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论文范文(2)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论文篇二
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摘要】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给业主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它不仅影响房屋的外观质量、使用功能和耐久性,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结构的安全。本文结合工程实际,阐述了房屋工程中各类质量问题,对质量质量问题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
【关键词】 建筑工程 施工管理 质量管理
1.1 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的管理措施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主要目的是:
(1)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所发生的质量问题,以创造正常的施工条件;
(2)保证建巯物、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的损失;
(3)总结经验教训,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4)了解结构实际工作状态,为正确选择结构计算简图、构造设计,修订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措施提供依据。
1.1 .1发挥管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全天候的质量管理适应建设工程施工连续性和质量隐蔽性的特点;管理人员对于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隐蔽部位能够实行跟踪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管理人员专业齐全,适应全过程施工质量控制的需要;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单位具有专业管理人员配套的技术优势,能够适应工程项目不同施工阶段管理工作的需要;管理的独立性有利于公正地进行质量管理;管理单位的社会化、专业化保证了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2]。
1.1.2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和对工程建设主体质量行为的监控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做好以监督队伍建设为重点的监督机构改革;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的程序;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应加强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参建各方的资质、人员资格、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质保体系是监督工作重要的内容。在施工过程中,要实行动态监督,重点监督参建各方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情况。对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的处理,不仅要从工程技术角度去分析、解决,而且要延伸到质量行为、质量管理和质保体系找原因,从根本上解决工程质量问题;应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运用先进的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
1.1.3提高施工企业的综合素质,改进施工工艺,提高质量意识
提高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熟练掌握工程质量问题形成的规律并具有预防工程质量问题的技能,有效地指导本企业施工技术工作。 改进施工操作工艺,对一些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工艺要加以改进。对某些容易形成工程质量问题的部位或工艺要加大管理力度,以预防工程质量问题形成。加强施工技术人员对规范、规程的学习,认真组织施工,倡导优质服务,建立有效的奖罚机制。对违反规范、规程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的予以严惩,对能按质按量,有效消除工程质量问题的技术人员作出奖励。对治理难度大的质量问题,要组织科研力量研究攻关;对不配套,不成熟的施工技术,应制止推广。对于一些治理难度大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动用科研力量来攻关,有关管理部门应有足够的重视,增加科研投入,鼓励推广使用产生实效的新技术和新工艺。但有的新技术、新工艺不成熟,尚未达到推广使用阶段,就不能盲目上马,一些质量问题就是由于采用了不成熟、不配套的技术或工艺形成的。如某种高分子防水片材,自身的具有良好的防水性和耐久性,但其粘合剂还不成熟,使用之后仍然出现渗漏现象。
1.1.4加强对设计单位和设计者的审查
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建设产品的最终质量,据人们对有关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约有42%的工程质量事故源于设计。因此,加强对设计单位及设计者的资格审查十分重要。同时要加强对设计方案的审核,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安全性、防火性的要求。严格实行设计质量内审制、专业之间会审、会签制,改变目前设计审核走过场,工种之间相互撞车、打架,设计粗略不详等状况。实行设计质量事故经济赔偿责任制,特别是设计单位对指定的工程设备和工程材料的质量负全责;严禁非法设计和出让图章,限制业余设计,强化设计现场服务制度。同时建议设计质量监督站,加大对设计质量的监督工作力度,把质量隐患消除在设计阶段。
1.1.5加快推行建设监理制的步伐,完善监理制的各项配套措施
监理制的推出能够保证从第三方的角度、工程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监督,能够加强对质量形成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政府在对工程领域实行宏观调控时,应加快推行监理制,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地位。同时要完善监理制的各项配套措施,要以法制加强对监理的考核约束,实行质量追偿制度。质量监理人员签字的项目,如出了质量问题,应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记入监理工程师的个人工作档案,作为对本人工作考评的依据。同时要加强监理人员资质的审查,对徇私舞弊、乱用职权受贿、严重失职的监理人员,要及时取消其监理资格,追究责任。
1.1.6加强政府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直接监管
工程施工质量影响因素多,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的管理体制,这个体制包括:①政府监管;②建设单位负责;③设计施工单位负责。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督是通过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来实现。宏观管理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建制,构造一个市场的运行规则,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和监督;微观管理就是政府对具体的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家一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特别是目前建设工程普遍实行监理的情况下,应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4 结论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显现出来或大或小的质量问题绝不容忽视,我们要认真探究原因,充分认识其危害性,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行之有效地治理,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依法依规自觉规范自身的质量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全社会齐抓共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稳步提升,最大限度抑制质量问题,为社会创造高品质的建筑工程。
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提供质量要求会得到满足的信任”(GB/T19000―2000)[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施工技术的进步,单体建筑工程的建筑规模越来越大,具有综合使用功能的综合性建筑物越来越多,建筑产品也越来越复杂,对其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筑产品的特性,有的已不能通过检验来鉴定,在动用一段时间以后就逐渐暴露出质量问题,这种现象时有发生。施工单位为了向业主提供质量保证,就必须提供合格的施工阶段的各个环节、工序质量的证据。“质量保证”正是以保证质量为基础,进一步引伸到提供“信任”这一基本目的。“质量保证”不是单纯为了保证质量,其主要目的是提供(向用户或第三方)信任。施工单位,尤其是生产一线的质量管理人员一定加深对“质量保证”的理解,并付诸于“过程”中。
参考文献
[1] 建筑施工技术/程亚鹏,郜建人,孟志良编。-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小城镇建设实用技术丛书⑥)ISBN 7-03-008283-7
[2]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黄展东编.-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7.9,ISBN 7-80135-350-1
[3] 质量事故分析/吴兴国主编,-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8.2,ISBN 7-80135-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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