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广西低碳经济发展的绿色财税政策研究论文
低碳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潮流,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能源消费方式乃至人类生活方式的一次新变革。低碳经济以能源技术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转变为核心,围绕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等问题,通过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全方位改造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现代工业文明。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促进广西低碳经济发展的绿色财税政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促进广西低碳经济发展的绿色财税政策研究全文如下:
摘要: 随着工业化的加速,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各国、各地区未来经济的主要发展方向,而财政支持在低碳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的作用。由于存在市场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健全等问题,公共物品的生产难以依靠价格机制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本文对广西发展低碳经济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广西实际情况提出了通过政府管制与财税政策等一系列针对市场失灵的改进建议。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一)研究目的
基于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巨大的威胁和挑战,低碳经济逐渐被各国关注,成为国际间相互合作的重要课题。欧盟委员会于2009年4月制定了《欧盟新能源方针》,给各成员国确定了具有约束力的具体减排计划与目标,以确保在2020年新能源在总能源消耗中的比例达到20%。2010年,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了20%,而至2050年要减少60%。根据国外发展经验来看,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发展低碳经济将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趋势。2009年8月,“全国人大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写入了‘要立足国情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将绿色经济纳入立法文件中。” 2010年,两会期间, “关于推动我国积碳经济发展的提案”被作为政协一号提案提出。低碳经济可以说是一次全面系统的变革,如何充分利用和借助这次变革提供的机遇,加快实现广西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从工业型社会向低碳型社会转型,是当前广西各级政府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低碳经济对促进广西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广西位于华南经济带,经济发展较落后,与其他省份相比,无论是在第一产业还是第二产业方面的发展竞争中都处于薄弱环节,而低碳经济的兴起可以为实现绿色节能发展、工业化升级提供有利保障。一方面,发展低碳经济可以推动广西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促生新兴产业,使能源使用趋于合理化、多样化发展,带动广西的就业和消费从而拉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低碳经济所带来的低碳技术产业革命将给广西带来无限的契机。例如,低碳经济的发展对柳州市开发新能源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为高科技企业的创新提供有力机会。
二、广西低碳经济发展现状概述
(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速,能源消费迅速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中国大陆的城镇化率2012年为52.57%,2013年为53.7%,而广西的城镇化率2012年为43.6%,2013年为44.8%。因此广西与全国的城镇化率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在未来几年里广西城镇化进程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不可避免会引致城市住房紧张,出现城市拥堵和交通不便等现象,同时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量也会随之增多。从工业化角度来看,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仍处于中期阶段,而广西工业化进程还处于初期。广西工业化的发展会持续到2020年以后,由于广西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还处于粗放型阶段,因此,在此过程中对物质材料和能源等方面的消耗将是巨大的。长期的。
(二)能源稀缺
广西除水电资源较为丰富外,煤、气、油类的能源都极为缺乏。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来较为丰富的水电资源也越来越难以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因此,在能源使用方面,还在继续采用以煤为主要能源消费结构的落后方式。为解决能源短缺问题,广西主要从外省或向相邻国家购买大量的煤炭、石油等资源,而且从世界范围来看,煤炭与石油的年消耗量巨大,使这些不可再生能源的价格逐年攀升且居高不下。这些因素对广西未来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能源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开发新能源,使资源消耗向集约型方式转变是亟需解决的难题。
(三)低碳环保技术匮乏
我国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尚处于初始阶段,在低碳技术研发方面投入的资金较少,且突破性不大,技术水平不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虽然都要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低碳环保技术,但在实际中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目前,我国低碳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而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处于我国次发达地区的广西在高效节能等技术方面更是匮乏。
三、当前广西实施绿色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与误区
绿色财税政策指通过财政和税收两种政策相结合,实行无污染、可持续、有后劲的财税政策。它是一种即注重经济效益又兼顾公平的环境经济政策手段。20世纪80年代以后,绿色财税政策概念被广泛应用。目前,广西实施绿色财税政策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政策覆盖面不广且系统性欠缺
我国“十一五”规划刚要提出倡导“节能减排”,但随后并没有出台专门的、系统的、具体的低碳经济政策。虽然有部分学者对运用绿色财税政策来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做出研究,但由于国内经验不足,没有能够形成全面系统的绿色财税政策体系。广西虽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在新能源发展和节能减排方面做出一定的贡献,但成效不大。我区地方财税政策覆盖面不广,政策内容不够完善,主要涉及工业方面的技改节能、建筑节能,以及工业污染物的排放,如二氧化硫减排、化学需氧量减排等,而对于居民低碳消费限制和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没有做出明确的财税政策规定。
(二)执行手段单一,政策缺乏创新性
我国现行的政策工具比较单一,以行政强制手段为主,在节能减排方面主要采取的方式有:一是制定节能降耗具体目标,逐级分解执行;二是强制淘汰高耗能企业。然而,过多行使行政强制手段,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备。目前,我国正借鉴发达国家的政策工具,在发展低碳经济时逐步以市场为主,减少政府干预,以增强企业的自主性,但是在对以市场为导向的财税政策运行中,仍然存在过于单一的缺陷。从广西政策运行情况来看,也存在政策措施单一的问题。例如,如新能源的税收优惠政策单一且笼统,主要以减免税收为主,没有进行细化规定,加速折旧、税收抵免、再投资退税、盈亏相抵等方式没有得到合理的应用。
(三)现存采购政策执行不够规范
近年来,广西虽然相继制定且出台了较多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并且在节能环保产品方面的采购也有所增加。但由于绿色产品成本高、采购人员自身环保意识缺乏,物品信息获取不全等因素,使绿色采购效率明显降低。在编制采购预算、制定采购政策、与相关部门进行采购协商以及管理预算采购统计和评估等方面都没有能切实的按照绿色采购政策来执行。
四、国外实施绿色财税政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经验
参考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在运用绿色财税政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其经验和做法是非常值得我们借鉴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具有稳定的财政预算拨款
长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对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多采取预算拨款、财政补贴、设立专项资金以及设立环境基金等方式,最主要是针对环境技术开发项目、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项目、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环保设施的兴建项目。政府预算已经成为提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资金的重要渠道。随着公民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各国也越来越重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财政投入力度呈增长的趋势,目前各国形成了以财政拨款为主的,稳定的“绿色”财政投入机制。据相关数据统计,发达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对环境保护的投资已占到GDP的1%~2%,其中德国占2.1%,美国占2%,日本占2%~3%。尤其是美国更是将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在2000年美国联邦政府将78亿美元拨给芝加哥市用于环境保护支出。
(二)采取灵活又具有针对性的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环境的保护仅仅依靠政府来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是不够的,因此,西方发达国家采用了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个人和企业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各国常采取税收刺激作为主要的绿色财税优惠政策。如,美国于1991年起,23个州对购买相关的循环利用设备都免征销售税,2004年又出台税收减免政策,规定通过风能发电的电力在第一个十年里可享受每千瓦时抵免2.2美分的所得税;日本对控制水、空气、噪音污染的设施减征所得税、公司税、固定资产税等。法国能源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法国政府在生物燃料方面所减免的税款达到7.2亿欧元。芬兰、英国对低尾气排放车辆均减免年机动车税。
(三)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倍受重视
政府“绿色”采购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事业单位等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产品予以优先购买。政府“绿色”采购具有规模大、消费集中等优点,能够更好的促进整个社会绿色消费模式的形成,促进环保节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世纪90年初期,西方各国开始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在执行过程中,各国政府越来越认识到“绿色”采购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个非常高效的方法,因此。这种采购政策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迅速,逐渐成为世界各国政府采购的主流。如欧盟委员会于2004年8月发布了《政府绿色采购手册》,该手册主要用于指导各成员国在采购决策过程中如何考虑环境问题,还专门建立了采购信息数据库包括生态标签信息和产品说明书等。我国《政府采购法》第9条明也确规定了政府采购的保护环境目标,“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高科技和环境保护产品,促进环保企业的发展,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广西实施绿色财税政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最近的一项研究认为,中国的低碳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能源生产和消费,要求国家的能源战略作出相应的调整。因此,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调节能源使用结构是我国低碳经济的主要实现方式。结合广西现有的产业状况和资源优势分析,广西应建立完善的绿色财税政策,综合税收、财政支出等手段,将重点放在研究和发展新能源、节能减排技术以及电动车产业上,才能更好的实现广西低碳经济良好、持续的发展。
(一)提高低碳节能财政资金的投入
广西应设立低碳经济专项财政投入资金和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大力支持低碳技术的研究和发展,对于低碳产业的发展做出相应的支出预算支持,以促进潮汐能、风能、生物能源等新能源技术和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例如,广西地处亚热带,生物资源富饶,发展生物质能源优势得天独厚。因此在新能源的发展上应优先发展生物能源,如燃料乙醇。再如,广西有较长的海岸线,在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市可加大财政的投入积极发展潮汐能发电。此外,对于电动汽车的可发与应用、企业节能减排环保产品的使用,也应加大财政的投入支持。
(二)实施“绿化”税制
绿化税制,是随着环保税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而日益流行的新概念,其基本内涵是使税制整体上利于经济发展的同时符合环保要求,通过对传统税制进行全面系统的“绿化”调整,来体现税收的环保功能。借鉴各国的经验来看,“绿化”税收可开征多种环保税;对原有税制加以调整,采取新的有利于环保的税收措施。广西虽然已经在环保方面开征了资源税、污染税、生态税,但税制政策不规范,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例如,广西可以对污染税加以改革,变单因子收费为多因子收费,即严格的按各自的排污成份和排污量来收费,从而有效的遏制企业的污染行为。除此之外,广西还可以借鉴国外税制经验开征能源消费税、机动车税,使税率设计与污染程度挂钩,对高污染能源征高税,才能更好的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增强企业和公民的环保意识。
(三)对居民低碳消费实施财政补贴
为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2012年5月,英国政府出台1000万英镑的计划以推动家庭对低碳供暖设备的采购,包括生物质锅炉、太阳能热水平板和热泵等产品;2013年5月,德国正式启动对太阳能电池系统储存的补贴政策。该政策规定,如果个人为太阳能装置购买新的储存电池,将从政府得到最多达660欧元/千瓦的补贴。这些做法都是非常值得广西借鉴,一方面不仅鼓励消费者自愿购买环保产品,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环保产品的使用率。同时,广西应该继续大力推行我国政府为刺激内需鼓励消费出台的“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空调节能补贴”三项加点扶持政策,这让广大消费者感到实惠的同时,也促进了居民购买节能型家电,对倡导节能、绿色、低碳消费意识具有积极作用。最后,广西农业人口众多,可以对使用沼气代替天然气的农村居民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鼓励居民节约能源,将废弃物用到实处,为新农村的建设做贡献。
(四)对企业开征排碳费
瑞士是最先征收碳税的国家,取得很好的成效,相继英国政府也开征了为期二十五年的气候变化税,且逐年提高税率,从而促使这些企业转向相对低碳的生产方式。虽然我国目前没有开征碳税,但是广西可以在征收排碳费上进行尝试。广西高耗能产业居多,可以对高耗能企业如铝冶炼、制糖、铁合金冶炼等开征排碳费。同时对积极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高耗能企业除免征排碳费外,再予其一定的物质奖励,使这些企业继续保持低碳环保生产,同时也吸引更多不同的产业加入节能减排建设的队伍中。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执行
为更好的促进广西整个社会绿色消费模式的形成,广西在政府采购中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绿色采购相关条例,不断提高政府部门采购人员的环保意识,落实好各采购环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绿色采购。首先,对节能环保型的日常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交通工具(以电动汽车为主)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以体现政府以身作则,贯彻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并安排适当的采购预算进行合理采购。其次,建立绿色采购标准,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布绿色采购清单等,优先购买高科技和低碳环保产品。再次,不得采购高排放、高能耗的产品,优先安排购买绿色低碳产品的采购预算。最后,由于建筑耗能占全社会的能耗比重达30%,因此广西应以建筑节能为重点,将建筑节能与交通节能、工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政府可通过减免税收的方法来降低绿色建筑产品的采购成本,来鼓励公民到绿色建筑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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