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学论文
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体系中,有无必要引进主体与客体范畴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活动的始发问题。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思想政治教育学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思想政治教育学论文篇一
《对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主体定位的逻辑审视》
摘 要: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范畴及其关系的争论中比较集中的三个问题:即在思想政治教育学中有无必要引进主客体范畴;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中主体定位的争论;怎样审视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主体定位的基本逻辑。分析学科产生的特定政治环境为我们准确理解和把握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提供了基本路径,政党作为终极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乃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逻辑。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学;主体定位;客体;逻辑审视
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和客体及其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之一,也是争论较多的理论前沿问题,由于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及其关系的理解不同,衍生了对思想政治教育许多其他问题的不同解释。因此,本文试梳理争论,以有助于清晰问题,商榷分歧,寻求共识。
一、在思想政治教育学中有无必要引进主体与客体范畴
有研究者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这对概念已足够说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本质,没有必要引进 哲学认识论中“主体”和“客体”的概念。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体系中,有无必要引进主体与客体范畴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活动的始发问题。
思想政治教育系统的构成要素,是在实际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还没有发生时就已经先在地被规定了的。因此,我们对思想政治教育要素作静态描述的时候,用思想政治教育者和受教育者这对概念说明问题是适当的,更准确地说是够用的。但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一个动态的实践过程和认识过程,当我们着手分析思想政治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这一过程中作用的性质时,在描述它们生动丰富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的情景时,教育者和受教育者这对概念就显得有些词不达意了。引进哲学认识论中的主体和客体的概念构成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可以更清晰地表达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作用的性质和相互转化的情景。可见,在思想政治教育学中是有必要引进主体与客体范畴。
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中主体定位的争论
当我们引进哲学认识论中主体与客体的概念之后,争论随之而来,谁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谁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主要有以下三种代表性的观点:
其一,“单一主体说”。“单一主体说”是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关于主体和客体讨论中一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单一主体说”可以分为教育者主体说和受教育者主体说。前者认为,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发动者,因而教育者是主体。后者认为教育者是为受教育者的成长、发展服务的,因而受教育者是主体。单一主体说坚持了教育管理主体的一元论,但因两种观点同时否认各自对方的主动性而陷入片面性。
其二,“双主体说”。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的“双主体说”有两种说法:一种观点认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互为主客体,从施教过程看,教育者是主体,受教育者是客体,从受教过程来看,受教育者是主体,教育者是客体。但“双主体说”模糊了教育者的责任意识。同时,“双主体说”把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变成了两个主体,或多或少降低了思想政治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其三,“主体际说”。“主体际说”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互动交往过程中,通过“主体—客体—主体”的转化过程实现的,在这个转化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结成“主体—主体”的关系,即一种主体际关系。“主体际说”中的客体是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过程中由客体转化为主体,与教育者构成主体—主体的关系,这种转化是在空间中的实在的转化。从哲学认识论来看,主体与客体是构成认识过程的一对矛盾,但是主体间性说中所揭示的教育者主体与教育资料客体的矛盾并不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要矛盾,受教育者主体与教育资料客体的矛盾也很难被理解为是教育过程的主要矛盾,教育过程的主要矛盾应该指向受教育者及其思想认识。
无论是“单一主体说”、“双主体说”、“主体际说”或“主体间性说”,问题集中指向的都是受教育者能否成为主体? 通过分析学科产生的特定政治环境为我们准确理解和把握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提供了基本路径。当代世界政党政治的普遍制度安排给思想政治教育学国际化学术努力打上了自己的烙印,政党才是作为终极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
三、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主体定位的基本逻辑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学术建构应当遵循什么样的逻辑,是以教育学的研究范式,在逻辑推理中确定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还是从思想政治教育学本身出发,基于经验事实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进行确定?第一,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来看,教育主体与受教育者两个角色不能转换。第二,从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来看,它不同于一般的知识教育。第三,从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性来看,它是政治统治或政治控制得以实现的一种方式而不同于知识教育。
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就是为了实现政治统治或政治控制而进行的使受教育者服从于教育主体的说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性质,也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学术建构的应有逻辑。
马克思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因此,代表统治阶级的国家政权的掌握者利用自己的地位就 自然而然地成为把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灌输给全社会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机关是用“硬规范”型塑人们行为的“刚性”主体,在客观上它也发挥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功能。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更好的去理解:
首先,多元化存在的政党作为各自意识形态宣传者的角色充当了事实上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当代世界大部分国家的政治是政党政治,政党是政治的主体,国家是政党活动的舞台,人们不能设想没有政党的政治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
其次,国家机关运用法制这一“硬规范”充当了型塑人们行为的“刚性”主体,在客观上也造成了对人们政治意识的型塑。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信仰自由的宪法原则,这意味着任何政党都可以在体制内宣传自己的意识形态。
最后,将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公民教育之中并以后者名义对全体社会成员进行特定观念的塑造是当代世界许多国家长期以来形成的、得到民众普遍认可的基本方式。在国外特别是西方国家,将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公民教育之中的做法是由国家政治发展的客观进程决定的。
世界各国政党政治的实践表明,政党是政治理念的提供者和传播者,其自身的价值诉求决定它必然要扮演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角色,尽管它在各国的实现形式并不相同。因此,政党作为终极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逻辑。
参考 文献:
[1]卢黎歌,田建军.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研究略述[J].思想教育研究,2008,(7).
[2]卢黎歌,杨建华.论思想政治教育学中的主客体范畴[J].思想政治教育,2006,(3).
[3]冯文全.对“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命题的多学科视角的审视[J].教育研究,2007,(10).
[4]祖嘉合.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及其特性的思考[J].教学与研究,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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