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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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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对于大学生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价值,需要明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的价值和作用,掌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的特点。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研究论文,供大家参考。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范文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备课原则探讨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好坏,关键取决于教师的备课水平和质量,即取决于在备课观念、教学内容设计、备课环节的扩展等方面遵循的原则,本文做了有益探讨。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备课 原则

  中图分类号:G423文献标识码:A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修养课”)新教材出版已经三年多了。要提高“修养课”的教学效果,就必须重视备课。备课是教师上好课的基础和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本文认为,“修养课”的备课要遵循以下原则。

  1 更新备课观念,突出备学生

  1.1 教师要更新备课观念

  只有转变教育观念,才会有备课内容、方法上的创新。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以知识为中心的教育观念,从教师“备自己”转变到“备学生”,从“教师中心观”转变到“学生中心观”。

  传统教育观念导致备课只强调教和方便教师。新教育观念注重教学是教与学的过程,是师生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这其中教师是学生的促进者、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因而备课是为了每个学生“充分发展”,把关注点转向学生的情感与价值观、学习的自觉与主动、课堂的情景与发展。传统的教案往往呈线性,缺乏从不知到知的引导探究过程,学生只能随着教师亦步亦趋。新的“教案”应是“学案”,是依据教学大纲并结合学生原有的知识经验、学习方式、态度习惯所进行的课堂设计,可以是提纲式的,多弹性,少刚性,给学生留出思维的余地和空间。

  1.2 突出备学生,着眼创新性、展现个性课堂

  (1)创新是备课核心。传统的备课是教师在上课前熟悉教材、了解学生、选择教法、准备教具和最后形成教案的过程,止于对已存事物的理解、消化和感受,侧重学习和吸收,甚至是重现和模仿。新型备课虽然也以教材、学生、教法和教具等为对象,但更注重研究这些对象,通过独立剖析形成个人的体验、认识,是一种“研究型备课”,是有创意、有个性的能促进课堂教学创新的教学风格,有利于给学生更多的自由思维空间,使其在探究中充实、完善自己,培养创新意识。

  (2)创新的前提是吃透教材和大纲。教学要用好、用活教材,不拘泥于教材。教材的呈现形式可以改变,教材上简要或没有的内容要展开和补充,也可针对某些内容开展专题讨论或小课题研究。要用创新的眼光审视教材,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一要吃透教材的教学内容的地位、作用,二要吃透教材的编写意图、知识体系,进行重组加工,三要吃透重难点、能力和思想方法训练点、思想教育和个性培养点。

  总之,“修养课”的备课理念,要“备教师”、更要“备学生”,体现“互动性”;要着眼“创新性”,体现“独特性”。

  2 教学内容设计要科学适度的原则

  教学内容设计要科学适当的原则,就是在处理教学内容的过程中,科学地把握好发挥与统一的辩证关系,坚持适度原则。

  2.1 处理好发挥与统一的关系

  教师的发挥是教学的一个根本性要求。如果教师讲课不作丝毫发挥,只是照本宣科,在学生识字的情况下,教师的存在就毫无意义。在一定意义上讲,学生上课就是来听教师的发挥和学习教师如何思考和理解书上内容的。同时,教师的发挥不是绝对的和无限制的,也不是要显示教师的个性或能耐,而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和实现教学目的,使学生学得更多、更好、更透。我们之所以要出这本统编教材,就是要限制各地自编教材的过于灵活多样和一些教师不负责任、不着边际的自由发挥。但是,这种限制或统一不是事无巨细的,它只要求我们统一到原则上、原则性的大问题上,即基本的立场和观点上,不要犯错误,不要对学生产生错误的影响,在此前提下,合理的发挥是允许的,也是讲好这门课所必需的。

  因此,教学内容的统一不是绝对的、死板僵硬的,是为教师留有发挥余地的;教师的发挥也不是毫无边际的,是有统一原则的。处理好发挥与统一的关系,做到既坚持原则,又发挥出自己的能动性、创造性和丰富的个性,应该说是讲好“修养课”的关键。

  2.2 在原则的统一下,教师的发挥要做到“四个突出”

  (1)突出知识性。传授知识是对教师教学的一个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获得知识是学生上课时最正当、最基本的期待。知识和能力是相互统一的,没有知识,能力的发展会受到限制。就“修养课”来说,传授知识是教学中很重要的一环,教师应该向学生传授新知识和有用的知识。“新”是相对于学生不知道或不完全知道来讲的,“有用”是指对于大学生来说是重要的。教师要讲出新意和深意,超越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调动其听课的积极性。

  (2)突出思想性。思想性或说理论性也是对“修养课”教师授课的一个基本要求。大学之所以为大学,就在于它比基础教育要高深,要使学生明白不曾想过或没有想明白的道理。思想性是比知识性更高的一个标准。所谓“传(下转第79页)(上接第77页)道”、“解惑”,主要都是指思想性而言的。要使讲课具有思想性,首先教师要钻研教材,搞清楚理论、关系和内在逻辑,挖掘书中的道理;其次要拓展思索的空间,联系身边的实际,达到能够深入浅出地把理论讲出来的程度;再次要广泛阅读,大量吸收优秀著作中闪耀着思想光芒的内容,深入地思考问题。

  (3)突出现实性。现实性也是讲好“修养课”的一个基本要求。如果做不到紧密联系现实,那么思想和理论必然无法讲透,教育的时效性也就无从谈起。所谓现实,就是当前的实际、学生的实际,即当前的事、学生的事。“修养课”就是要紧密围绕现实,把理论观点讲清楚,并致力于从思想上解决问题,有时还需要帮助学生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只有这样,学生才会对这门课产生兴趣和感情,我们的教育也才会管用。

  (4)突出趣味性。趣味性是上好“修养课”所必需的,在今天显得尤为必要。无论学生还是教师,都无法忍受沉闷、冗长、毫无趣味的讲课。有些教师天生具有幽默的本领,讲话风趣、表情滑稽,深受学生喜爱。但多数教师未必具备这种本领,就只好在内容上面多下功夫了。既要内容有趣,又要讲出道理,还要符合教学大纲的安排,不是很容易,需要平时多积累。

  总之,“修养课”的备课,要坚持发挥与统一的科学适度原则,要做到“以科研启发人”、“以道理信服人”、“以实例触动人”、“以情景感动人”。

  3 扩展备课环节,教学前重筹划,教学后重反思

  3.1 精心筹划,优化教学全过程

  教师教学前要精心筹划,有强烈而正确的备课意识,实现从每个教学环节到整体教学过程的优化。比如,一要思考怎样来体现教学内容、教学目的等;二要思考和解决怎样使学生进入最佳的学习状态;三要思考和解决如何发挥自身教学的特色和优势,引发学生最大的兴趣和参与热情,把教学内容内化于学生的认识情感之中;四要思考怎样通过一定形式,将知识转化为能力,转化为素质。

  3.2 深入反思,不断增强教学效果

  教师教学后要不断反思,要有与时俱进、因材施教的意识,实现所有教学内容到每次教学效果的最优化。上完了课并不意味着备课的结束。教师在课后有必要根据上课情况,思考本节课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以及对实际教学中所碰到的而备课时又没有考虑到的问题加以反思并归纳总结。

  总之,“修养课”新教材是本好教材,我们要提高实际教学效果,就要重视备课,而备课质量取决于备课原则的科学与否,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对“修养课”备课原则的深入研究和思考。

  参考文献

  [1] 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 陈桂生.漫话两种“备课观”[J].教书育人,2006(11):25.

  [3] 马建新.多维备课――有效教学的前提[J]. 当代教育论坛,2007(1):52.

  [4] 陆林华.关于备课的再思考[J].教育实践与研究(中学版),2006(12):5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范文二:浅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设计

  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思想政治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完善优化高校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等都具有重要意义。高校教师在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活动时,从课程设计理念与定位、课程设计理论基础与思想启迪、课程整体设计、课程教学方法、课程教学情景设计等五个方面进行课程教学规划和设计,切实提高政治课程教学质量,为塑造大学生的健康人格做出重要贡献。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教学 教学设计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7(c)-0147-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设立的目的在于提高高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其课程教学对象为大一新生,这就要求高校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结合大一新生人生观、价值观稍显稚嫩等特点进行引导性教学,通过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设计,将政治理论知识和学生实践经验有机地结合起来。

  1 课程设计理念与定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主要教学目的是为了提高高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从而切实指导现实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1]。基于这一情况,我们可以确定该课程的设计理念是坚持以学生为教学核心,帮助学生成长,建立起完善的学生中心教育课程体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课程的性质是通过科学合理的引导教育学生如何“做人”,这一性质也就规定了该课程的教学任务是对高校大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等观念的思想教育,因此我们可以将该课程定位为引导性教育课程活动。

  2 课程设计理论基础与思想启迪

  高校思想政治课程设计的理论基础在于“四个统一”原则,即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相统一原则、理性启迪与情感激励相统一原则、研究对象与教学对象相统一原则、教师创造意图与学生接受能力的统一[2]。基于这四大原则,就要求高校教师在进行教学活动时不能采用单一枯燥的教学手段,必须要在对文本内容(知识点、方法论、理论体系)完全吃透的前提下,从大学生的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对课程进行重新解构与重组设计,在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同时,也不断追求课程教学活动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3 课程整体设计

  3.1 课程目标设计

  课程目标包括能力目标和知识目标两方面。能力目标主要是加强综合素质教育,着重培养大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与公民责任意识,提高学生的个人修养[3]。具体来说,教师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以人生观、价值观、法治观为教学中心,引导大学生完成从中学向大学的心理转变与能力提升,将其培养为合格守法的新世纪公民;知识目标是课程设计的之间目标,它要求大学生了解传统美德的基本内涵,学习现代社会文明观念,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常识,并且掌握一个社会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道德规范与社会公德要求。

  3.2 课程内容设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人生、国家、道德、公民、法律等五个部分,在具体的教学设计中,教师可以通过课堂教学与课下分组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将实践教学理念融入到课程教学的各个方面当中。

  4 课程教学方法

  在教学设计中,教师可采用具体化教学、形象化教学、生动化教学、网络化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具体化教学即指教师将理论知识转化形象生动的具体事件,使学生更为直观与真实地体会当中所蕴含的道理,从而培养自我理性思维,在积极地思考与探索中深入理解文本知识;形象化教学是指教师通过对鲜明的典型形象进行示范性介绍与展示,通过模范的典型示范作用来激励大学生积极向上的道德潜质,从而达到教师意图与学生认知的有机结合;生动化教学是指教师投入强烈的情感进行生动化个性形象的传授,通过情感陶冶、期待、暗示等方式引导学生自觉地融入生动化教学课堂氛围之中,真正实现教与学的统一;网络化教学即指教师应充分利用好信息化网络功能,加强优化课程课件的建设工作,并将网络技术拓展到课外教学范畴,在拓宽课程教学领域的同时,促进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发散思维的培养提高[4]。

  5 课程教学情境设计

  5.1 故事化情境

  (1)选择大学生身边耳熟能详的事件与案例,让大学生产生熟悉感与代入感。如教师在讲授高校学生心理健康这一问题时,可以将本校学生心理问题的特殊案例作为切入口,向学生提问该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再经过教师专业分析之后,让学生通过身边真实的案例深刻体会到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2)选择对学生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事件。以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为例,合同是大学生走向社会中都会遇上的问题,而在进行该知识点的具体阐述中,教师选择本校大学生在就业时所遇到的典型合同纠纷案例,通过运用相关合同法的知识进行评判和解读分析,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合同法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5.2 活动化情境

  活动化情境包括多方面的形式,教师可以依据不同需求开展主题辩论、课堂演讲、专题谈论等不同活动。主题辩论是一种有效活跃课堂氛围的教师方式,教师可选取当前社会中一些具有争议性的话题,要求学生就此进行辩论。例如就“老人该不该扶”这一社会热点展开课堂辩论,让学生在各抒己见的同时,教师通过适时的引导培养学生明辨是非、完善自我的道德能力。课堂演讲可以极大地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增强学生自信心。而专题讨论活动可以让学生就某一问题进行深入而有效地学习,极大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增强学生自学、好学的兴趣。

  5.3 生动化情境

  教师在进行生动化情境建构时可以选择典型人物典型事件,以生动化教学的形式获得学生的情感认同。例如近年来媒体上比较常见的“感动中国人物”的评选活动,感动中国人物的亲身经历不仅能够给人带来精神的洗礼和震撼,同时还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体会到崇高的社会理想与人生价值的本质。

  6 结语

  综上所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有效设计,能够帮助大学生完善自我观念,提高个人素养,坚定崇高理想信念,有够有效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身心全面发展的新世纪人才。

  参考文献

  [1] 王静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探析[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10,4(9):55-56.

  [2] 任生俊,武艳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课应注重大学生主体精神的培养[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2,2(5):10-11.

  [3] 姚明.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实效性探讨[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13,1(3):25.

  [4] 李廷宪.成长报告――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考核方式的理论与实践[J].铜陵学院学报,2012,2(4):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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