外,其上市的条件和运行规则几乎与主板一样;三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则主要包括“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然而,这些标准化的市场仍未能很好地解决中小企业的投融资问题,也未能为民间资本的有效运用提供更大的空间。一方面是因为在中国特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中国的资本市场体系需要不断地完善与发展;另一方面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市场体系其内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不能为中国资本市场深层次发展提供借鉴。因此,在数量上占有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和更为分散的民间资本不得不依赖于影子银行来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存与竞争的残酷现实。

  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出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金融财税政策措施、2012年4月19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都表明,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中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同样是2011年10月,温州的借贷危机引起社会关注,虽然规模较小,但仍反映出民间资本的投资取向与宏观调控之间的矛盾,与市场实际需求的矛盾。以上这两种情况并非刚刚出现,温州民间借贷市场的繁荣及繁荣背后的民间信用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而中小企业融资难亦是中国很早就存在的问题。这表明,实体经济条件下,资源很难配置到中小企业的现实以及民间借贷这种影子银行的最初形式的风险并未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而得到缓解,却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得更为严重。一方面,中国经济进程由从国外引进技术到模仿、再到自主创新阶段过程,在前两个阶段,大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利用了经济体制改革前的优势,而在自主创新条件下,小企业因更具灵活性和创新意识需要资源配置的重新转向,对资源的更大渴求造成了这种结果;另一方面,也表明原有的资源配置机制已经不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即资本市场需要包容新的资源配置方式,在保证经济稳定的同时,保证更具活力的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影子银行的最初发展,最值得关注的就是温州,虽然温州的民间借贷对中国资本市场来说缺少代表性。但时,温州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仍能反映中国民间资本的共性。中国的民营资本与温州的民营资本有着相同的资本市场外部环境,在相同的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从而在资源配置的实施特点与影子银行在中国的演进中形成了趋同的“可选机会集合”。2011年温州的借贷危机与温州产业空心化,2012年下半年温州房价的下跌和2013年温州的“弃房”现象都表明,对房地产行业的投机性投资是中国很多民营资本的选择。然而,在此之前,温州民间借贷在温州中小企业的发展中的贡献却是非常巨大的,也正是如此,才形成了2011年温州资本的困境,即固有的影子银行机制与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存在矛盾,或者说,私人资本与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的矛盾在需要改变的中国经济增长模式中开始显现。这是因为民间私人资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对国内房地产的投资行为中形成的投机偏好,是资本市场未能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合适的投资渠道所引发的,即由市场的盲目性所造成的。我们并不否认房地产市场的不健康发展也是形成房地产投机重要的原因,但资本市场未能发挥作用引导投资者投向未来更有价值的产业或行业也是主要的因素之一。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正处于由“制度适应”向“市场博弈”的过渡期间,通过市场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符合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中小企业,是解决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所在。

  随着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发展以及中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传统的民间借贷也以更为规范的形式开始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资本市场自由化条件下的运营经验。因此,影子银行体系随着中国社会融资结构与制度环境的变化,开始在社会实体经济的资源配置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灵活、不断创新以适应经济变化的影子银行作为银行信贷关系的补充,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此,影子银行不断发展,在中国尚未能有完善的金融监管机制来约束的情况下,通过银行类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托贷款、与银行合作的理财产品、非银行委托贷款等以及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个人借贷、地下钱庄、私募基金、业内集资、企业间贷款等形式将私人资本运用于投资和投机以获取收益。这些形式通过将委托代理链不断拉长,一方面将其中的风险隐藏起来,另一方面又把这些隐藏的风险无限放大,表面上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事实上却是风险的重新分配。因此,2012年10月IMF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将影子银行问题列为中国金融风险的主要问题。中央也提出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表明影子银行和地方融资平台高杠杆下的债务风险成为金融系统和区域经济最主要的风险源头。

  影子银行因其高杠杆率、期限错配、高度关联性、信息不透明、监管缺失等特点,将社会资本的流动性大量释放,为长期投资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其风险表现为,一旦相应的长期投资出现质量问题,为获取高利将社会资本用于过剩产业的投资,实体经济因过度投资而相对过剩,利用流动性和信息不对称形成的过度交易和高杠杆操作的风险将以系统性风险的方式表现出来,对社会经济造成较大的破坏。影子银行通过一系列的金融创新,一方面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流动性,保证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另一方面,创新突破了现有的银行监管制度与监管体系,充当了信用无限扩张的主要工具,并通过信用扩张来使自身取得快速的发展与繁荣。影子银行通过不断以新的金融产品实现信用创造,促使信用扩张的过程形成了不断增长的金融资产需求,推动资产价格的不断上升,形成资产泡沫。因此,如何判断影子银行创造的信用规模及其对资产价格的推动作用,科学测度资产价格繁荣及其破灭对流动性水平和实体经济的影响,不仅是货币政策面临的现实挑战,也是当前如何利用影子银行促进资源合理配置、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保证经济稳定增长、实现自主创新并避免信用过度膨胀面临的挑战。

  三、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的设计

  中国资本市场一方面明显不适合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的融资交易;另一方面过分注重融资的指导思想,限制了金融创新,未能设计更多的金融产品来满足投融资者的当前需求。据此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资本市场体系的设计必须细化顶层规则与程序,保证实施特征的有效,以引导下层资本市场交易的合规性,保证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得到满足。新的资本市场体系需要解决金融机构的责任边界问题、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问题以及诸如:如何处理金融风险与金融创新关系,如何使金融制度促进生态发展等等。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改变物质生产落后面貌的同时,也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了相对丰厚的经济基础,这些都引发了生产与生活的变化,也引发人们对绿色生产、生态环境、大气质量的关注,对科技、教育的重新思考,这些都提醒我们在设计资本市场时要重新判断未来的投融资需求,注意现有经济结构以及生产与生活方式的改变。

  第二,要简化与放松下层资本市场体系的规则与程序,以有活力的“影子银行”保证创新的不断产生,同时不断将创新纳入到有效的资本市场规则之中。比如,通过有效制度规范解决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问题、理财业务的关系问题;通过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为影子银行、商业银行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信息,解决其融资服务过程中对中小企业信用调查的困难,降低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成本等等。从欧美的经验看,虽然欧美国家在从上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大萧条到1995年之后的金融自由化,再到2008年之后的金融稳定方案的长期金融制度变迁中,表现出的有效监管情况下创新不足,放松监管情况下投机过度的事实,是私人资本过度逐利行为造成经济波动的结果;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欧美资本市场体系的不断调整,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差别却也体现了资本市场在不同条件下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这就要求资本市场体系设计应该以用来满足特定社会分工条件下,社会资源的更有效利用为原则,对此,不仅仅是建立长期资金高效融通的现实机制,更是需要将流动的资本配给到更能有效运用其创造价值的企业,即要保证影子银行的功能的实现。

  第三,建立科学透明的财务体系,从最底层完善财务信息的披露与管理。透明和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为企业合理利用资源,金融市场合理配置资源提供了清晰的历史记录,是将金融创新的成果纳入的资本市场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事实依据。对此,需要建立更为广泛和健全的会计信息监督管理体系;需要政府把职能从控制风险转移到向市场揭示风险上来;需要对提供信息和公证服务的中介机构加强管理和推介,以满足资本市场对信息有效性的需求。在当前中国资本市场体系设计中,要考虑财务信息的采集与使用问题,减少政府对影子银行的限制,同时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基于放松限制与加强监管的矛盾解决需要,必须不断优化金融结构,淡化影子银行的概念,通过资本市场提供有效、全面的财务信息是最根本的途径。它也是解决在宏观经济框架下对影子银行业务监管的综合考量以及监管的成本与收益分析、科学监测评估体系的建立、混业经营的审慎推进、金融立法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措施的前提和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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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资本市场的论文篇二

  《国内资本市场风险资本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风险投资行为在中国已经发展了三十余年,是我国资本市场当中一股重要的力量。风险资本只有在不停的流动当中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风险资本的成功退出环节是整个投资行为中重要的一环。本文通过分析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特点以及我国近些年风险资本退出方式的分布情况,找出目前困扰我国风险资本发展的问题所在并提出合理建议,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逐渐成熟和完善,使风险投资活动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力量。

  关键词:风险投资;IPO;股权转让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8.35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8-77-03

  一、引言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简称VC,是一种由专业投资公司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拥有潜在发展前景的企业或项目,并以一定方式参与该企业或项目的管理,期望通过实现项目的高收益,并最终通过出售股权来获得高额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该种投资与常规投资的不同之处在于投资者只重视在投资期内该企业的业绩增长,在经过投资团队的管理与培育之后,风投机构就要通过出售股权等方式退出以此来获得高额的投资收益。

  风险投资行为起源于美国并迅速风靡世界,它在给新兴企业带来资金的同时也送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成为推动全球企业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中国境内的风险投资活动起步较晚,在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发展之后,目前中国风险投资机构已达900余家,管理着上千亿元人民币的资本,风险投资项目规模也在不断增长。截至2010年底,样本风险投资机构管理的可投资于中国内地的风险资本总量达到2359.87亿元,与2009年相比,增长了32.42%。

  风险投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过程,也就是在一次次循环中,风投机构实现资本的持续增值,良好的退出机制对于整个风险投资循环来说就显得格外重要。

  二、我国风险资本退出途径现状分析

  由于风险投资机构的目标是实现所投资企业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实现整体价值的增值,在此基础之上出售股权才能获得巨大回报,所以针对这一目标,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大致分为3种:公开上市(IPO)、股权转让、清算退出。

  通过抽样调查分析我们看到,各年的退出项目主要采取的是股权转让方式,该方式所占比例最底为2007年的53.58%,最高时在2008年竟达到75.32%。我们分析其原因是由于在2009年10月之前,中国证券市场没有创业板块,缺少了二级市场的支持,上市渠道较为单一,各风险投资机构在退出过程中,顺利通过IPO实现上市的项目少之又少。一般来说,通过IPO的退出方式被众多风险投资机构推崇,因为该方式有很高的平均内部收益率(IRR),有很短的平均持股时间,使风险水平大大降低。但由于我国对IPO监管力度大,要求严格使得门槛过高,风投机构不得不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其退出步骤。近些年,股权转让退出方式所占的比例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这些失去的份额基本上被上市交易所占去。但2007-2008年度,上市交易方式的市场份额出现了跳水似下降,由42.31%锐减到23.28%,究其原因,出现此种现象应该是受到2008年由于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的影响。但随着全球经济的调整和中国经济的快速复苏,现已回到正常水平,并逐年增长。尤其是在中国创业板正式启动之后的一年,2010年采用上市交易方式的比例由28.32%迅速回升至33.53%,市场影响效果十分明显。而清算方式则一直比较稳定,维持在7%水平之下,2010年度甚至只占到0.59%。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股权转让在我国风险投资机构项目退出阶段使用的最为常见,所占份额最大。这和西方发达国家在使用风险投资初期的情形是一致的,虽然IPO退出方式能够获得最理想的收益,但由于各种原因,其份额并不是最大的。我们相信,随着创业板2009年10月份的开板,会有更多受到风险投资支持的风险企业走上IPO的道路,这也将会成为提高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收益和吸引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IPO所占的比例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国风险投资的收益和运作效率也将会提高。

  三、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建设也有了一定的规模和成效。A股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先后于2004年6月、2009年正式启动,再加上一些地方股权交易市场的建设,这些举措都成功拓宽了风险投资退出的渠道。但通过对我国风险资本退出现状的分析,我们依然可以发现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风险企业上市标准较高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机构实现IPO退出机制主要集中在A股中小板和A股创业板两个板块,IPO企业数量在这两个板块达到74%以上。而我国的主板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作为主板市场的特点,主板上市条件较高,风险投资很难通过主板上市形式退出。根据《中国风险投资年鉴2011》披露,2010年全年度仅有20家风险投资企业通过A股主板实现IPO,占总数量的6.31%。

  与此同时,我国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与发达国家的相比,风险投资企业上市标准仍然相对过高。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使得我国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对新型产业前景的判断能力有限,因此,为了让更多潜力巨大、符合标准的风险企业能够上市,应该适当降低风险企业的上市标准。但是由于风险企业具有相对高风险的特征,在控制失败率方面也要有所准备,进一步完善创业板的退市制度。

  (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仍需完善

  自2010年以来,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家以及地方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战略新兴产业的决定》等,分别从民间资本、保险资本、外资资本及战略新兴产业等方面提出了参与风险投资的政策方向,并鼓励这些资本和行业参与到风险投资事业中去。

  2011年,中国在大力鼓励创业企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同时,也加强了对投资的监管,在如何利用资金推动科技发展和创新发展上也提出了若干指导意见,但是部分监管悬而未决,例如,对协议控制(VariableInterestEntities),简称VIE的监管。2011年8月25日,商务部发布了《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将协议控制纳入监管范围。最初VIE模式是中国互联网企业在条件受限情况下,为获得外资或实现上市而产生的一种变通方式。自新浪通过该模式在美国成功上市后,该模式被多家互联网企业所采用。《规定》虽然没有直接谈及限制问题,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将VIE纳入监管的第一步。但对于VIE纳入监管体系的几种方式:取缔(严格禁止)、审批、备案等,《规定》没有给出具体的实施办法,所以只能等待有关部门的进一步监管措施。同时,政府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不够,法律法规建设仍需完善。

  (三)缺乏有效的中介组织

  中介组织在风险投资退出的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般而言,中介机构包括专门中介机构和一般中介机构两类。专门中介机构主要包括风险投资行业协会、标准认证机构、知识产权估值机构等,这些机构在我国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发展起来。国内目前的中介机构主要是一般中介机构,主要是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投资银行等。但由于我国风险投资仍处于成长阶段,这些一般中介机构还缺乏为风险投资服务的实践和经验,甚至有些中介机构的运作不规范,在IPO过程中重大信息披露遗漏和财务造假等现象,例如虚增收入,虚转成本,虚增利润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在中介机构当中,“重保代、轻保荐机构”这一不正常现象造成责、权、利的严重不对等。保荐代表人享受着高额工资津贴和项目提成,但对项目质量的把关却动力不足;一些规模较小的证券公司为了有投行业绩装点门面,过度倚重“保代”,造成投行部门的风险控制流于形式。因此中介机构也需要进行整顿并加强监管,这一不足也影响了风险投资的退出及风险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企业的信任危机蔓延以致境外资金利用较少

  2012年,中国企业在全球资本市场的活跃度出现大幅下滑,IPO企业数量及规模跌至冰点。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至今仅有154家中国企业在A股市场实现IPO,合计融资1034.3亿元,A股IPO企业数量及融资规模再创新低。在全球资本市场不景气的背景下,去年中国企业在境外IPO融资规模也出现大幅下滑,2012年共有71家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IPO,累计融得资金645.9亿元,数量及金额同比分别减少32.4%、49.2%。其中58家中国企业登陆我国香港资本市场,融资约631.6亿元;6家企业登陆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3家企业登陆英国资本市场,2家企业登陆美国资本市场,1家企业登陆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1家企业登陆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全球资本市场持续萧条这固然是一个客观因素,但由于我国企业诚信危机的蔓延,境外资本市场,尤其是美国资本市场对中国企业的热情持续减弱,全年仅有唯品会和欢聚时代两家中国企业成功赴美上市。境外投资者认为中国股票主要存在财务问题和VIE问题。国内企业只有把业绩做好,使财务真实、透明,才能更好的利用境外资本。

  四、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建议

  研究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创业板市场我们看到,诸如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的繁荣与美国成熟的风险资本市场是密不可分的。因此,要实现我国创业板的快速发展,必须不断加强各种制度建设并完善政策环境。虽然我国的风险投资市场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弥补风险资本退出机制存在的不足。

  (一)建立多层面的资本市场体系,形成多样化的风险投资退出路径

  风险投资是一个多阶段循环的投资过程,相应地也需要通过多层面的资本市场体系实现多样化的项目退出路径。鉴于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发展现状,我们应该拓展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可以通过其交易灵活,没有上市标准,没有严格的交易监管的特点成为我国实施产权交易的一种重要方式。

  我国在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和二板市场的同时,还需要建立多层面资本市场体系。通过风险投资机构之间的退出市场、回购市场、并购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二板市场、主板市场及境外市场等在内的多层面资本市场体系,丰富风险投资多样化退出路径,拓宽和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

  (二)构建有效的中介服务体系

  2012年5月底,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将发行人列为财务信息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明确了相关中介机构的责任和追究机制。我国应按《意见》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完善中介组织的资质审定及从业人员资格考核,对违法从业者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和促进中介行业健康发展。并引导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创业投资业的发展,提高投资业务的交易效率和规范程度。

  除此之外,我国还应该培养、引进投资方面的专家,加快建立如风险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风险企业评级机构等专门中介结构,健全我国风险投资中介机构体系。

  (三)引导风险投资企业利用境外上市,获得多方面收益  目前我国创业板上市时间仅不到4年时间,相关法规也不够完善和成熟,发展力度还不够大,鉴于国内股票市场的现状,政府应鼓励与引导地方风险投资企业选择合适的境外地点实行小规模的IPO也是解决风险投资退出问题的有效途径。经过长期的发展,境外的创业板市场已拥有巨大的融资能力、完善的资本市场结构、规范的运作机制。

  境外股票市场近期看来,满足了国内风险企业对资本的急切需求;长远看来,还带给这些风险企业先进的经营理念、完善的管理机制和良好的国际影响等方面的收益。因此,在国内二板市场刚刚建立还不完善之时,可以利用香港创业板和国外二板市场实现IPO退出。

  五、结语

  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许多企业的发展都面临着各项困难。风险投资企业的存在为新兴产业和创业初期的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以及管理指导服务,但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退出机制,正常的风险投资活动必将受到严重影响。我国创业板开出的时间较为短暂,许多方面都还具有提升的空间,我们应该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在充分发挥原有退出方式的前提下,不断创新,拓宽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从而使得风险投资市场能够高效运转,进而推进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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