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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所得税核算方法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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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净收益又是衡量企业成就的主要尺度,而所得税核算则是所得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学习啦小编带来的关于所得税核算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所得税核算论文篇1:《企业所得税核算》

  一、资产与负债的计税基础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的规定可以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那部分金额,即,在某时点确定的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一般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的账面价值是与其计税基础相等的,如果企业按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时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税法规定不同的话,就会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产生差异。例如,某项固定资产在2011年12月2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此时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一致,都是320万元。企业按照该资产的预计使用情况,估计使用年限确定是8年,但税法规定该类资产的计提折旧年限是10年,假设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和税法都确定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虽然折旧方法相同,应计提折旧总额也相等,但由于折旧年限不同,所以每月每年计提的折旧额就不会相等,会计确认每年的折旧费为40万元,税法确认每年可以税前扣除的折旧费为32万,这就导致该资产的剩余价值有了差异。2012年12月31日,会计确认的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假设该资产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为280万元,而计税基础则为288万元。如果两者确定折旧的年限相等,但确定的折旧方法不同,也会导致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相等。另外,应收账款因为坏账准备、存货因为存货跌价准备均存在其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相等的情况。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其在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以抵扣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和偿还不会对当期损益和所得税缴纳产生影响,即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一致,但在有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也会涉及到损益,并影响到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使得其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相等。例如,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估计的售后服务将要发生的支出部分,在满足相应的确认条件时,应在销售当期确认销售费用增加,同时确认预计负债的增加。而税法规定,只有在实际发生了售后服务时才能确认费用发生,并在税前扣除。如果企业已因上述原因在利润表中确认了15万元的销售费用,在资产负债表中确定了15万元的预计负债,但由于该项费用在当年并未发生,则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是15万元,但计税基础却是零。

  二、暂时性差异

  (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计税基础,或是负债的账面价值低于计税基础,则产生的差异就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于固定资产而言,如果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表明当期按税法确认的可税前抵扣的折旧费比会计当期确认的折旧费多,税前可抵扣的折旧费越多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就越少,当期交的少,未来就要多交,但这种差异只是暂时的,因为应计提折旧总额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是一定的。因为这种差异会造成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增加,所以把这种差异命名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并将如何条件的差异在产生当期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计税基础,或是负债的账面价值高于计税基础,则产生的差异就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前面提到的虽然售后服务还没有发生,但是企业已在账上确认了15万元的销售费用,并同时增加了15万元的预计负债,所以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15万元大于其计税基础0,将来发生售后服务时,税法就可以确认为费用发生了,可以税前抵扣了,那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就减少了。对于固定资产而言,如果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表明当期按税法确认的可税前抵扣的折旧费比会计当期确认的折旧费少,税前可抵扣的折旧费越少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就越多,因为当期的多交,所以未来才可以少交,所以这种差异可以使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减少,故把这种差异命名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在差异产生当期将符合确认条件的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特殊项目产生暂时性差异的情况有两种:一是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因不符合资产、负债确认的条件而不能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所以账面价值为0,但按照税法规定却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二是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虽然产生的原因不是因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但是确实可以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所以在会计处理上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有关确认条件时,也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把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算未来期间应交的企业所得税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差形成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就应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一是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形成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中应确认的商誉,但若属商誉的初始确认,则该情况下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会增加上商誉的价值;二是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如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而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三是企业在对联营、合营企业等的投资中,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实现了盈利,投资企业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投资企业能够控制该差异转回的时间并且该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将有确实的证据表明,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可能产生应纳税所得额,并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就可以按照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最高限额,将其确认为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理解该规定要注意几个问题:首先是资产的确认问题。该规定表明了能否确定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必须满足3个条件:一是有明确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产生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可以利用该差异;三是金额有限制。在实际工作中,在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满足上述条件时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是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二是企业在对联营、合营企业等的投资中,联营或合营企业发生了亏损,投资企业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三是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应调整在企业合并中应确认的商誉;四是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如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而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次是资产的计算问题。递延所得税资产不是直接等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是等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乘以所得税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会计准则规定,除了在企业合并之外的其他交易中,如果交易对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都不产生影响,且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和计税基础不同,不管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还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四、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及账务处理

  (一)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所得税费用的金额是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相加求和。当期所得税的计算比较简单,是将当期的利润总额按照税法规定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乘以所得税税率,与之对应的就是当期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账户金额。所以,该计算公式的难点主要集中在递延所得税的计算上。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简而言之,递延所得税就是用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减变化数减去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减变化数。

  在所得税费用的确认过程中应注意,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非全部对应所得税费用,还存在两种例外情况:一是按会计准则规定应当对应所有者权益的;二是企业合并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的,就应当对应商誉或当期损益。

  (二)账务处理

  编制会计分录时,要注意:一是要弄清各账户的借贷方向,借方是“所得税费用”,贷方是“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资产账户和负债账户的方向,如果资产账户的期末金额大于期初金额,表明资产增加了,应确定在借方,反之则在贷方,如果“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金额大于期初金额,表明负债增加了,应确定在贷方,反之则在借方;三是确定金额。金额的确定有两种办法,可以直接根据公式计算得出,也可以采用倒挤的办法。如首先确定企业当年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账户,然后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减变化金额,借记或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 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最后倒挤出“所得税费用”账户的金额。

  [例1]某单位当年应交企业所得税是300万元。该单位期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21万元和30万元,期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15万元和42万元。

  则该单位的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42-30)-(15-21)=18(万元)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300 +18 =318(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时要注意,因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金额小于期初金额,资产减少,应登记在贷方。

  借:所得税费用 31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000

  五、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中常见错弊

  审查所得税时,应依据税法的规定,检查和核对所得税费用明细账、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明细账、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账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账,并核对银行存款等相关账户,抽查完税凭证等相关会计凭证,以验证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情况。如果在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审计年度的所得税费用与当年应交企业所得税相等,一般表明所得税费用的计算有误,是否存在少计或多计所得税费用问题,大多问题出在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上,所以要核实当期是否有应该结转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如果有,还应相应调整净利润及利润分配。

  [例2]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审计年度的所得税费用与当年应交企业所得税相等,都是300万元。审计人员觉得异常。经检查上年已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和进一步查阅发现该单位期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25万元和40万元,期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30万元和60万元。

  则该单位的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60-40)-(30-25)=15(万元)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330+15=345(万元)

  由于该单位已经处理了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只是尚未处理递延所得税费用,所以该单位的调整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1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000

  由上可见,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会计处理,为会计、审计、税务人员等开辟了新的领域,提出了新的挑战,但是,只要把握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精髓,正确理解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就一定能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形成原因和内在规律,熟练地掌握和正确处理所得税会计的相关业务。

  参考文献:

  [1]肖小飞:《审计实务(第3版)》,电子工业出版社2011年版。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所得税核算论文篇2:《所得税会计核算教学》

  摘 要:在新会计准则实施背景下,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首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结合教学经验,对我国企业新所得税会计处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会计核算教学提出一些看法。

  关键词:所得税会计;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暂时性差异

  2006年我国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该会计准则变动很大,核算方法发生观念性的变化,我国首次由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收入费用观变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资产负债观,使所得税会计的教学成为会计教学中最难的内容之一。

  一、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介绍

  1.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指将本期税前账面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的差异造成的纳税影响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会计方法。按照这种方法,无论是对永久性差异还是对时间性差异,均完全按照税法规定处理。

  2.递延法。递延法是指在税率变动的情况下,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确认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它确认时间性差异,比应付税款法有了进步,但当税法或税率变动后,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按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发生而在本期转回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按原有税率计算,另外,递延法有其本身的不科学性和不合理性。

  3.利润表债务法。利润表债务法是指在税率变动的情况下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确认所得税费用的方法。递延税款余额反映的是按现行税率计算的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未转销影响纳税金额。利润表债务法是以利润表为导向,注重时间性差异,而非暂时性差异,所以,它提供的会计信息和揭示的差异范围窄小。此外,利润表债务法无法恰当地评价和预测企业报告日的财务状况的未来现金流。

  4.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流程:(1)确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负债的账面价值。这实际上就是会计上各科目的期末净值,核算比较简单。(2)确定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这实际上就是按税法法规计算的各科目可以抵扣的金额。(3)比较资产的账面价值、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4)计算当期应缴所得税。应缴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5)计算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二、所得税会计核算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教学解析

  1.教学难点之一在于如何理解和区分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教学设计如下:

  以收入的确认和费用抵扣会计和税法总额上是否相同。总额相同,各期有差异的为暂时性差异,总额不同,各期有差异的为永久性差异。

  例1.国债利息收入会计按实际收益做账,税法为0。总额上不相同产生永久性差异;

  例2.会计折旧和税法折旧可能由于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引起各年折旧额不相同,但折旧总额相等,产生暂时性差异。

  同时给学生归纳出常见的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2.教学难点之二在于如何理解和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从而进一步确定暂时性差异的类型和金额

  教学方法设计如下:

  先介绍利润表债务法,再引申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固定资产折旧费为例进行讲解,一方面让学生从费用产生的差异理解转换到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另一方面让学生对暂时性差异的产生和转回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例3.某公司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为100万,某固定资产原值180万,公司2010年至2015年资料如下,所得税税率为25%。

  方法一:利润表债务法

  按会计和税法折旧费不同产生的差异进行核算,理解较简单。计算过程如下表:

  利润表债务法

  方法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由于会计与税法折旧不同导致会计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差异,需要注意的是注前者为当期差异,可直接计算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后者是累计差异,需要减去期初差异,倒挤出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发生额。仍以上例,计算过程如下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账务处理:2010年-2012年

  借:所得税费用 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7.5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7.5

  2013-2015年

  借:所得税费用 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2.5

  通过上例进一步引导学生理解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概念,并得出若会计账面资产价值>资产计税价值,或会计账面负债价值<负债计税价值,会计利润总额必然大于应纳税所得额。但由于资产逐步费用化,长期内会计利润总额和纳税所得额所计提的所得税总额是一致的,产生暂时性差异,导致本期少交税,以后要多纳税的义务,即递延所得税负债,暂时性差异则称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反之,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学生理解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含义后,再进行其他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讲解就很轻松了。

  3.教学难点之三在于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教学设计如下:

  一是先找出所有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二是将由资本公积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和商誉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单独核算;三是计算纳税所得。纳税所得=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不含计入资本公积和商誉的)。

  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会计核算举例

  甲公司2008年利润总额为6000万元,适用税率为25%,当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1)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购入价值200万元的设备,预计使用期限为5年,无残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允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2008年销售的X产品预计在售后服务期间将发生的费用200万元,已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2008年实际发生售后服务支出50万元。(3)2008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4)2008年4月,购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成本为500万元,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为400万元,公允价值的变动已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5)2008年5月,购入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成本为1000万元,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为1100万元,公允价值的变动已计入所有者权益。税法规定,该类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1)确定并比较上述交易或事项在200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计算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金额。(2)计算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3)编制2008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解析:

  (1)①2008年12月31日设备的账面价值=200-200÷5=160(万元),计税基础=200-200×40%=12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160-120=40(万元)。

  ②预计负债账面价值=200-50=150(万元),计税基础=150-150=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0-0=150(万元)。

  ③国债利息收入50为永久性差异

  ④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400(万元),计税基础=5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0-400=100(万元)。

  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1100(万元),计税基础=100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100-1000=100(万元)。

  (2)①应纳税所得额=6000-40+150-50+100=6160(万元)注意:由资本公积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影响纳税所得,也不计入所得税费用。

  ②应交所得税=6160×25%=1540(万元)

  ③递延所得税资产=(150+100)×25%=62.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40+100)×25%=35(万元),其中,资本公积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00×25%=25(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62.5+(35-25)=-52.5(万元)。

  ④所得税费用=1540-52.5=1487.5(万元)

  (3)借:所得税费用 148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5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

  参考文献:

  [1]袁良荣.优化《基础会计》课程课堂教学模式[J]会计之友,2011.

  [2]解媚霞.基础会计项目教学内容设计探讨[J].财会月刊, 2011.

  所得税核算论文篇3:《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

  摘要:企业的会计处理和所得税税务处理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规规定相互分离导致所得税会计的形成与发展。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是所得税会计的核心问题,也是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这一方法的推出有其必然性和优势,但在信息披露、提供税务核查资料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在系统梳理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基础上,分析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不足,寻求完善的途径和具体方式。

  关键词:所得税会计;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一、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综述

  按照处理暂时性差异方法的不同,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之分。

  应付税款法,是指企业不确认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时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不需要区分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本期发生的各类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均在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不将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企业确认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应交所得税和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确认所得税费用的方法。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会计处理,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需要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即采用跨期摊配的方法逐渐确认和依次转回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税率变动是否需要对已入账的递延所得税项目进行调整,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可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

  二、所得税会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所得税费用与税前会计利润无法实现真正的配比。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认为,所得税费用由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组成。这说明,当期所得税费用需要从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推算方可。不难看出,递延所得税直接体现出暂时性差异,永久性差异不单独反映,而是从税前会计利润到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过程中体现出来。不存在永久性差异时,这种方法尚可以实现所得税费用与税前会计利润的配比,一旦出现永久性差异,所得税费用就只能通过推算得知。但是,所得税会计应当将重点放在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而不是递延所得税的核算上,所得税费用在税前会计利润确定后就应当是客观固定的,纯粹是会计口径计量的结果,应当站在会计立场直接计算而得。

  (二)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所暗示的信息不能为现有财务报告直观揭示。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源自于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规规定相互分离,这种分离实际上是国家宏观政策与企业具体经营管理活动的差异所致。从经营管理角度进行分析,很多差异都从一定侧面、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管理的方式、水平、能力、效率等财务报告使用者所需要获知的信息。例如,罚没支出反映企业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而反映了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超额的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支出侧面反映出企业的管理水平;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选择和减值准备的计提与税法规定的不一致,反映企业对资产管理的方式和态度是否稳健。

  (三)会计资料的不完善导致税务核查工作费时费力。由于企业期末的纳税调整过程没有入账,税务人员对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的核查需要从大量会计资料中寻找事项发生时的原始凭证,既费时又费力,既不便于税收征管,也人为加大了税务稽查的工作量。

  三、完善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

  如前所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仍然存在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如下完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建议:

  (一)单独核算永久性差异。为了便于核算永久性差异,可增设“所得税费用调整”一级科目,并在该科目下按照永久性差异的具体内容设置明细科目,如“罚没支出”、“国债利息”等。“所得税费用调整”作为“所得税费用”的调整项,属于损益类项目。借方反映因永久性差异的产生导致本期费用的增加,贷方反映因永久性差异的产生导致本期费用的减少。期末编制利润表时,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净额(即永久性差异调整净额)在利润表第三部分的“所得税费用”项目后单独反映,其中永久性差异调增额作为“所得税费用”项目的调增额,以正数填列;永久性差异调减额作为“所得税费用”项目的调减额,以负数填列。所得税核算时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税前会计利润×所得税税率。

  第二步,计算递延所得税(暂时性差异额×所得税税率),明确递延所得税的性质以判断递延所得税的借贷方向。

  第三步,期末汇算清缴时根据税法规定对永久性差异事项进行所得税调整,并根据性质、二级科目判断借贷方向。

  所得税费用调整额=永久性差异额×所得税税率

  (二)设计并使用暂时性差异汇总表。多项同类资产(或负债)产生的同种暂时性差异性质相同,不妨通过设计并使用表格合并计算。通过比较“会计”、“税法”两栏数据,得到“暂时性差异变化数”一栏数据,“备注”栏则记录必要的适用政策和政策选择。暂时性差异汇总表作为原始凭证,只汇总统计企业中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的同种资产,期末时企业编制相关会计分录,须将其附于相关记账凭证之后。

  本文在对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梳理的基础上,针对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不足提出了改进建议,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所得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作为一种新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还处于不断完善之中,本文只是在这一领域进行了初步的探索,相信随着学术、实务界对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不断研究,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必将日臻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3]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4]高允斌.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及纳税调整.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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