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论文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涉及到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养老保险论文范文一: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研究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对于全面覆盖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十分的重视,近年来,连续出台的国家政策措施,意在更好的建设城乡养老保险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架构设计
(一)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原则和目标
1.先进性和成熟性
体现出数据集中化的处理,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将三种业务关系紧密的联系起来改进社会养老管理的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是先进与成熟并进,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
2.全面性和专注性
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应该将覆盖面广泛化,充分涉及到每个地区和管理的每个业务流程环节。
3.实用性
应该根据系统建立的目的进行探讨,充分了解办案人员的操作习惯性以及客户的需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建立。
4.安全性
系统的建立要充分考虑安全性,对于客户的信息保存以及资金的流向动态要实时进行追踪,建立安全体系和数据安全系统,将各种安全系统进行完善。
5.扩展性
充分的考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未来发展方向,以及业务的动向,根据其发展制定系统改善的动向设计,保障业务的精准度。
(二)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构架设计
1.系统构架
该系统是以J2EE架构为导向,通过采集面向服务的思路和数据的多方面分析,形成BSS多层次的构架。系统采用MVC的设计模式技术构架,进行分层的设计和页面布局,在各个界面中,规范数据的格式,采用标准的形式进行交互。
2.网络构架
将市、县、乡镇的网络串联起来,确保三网网络运行,目前已经完成了部分的网络构建和运行,为系统的构建提供了基础保障。系统是以市网络为中心,通过向乡镇等下级地区延伸,建立一个安全可靠的网络流程架构,提升各个阶层的办事效率和业务能力。
3.部署构架
在系统的研发之前,需要对各项工作进行整体的部署,系统集中部署任务的市级部署中心,利用金保工程,实现与各级网络关联的部门之间的业务办理。
(三)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构架
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参保管理、缴费管理、账户管理、待遇发放管理查询统计、系统管理等主要的业务功能模块,将市、县、乡镇各个网络经办点整合起来,虽然每一级的业务处理方式会有所不同,但是系统都会优化整合。
二、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详细设计
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建模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采用UML进行建模,利用面向对象的方法来搜集数据,并且通过系统的可视化功能将模型展示出来。
1.建立包图
根据对象需求以及业务办理需求将系统模块进行总体的划分。包ruralpension表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将其划分为如下几个子包:参保管理person、个人账户管理account、乡镇集体管理village、待遇发放管理benefit、申报缴费管理fundcollect、查询统计query、公共管理pub、系统管理parameter。
2.建立类图
类图是UML静图中的一种,可以显示系统中模型的静态结构,特别是其中每类之间的结构关系。
3.建立时序图
时序图是指通过各个环节之间信息的接送时间关系来展现动态协作关系。(1)参保登记涉及的对象有:业务经办人员、系统的参保登记界面、数据库。(2)养老审批涉及对象有:业务经办人员、退休待遇登记界面、业务审核人员、待遇审核界面、数据库。(3)养老待遇发放涉及的对象为:业务经办人员、月度应付待遇核定界面、产生拨付清单界面、实付确认界面、数据库。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全覆盖式的推广成为社会保障的重要部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建立,采用BSS最先进的三层体系框架,通过娴熟的高科技,将系统逐层进行划分,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体系具有平台的无关性、较强的安全性、较高的灵活性和扩展性的特点。在系统建立的过程中,通过面向用户的建模分析,采用UML建模,使业务组件化功能良好的实现,并且解决了系统对于大数据处理和并发性问题的解决,系统的稳定性得到很好的保障,同时系统提供了很好的交互界面,提高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化系统的操作性。目前,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化系统已经正式投入使用,基本运行情况稳定,能够达到各方的用户需求,受到业界的广泛好评。通过系统稳定运行的情况可以看出,UML的建模系统,可以充分分析客户需求、设计相应的工作流程,把握清晰明确的客户构架体系。在系统的初步开发的过程中,运用组件化的设计及运营方式,为业务的重组和组建的复式开发提供很好的基础理论。与此同时此系统与其他各个部门系统有限的衔接,如银行、税务等都有衔接口,通过这种衔接完成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增强系统的交互性和实用性,同时稳定了系统的运行。随着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化系统的不断完善,有些弊端还是得不到良好的解决,业务的不断深入,单纯性质的业务已经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复杂式的业务又增加了管理信息化的工作量,例如领取人员领取资格证、领取人员异地办理相关业务等都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强化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功能,用来进一步改善办理流程的相关环节,提高社保相关部门的公众形象。同时,对于养老保险基金运转的相关机制和监察工作、预警机制等也是需要同步完善解决的[1]。
养老保险论文范文二: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宁波市作为沿海经济发达城市,一直是外来务工人员源源不断涌入的城市。截至2014年底,宁波市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已达430万,占到总人口的43%,外来人口总量超过温州而居全省第一,其中北仑、鄞州、镇海等区外来人口已超过户籍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对宁波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其权益长期未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很多务工人员长期生活在宁波,也逐步进入中老年,以后基本生活尚无保障。这既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质量,更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探索建立适合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其“无忧乐享”晚年生活,具有很紧迫的现实意义。
一、调查的基本状况
本次调查共调查了200份《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的现状调查问卷》。其中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现状的调查问卷有效问卷192份,即有效率96%;在本次的调查过程中,我们采用随机访谈的形式,以个人访谈为主,采用问卷调查相配合的调查方法。而对于本次的调查地点主要分布在社区、建筑工地、商场、劳务市场附近。本次调查的过程中,有200份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是外来务工人员本人。在调查结束后,我们对192份问卷进行了统计分析。在分析问卷时,我们采用Excel进行分析研究。
二、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现状
根据暂住人口统计资料,全市外来务工人员的92%分布在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市辖区,其中鄞州区占38.5%,慈溪占15.3%,江东区占12.4%,江北占11.6%,镇海和北仑合计占11.2%。据我们对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的现状调查问卷显示,他们主要来自安徽,江苏苏北,河南,四川,山东等地。全市外来务工人员75%以上主要从事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商品业批发零售业,尤其是大量女职工就业于全市众多纺织、服装企业、服务业等。这些分布在各行各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对宁波市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为宁波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我们调查的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中,平均年龄仅为26.3岁,40岁以下的人群占到70.2%,很显然,青壮年已经成为外来务工人员群体的主力军,而随着时间的推进,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问题将日益凸显出来。我们可以通过问卷分析来看看当前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
1.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
46.3%的大众认为外来务工人员养老应由子女负担,由此看来,传统的养老模式在社会大众中占据主导地位;43.81%的外来务工人员认为其养老方式以平时储蓄为主;在大众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看法中,养老保险这一养老方式分别居于第三位和第二位,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养老保险在社会上还没有代替外来务工人员的传统养老方式,成为一种主流意识。再次,在调查的人群中,61.46%的外来务工人员都愿意缴纳养老保险,但实际在与外来务工人员的交流过程中发现他们的参保比例低,从问卷对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情况分析,只有34.2%的被调查者参加了养老保险,同时还出现了大量的退保现象。
2.外来务工人员对养老保险的态度。
接近半数的外来务工人员明确表示要参加养老保险的,而有19.27%的人是出于政策的原因而无法参加,那么排除无所谓的和明确表示不想参加的8.33%的外来务工人员,仍有多数外来务工人员是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
三、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的原因
1.从外来务工人员自身来看。
一是尽管养老问题客观存在,但外来务工人员现在并不愿意缴纳费用给政府,他们对这一政策的不信任感使他们宁愿把钱存着。外来务工人员对未来普遍有不确定性的忧虑。尽管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在转移时可以接续也可以退保,但是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对这些政策并不了解,身为弱势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在不明真相或者被逼迫,利诱等情况下选择退保,导致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二是外来务工人员进入城镇做工大多是通过城乡介绍而来,加上劳动岗位竞争激烈,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考虑较少,甚至毫无考虑。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容易陷入侵权陷阱,等发觉时为时已晚。另外,外来务工人员队伍虽然庞大,但缺乏组织,很难形成维权合力。因为他们缺乏诉求渠道,也缺少求助途径,也正因为缺少有效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各谋其策、各行其是,一盘散沙,很难形成合力。对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克扣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权行为,往往持克制,忍耐的态度,没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养老保险制度在外来务工人员中推行不力的原因之一。三是外来务工人员来到城市,生存就业压力使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个人缴费能力低但是缴费门槛高,在被调查的人群中,70.97%的外来务工人员每年开支占收入的比例超过50%,22.04%的外来务工人员甚至超过了80%,外来务工人员每年开支占收入的平均比例达到了75.7%,很明显,这个比例系数越高,可用来储蓄或它用的可支配收入越少,对于养老保险这笔额外的费用投资在他们看来也许是奢侈的消费。另外,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太强,转移手续麻烦等客观因素都制约着他们。
2.从企业角度来看。
我们的调查中50.92%的外来务工人员所在企业没有按月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19.63%的外来务工人员都不清楚企业是否为其缴纳,这不仅表明企业缴费意识低,也揭示出不少外来务工人员的自我维权意识浅薄。企雇佣外来务工人员就是降低成本,如果再缴纳养老保险就会加重他们的负担,增加开支,在这种情况下,通常能逃则逃,能避则避,采取消极的态度。企业往往不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当然,有的企业可能经营管理不善,自身经济实力有限,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实在无能为力,想交也交不起。
3.从政策层面来看。
一是政策背后的价值选择。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问题上,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普遍持有的地方保护主义观点,并一定程度上对外来务工人员有歧视,使养老保险接续问题存在困难。由此看,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失效的根本原因在于价值偏误。中央政府一定看到了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就业收入低、稳定性差、流动性大,所以提出建议“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要适应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外来务工人员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但在具体的政策设计中,对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并未提供可以操作实施的配套方案,而仅仅是一项供各地方政府参考和自由选择的原则性措施。二是政策执行中的不足。尽管近年来在维护外来务工人员权益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严重不到位现象,政策本身存在不少漏洞,操作性不强,责任追究不明确,企业在施行过程中逃避责任等问题,也没有相应的执法手段来制裁,执法缺少力度,缺少程序,无法实施这些看似不错的政策,那么这些维护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的政策也只能是空谈。
四、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的建议
1.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
目前,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对各种知识掌握的程度有限,缺乏权利意识和利益表达行动。据本次调查发现有62.89%的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程度是初中及初中以下,当在问及对当地养老保险政策的了解状况时,91.67%的外来务工人员对政策的了解不够。所以,要尽快转变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观念,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加大宣传力度应从政府、社区、用人单位三个方面落实。利用专家讲座,社区公告栏宣传,用人单位培训等方式让外来务工人员了解政策的内容,各地方政府应加紧出台操作细则争取早日实现养老保险账户的转移。尤其是加大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方针、政策、目标模式的宣传,增强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缴费的意识和自觉性,保证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
外来务工人员具有流动性大、工作不稳定和收入水平低的特征,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收入远低于城镇职工,参保能力有限。而个人缴纳每月工资8%的养老保险金对收入本来就不高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调查发现,有81.35%的外来务工人员反映自己的工资水平低,工作不够稳定到处流动。一些外来务工人员认为工作变动大,养老保险能不能延续交下来也是未知数。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收入水平普遍低于城镇职工的现实情况可以实行“低门槛准人”的原则。鉴于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不高,无力承担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应该对其进行资助。这样就极大地降低了外来务工人员的负担,凸显了养老保险公共产品的特点。而与此同时,对有外来务工人员的民营企业的缴费门槛可适当降低,甚至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这样有利于提高企业参保率,从而变“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的观念。比如说,可以将外来务工人员个人费率适当的降低,尽量实现外来务工人员少缴费,实现低水平,广覆盖率。
3.强化企业的养老保险意识。
调查中有50.92%的外来务工人员表示所在企业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金,19.63%的外来务工人员都不清楚企业是否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如何强化企业的养老保险意识,可以用以下的方法:
(1)完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明确规定企业在养老保险中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企业在不作为的情形下,企业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2)政府部门应该成立专门的监督监察机构,对各个企业的养老保险状况进行定期的检查,从而有效的防止企业在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中故意逃避责任;
(3)促进企业工会系统的发展,用工会的力量来监督企业,以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4.制定全国统一的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
鉴于中国的现实情况,调整和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使其能够无障碍地跨地区转移接续,期望国家尽快实行一体化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这一思路有其合理性,但由于外来务工人员往往是跨省流动,提高统筹以适应外来务工人员跨省流动的养老保险体制,必须在中央一级实行统筹,否则依然难以解决地区分割问题。而中央层次的统筹,要付诸实施可能需要长期的等待。
5.建立健全适应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
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没有形成一个系统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很多时候当政策执行效果不佳时,总会出现新的政策对旧政策进行修改或补充。所以对外来务工人员而言,即使现在的政策会带来优惠,但是他们担心在未来的一个时候,如今的政策会被取代或废除,那么他们的优惠也就化为乌有。外来务工人员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当作为城镇养老保险的特别制度而存在。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可靠的帮助和补偿。此加大养老保险的执法力度迫在眉睫,而建立健全适应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体系更是重中之重。
五、结语
外来务工人员在宁波城市化和工业化形成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虽然国家对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正在逐步进行,并且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是在实践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需要外来务工人员个人、企业、政府三者共同的努力,特别是政府更要明确自己的主导作用,不断的完善适应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真正将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落到实处,保障他们应有的权益,实现他们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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