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的简介介绍
《周礼》原名《周官》,是西汉景、武之际河间献王刘德从民间征得的先秦古书之一。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周礼的简介介绍,希望你喜欢。
周礼的简介
贾公彦《周礼正义序》载:“《周官》孝武之时始出,秘而不传”;“既出于山岩屋壁,复入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至孝成皇帝,达才通人刘向、子歆校理秘书,始得列序,著于《录》《略》。然亡其《冬官》一篇,以《考工记》足之”。
《周官》直到刘向、刘歆父子校理秘府文献才发现,并加以著录。王莽时,因刘歆奏请,《周官》被列入学官,更名为《周礼》。东汉初,刘歆门人杜子春传授《周礼》之学,一时注家蜂起,郑玄序云:“世祖以来,通人达士大中大夫郑少赣名兴,及子大司农仲师名众,故议郎卫次仲,侍中贾君景伯,南郡太守马季长,皆作《周礼解诂》。”(《周礼注疏序》)到东汉末,经学大师郑玄为之作注,《周礼》一跃而居“三礼”之首。
关于《周礼》的作者及其年代,历代学者进行了长期的争论,如《四库提要》所说:“(《周礼》)于诸经之中,其出最晚,其真伪亦纷如聚讼,不可缕举”。古代名家大儒,近代梁启超、胡适、顾颉刚、钱穆、钱玄同、郭沫若、徐复观、杜国庠、杨向奎等著名学者,都介入这场大讨论,大致有西周说、春秋说、战国说、秦汉之际说、汉初说、王莽伪作说等六种说法。
一个重要的事实是:所有先秦文献都没有提到《周礼》一书。在先秦文献中,较为集中地记载先秦官制的文献是《尚书》的《周官》篇和《荀子》的《王制》篇。
但《尚书·周官》已亡佚,今有《古文尚书·周官》仅数百字而已。曾有人认为,《周礼》原名《周官》,应当就是《尚书》的《周官》篇。但可以肯定,《周礼》并非《尚书序》所提到的《周官》。贾公彦《周礼注疏序》引《汉书·马融传》载:郑众“独以《书序》言‘成王既黜殷命,还归在丰,作《周官》’,有此《周官》也”,此说“失之矣”;又引郑玄序,也说“是言盖失之矣”。郑玄进而指出:《尚书》“《盘庚》《康诰》《说命》《泰誓》之属”,“今多者不过三千言”,而“《周礼》乃六篇,文异数万”;“又《书》之所作,据时事为辞,君臣相诰命之语”,而《周礼》“终始辞句,非《书》之类,难以属之时有”。《周礼注疏序》又引汉儒之说:“然则《周礼》起于成帝、刘歆,而成于郑玄,附离之者大半。故林孝存以为武帝知《周官》末世渎乱不验之书,故作《十论》《七难》以排弃之。何休亦以为六国阴谋之书。”这些材料其实已证明了《周礼》实非《尚书·周官》。
《荀子·王制》所记官制,大体可以反映战国后期列国官制的发达程度,但其总共只有七十多个官名,约为《周礼》的五分之一,而且没有《周礼》那样的六官体系。[12]
此外,《春秋左传》、《国语》中有不少职官记载,但没有任何一国的官制与《周礼》相同。尽管从西周到西汉的每一个时期,都可以找到若干与《周礼》相同的官名,但谁也无法指认出与《周礼》职官体系一致的王朝或者诸侯国。另外还有《礼记》《仪礼》《孟子》等书也有许多关于官制的记载,但也都往往与《周礼》官制不同。故《四库提要》引孙楚之说:《周礼》所载,“建都之制不与《召诰》《洛诰》合,封国之制不与《武成》《孟子》合,设官之制不与《周官》合,九畿之制不与《禹贡》合”;且进一步指出:“《左传》所云‘礼经’皆不见于《周礼》”;“《仪礼·聘礼》宾行雍饩之物、禾米刍薪之数、笾豆簠簋之实、鉶壶鼎甕之列,与《掌客》之文不同;又《大射礼》天子诸侯侯数侯制,与《司射》之文不同;《礼记·杂记》记载子男执圭,与《典瑞》之文不同;《礼器》天子诸侯席数,与《司几筵》之文不同”;“如斯之类,与二《礼》多相矛盾”。
但《四库提要》对此种种矛盾的解释是:“夫《周礼》作于周初,而周事之可考者不过春秋以后,其东迁以前三百余年官制之沿革、政典之损益,除旧布新,不知凡几。其初去成康未远,不过因其旧章,稍为改易,而改易之人不皆周公也。于是以后世之法窜入之,其书遂杂。其后去之愈远,时移势变,不可行者渐多,其书遂废。”并引张载《横渠语录》:“《周礼》是的当之书,然其间必有末世增入者。”直至晚清孙诒让著《周礼正义》,仍然坚持《周礼》乃是周公所作:“粤昔周公,缵文武之志,光辅成王,宅中作雒,爰述官政,以垂成宪,有周一代之典,炳然大备。”(《周礼正义序》)但这个结论遭到近代以来众多学人的质疑。其实,孙诒让《序》自己也说:“此经上承百王,集其善而革其弊”,“非徒周一代之典也”,“是岂皆周公所肊定而手刱之哉!”今天多数学者认为:《周礼》成书于战国时期(乃至于汉初)。
周礼学术争议
秘藏之谜
《周礼》面世之初,不知什么原因,连一些身份很高的儒者都没见到就被藏入秘府,从此无人知晓。直到汉成帝时,刘向、歆父子校理秘府所藏的文献,才重又发现此书,并加以著录。刘歆十分推崇此书,认为出自周公手作,是"周公致太平之迹"。东汉初,刘歆的门人杜子春传授《周礼》之学,郑众、贾逵、马融等鸿儒皆仰承其说,一时注家蜂起,歆学大盛。
真伪之谜
遗憾的是,如此重要的一部著作,却无法确定它是哪朝哪代的典制。此书名为《周官》,刘歆说是西周的官制,但书中没有直接的证明。更为麻烦的是,西汉立于学官的《易》、《诗》、《书》、《仪礼》、《春秋》等儒家经典,都有师承关系可考,《汉书》的《艺文志》、《儒林传》都有明确的记载,无可置喙。而《周礼》在西汉突然被发现,没有授受端绪可寻,而且先秦文献也没有提到此书,所以,其真伪和成书年代问题成为聚讼千年的一大公案。历代学者为此进行了旷代持久的争论,至少形成了西周说、春秋说、战国说、秦汉之际说、汉初说、王莽伪作说等六种说法。古代名家大儒,以及近代的梁启超、胡适、顾颉刚、钱穆、钱玄同、郭沫若、徐复观、杜国庠、杨向奎等著名学者都介入了这场讨论,影响之大,可见一斑。
朝代之谜
作为主流派的意见,古今判若两途。古代学者大多宗刘歆、郑玄之说,认为是周公之典。清代著名学者孙诒让认为,《周礼》一书,是自黄帝、颛顼以来的典制,"斟酌损益,因袭积累,以集于文武,其经世大法,咸稡于是"(《周礼正义序》),是五帝至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的经世大法的集粹。古代学者以五帝、三代为圣明之世、至治之极,其后则是衰世。周公是五帝三代的集大成者,古人将《周礼》的著作权归于周公是十分自然的事。
近代学者大多反对古人的这种历史观。从文献来看,比较集中地记载先秦官制有《尚书》的《周官》篇和《荀子》的《王制》篇,《周官》已经亡佚。最初曾有人认为,《周礼》原名《周官》,应当就是《尚书》的《周官》篇。但是,《尚书》二十八篇,每篇不过一、二千字,而《周礼》有四万余字,完全不象是其中的一篇。《荀子·王制》所记官制,大体可以反映战国后期列国官制的发达程度,但是总共只有七十多个官名,约为《周礼》的五分之一,而且没有《周礼》那样的六官体系。《春秋》、《左传》、《国语》中有不少东周职官记载,但没有一国的官制与《周礼》相同。从西周到西汉的每一个时期都可以找到若干与《周礼》相同的官名,但谁也无法指认出与《周礼》职官体系一致的王朝或侯国。
近代学者在文献学研究的基础上辅之以古文字学、古器物学、考古学研究等手段,对《周礼》进行更为广泛、深入的研究。多数学者认为《周礼》成书年代偏晚,约作于战国后期。持其它意见的学者也不少,彼此争论很激烈。争论的实质,是对于古代社会的认识,即《周礼》所描述的是怎样一种性质的社会?它的发展水平究竟与西周、春秋、战国、秦、西汉的千年历史中的哪一段相当?由于涉及的问题太复杂,《周礼》的成书年代问题至今没有定论。
周礼典籍评论
理想治国典制
展示了一个完善的国家典制,国中的一切都井然有序,富于哲理。三读之后,令人顿生"治天下如指之掌中"的感觉。例如,国家的行政规划有以下表述:
国都。《周礼》国都地点的选择,是通过"土圭"来确定的。《周礼·大宗伯》云:
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影),以求地中。……日至之景(影)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
土圭是一种测日影长短的工具。所谓"测土深",是通过测量土圭显示的日影长短,求得不东、不西、不南、不北之地,也就是"地中"。夏至之日,此地土圭的影长为一尺五寸。之所以作如此选择,是因为"地中"是天地、四时、风雨、阴阳的交会之处,也就是宇宙间阴阳冲和的中心。
九畿。《周礼》以土圭测日影,在地中建王城,既是哲学寓意的需要,也是"体国经野"的需要。王者划分国野和野外之地,都以王城为中心。如方千里的王畿,就是以王城为中心建立的。王畿之外有所谓"九畿"。《周礼·夏官·大司马》云:
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可知九畿的分布,是以方千里的王畿为中心,其四外的五千里之地,依次划分为侯畿、甸畿、男畿、采畿、卫畿、蛮畿、夷畿、镇畿、蕃畿等九层,大小相套,依次迭远。相邻之畿的间隔都是五百里。《尚书》中确有侯、甸、男、卫、采等外服的名称,却没有如此类似于同心圆的分布。
居民组织。《周礼》的居民组织有两类:国都之外的四郊之地称为乡,郊外之地称为遂。乡之下细分为州、党、族、闾、比等五级行政组织。遂之下细分为邻、里、酂、鄙、县等五级行政组织。根据地官的《大司徒》、《遂人》等记载,乡、遂的民户构成分别为:
一比:5家一邻:5家
一闾:25家一里:25家
一族:100家一酂:100家
一党:500家一鄙:500家
一州:2500家一县:2500家
一乡:12500家一遂:12500家
乡、遂各级组织的编制极其整齐。此外,乡和遂的数量都是六个。六乡、六遂的居民数似乎恰好相合,既无不足,也无羡余。如有天灾人祸,民户之数发生变化,无法满足以上要求时当如何处理?《周礼》未曾提及。
农田规划《周礼》对于"野"的农田的规划,也是整齐划一。《地官·遂人》云:
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
这里记载了两个系统,一是农田系统,二是沟洫系统。农田以"夫"为基本单位,一夫受田百亩。夫田与夫田之间有称为"遂"的水渠,遂上有称为"径"的道路。每十夫之田之间,有称为"沟"的水渠,沟上有称为"畛"的道路。每百夫之田之间,有称为"洫"的水渠,洫上有称为"涂"的道路。每千夫之田之间,有称为"浍"的水渠,浍上有称为"道"的道路。每万夫之田之间,有称为"川"的水渠,川上有称为"路"的道路。如此通达于王畿。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沟洫、道路系统有严格的丈尺规定。据郑玄的注,遂,宽、深各二尺;沟,宽、深各四尺;洫,宽、深各八尺;浍,宽二寻、深二仞。沟洫上的道路的宽度,径可以让牛马通过,畛可以让大车(车轨宽六尺)通过,涂可以让一辆乘车(车轨宽八尺)通过,道可以让两辆乘车通过,路可以让三辆乘车通过。仅就以上数例,就不难发现《周礼》的制度有相当的理想化的成分。将国都建在"地中",其理论色彩十分鲜明,实际上是无法操作的。整齐划一的九畿制度、居民组织、沟洫道路系统,遑论古代中国,就是移山填海的大跃进时代也没有实现过。因此,我们说《周礼》是理想国的蓝图。
人法天的思想
《周礼》作者的立意,并非要实录某朝某代的典制,而是要为千秋万世立法则。作者希冀透过此书表达自己对社会、对天人关系的哲学思考,全书的谋篇布局,无不受此左右。儒家认为,人和社会都不过是自然精神的复制品。战国时期,阴阳五行思想勃兴,学术界盛行以人法天之风,讲求人与自然的联系,主张社会组织仿效自然法则,因而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说。《周礼》作者正是"以人法天"思想的积极奉行者。
《周礼》以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等六篇为间架。天、地、春、夏、秋、冬即天地四方六合,就是古人所说的宇宙。《周礼》六官即六卿,根据作者的安排,每卿统领六十官职。所以,六卿的职官总数为三百六十。众所周知,三百六十正是周天的度数。《周礼》原名《周官》,此书名缘何而起,前人曾有许多猜测。依笔者之见,所谓《周官》,其实就是"周天之官"的意思。作者以"周官"为书名,暗含了该书的宇宙框架和周天度数的布局,以及"以人法天"的原则。其后,刘歆将《周官》更名为《周礼》,虽然有抬高其地位的用心,但却是歪曲了作者的本意。
在儒家的传统理念中,阴、阳是最基本的一对哲学范畴,天下万物,非阴即阳。《周礼》作者将这一本属于思想领域的概念,充分运用到了政治机制的层面。《周礼》中的阴阳,几乎无处不在。《天官·内小臣》说政令有阳令、阴令;《天官·内宰》说礼仪有阳礼、阴礼;《地官·牧人》说祭祀有阳祀、阴祀等等。王城中"面朝后市"、"左祖右社"的布局,也是阴阳思想的体现。南为阳,故天子南面听朝;北为阴,故王后北面治市。左为阳,是人道之所向,故祖庙在左;右为阴,是地道之所尊,故社稷在右。如前所述,《周礼》王城的选址也是在阴阳之中。所以,钱穆先生说,《周礼》"把整个宇宙,全部人生,都阴阳配偶化了"(《周官著作时代考》)。
战国又是五行思想盛行的时代。阴、阳二气相互摩荡,产生金、木、水、火、土五行。世间万事万物,都得纳入以五行作为间架的体系,如东南西北中等五方,宫商角徵羽等五声,青赤白黑黄等五色,酸苦辛咸甘等五味,等等。五行思想在《周礼》中也得到了重要体现。在《周礼》的国家重大祭祀中,地官奉牛牲、春官奉鸡牲、夏官奉羊牲、秋官奉犬牲、冬官奉豕牲。众所周知,在五行体系中,鸡为木畜,羊为火畜、犬为金畜、豕为水畜、牛为土畜。《周礼》五官所奉五牲,与五行思想中五畜与五方的对应关系完全一致,具有明显的五行象类的思想。与此相呼应,地官有"牛人"一职,春官有"鸡人"一职,夏官有"羊人"一职,秋官有"犬人"一职,冬官有"豕人"一职。
综上所述,《周礼》是一部以人法天的理想国的蓝图。这样说,丝毫不意味着《周礼》中没有先秦礼制的素地。恰恰相反,作者对前代的史料作了很多吸收,但不是简单移用,而是按照其哲学理念进行某些改造,然后与作者创新的材料糅合,构成新的体系。
蕴涵于《周礼》内部的思想体系,有着较为明显的时代特征。战国时代百家争鸣,诸家本各为畛域,《易》家言阴阳而不及五行,《洪范》言五行而不及阴阳;儒家讳论法治,法家讥谈儒学。阴阳与五行,经由邹衍方始结合;儒与法,经由荀子才相交融。儒、法、阴阳、五行的结合,肇于战国末期的《吕氏春秋》。《周礼》以儒家思想为主干,融合法、阴阳、五行诸家,呈现出"多元一体"的特点。其精致的程度,超过《吕氏春秋》,因而其成书年代有可能在《吕氏春秋》之后,而晚至西汉初。
学术与治术兼包
《周礼》一书,体大思精,学术与治术无所不包,因而受到历代学者的重视,后儒叹为"非圣贤不能作",诚非无稽之谈。所谓"学术",是说该书从来就是今古文之争的焦点。汉代经籍,用当时通行的隶书书写的称为"今文经",用六国古文书写的称为"古文经"。汉初在孔子府宅的夹壁中发现的文献,以及在民间征得的文献大多是古文经,而立于学官的都是今文经。今文经与古文经的记载不尽一致,因而双方时有争论。汉代古文学以《周礼》为大宗,今文学以《礼记·王制》为大宗。为此,《周礼》每每成为论战中的焦点,加之它传授端绪不明,屡屡受到今文学家的诘难,如著名经师何休就贬之为"六国阴谋之书";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则指斥它出于王莽篡汉时刘歆的伪造。相反,褒之者如刘歆、郑玄等则誉之为"周公之典"。
尽管如此,《周礼》依然受到历代学者的重视。唐人为"九经"作疏,其中最好的一部就是贾公彦的《周礼疏》,受到朱熹的赞赏。清儒为"十三经"作新疏,孙诒让的《周礼正义》冠绝一世,至今无有出其右者。历代学者围绕《周礼》真伪等问题所作的种种考索,更是浩繁之至。
所谓治术,是说《周礼》作为一部治国纲领,成为历代政治家取法的楷模。古人言必称三代,三代之英在周。古人笃信《周礼》出自周公,书中完善的官制体系和丰富的治国思想,成为帝王、文人取之不尽的人文。
《周礼》的许多礼制,影响百代。如从隋代开始实行的"三省六部制",其中的"六部",就是仿照《周礼》的"六官"设置的。唐代将六部之名定为吏、户、礼、兵、刑、工,作为中央官制的主体,为后世所遵循,一直沿用到清朝灭亡。历朝修订典制,如唐《开元六典》、宋《开宝通礼》、明《大明集礼》等,也都是以《周礼》为蓝本,斟酌损益而成。又如"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的都城格局,成为历代帝王向往的楷模。但历朝都城,大都沿用前朝旧址,故其格局难以刷新。元始祖忽必烈建在北京建立元大都时,得以在金的上京附近重新规划,乃以《周礼》为范本,建立面朝后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以后,明、清两朝不仅沿用不废,还仿照《周礼》,建天坛、地坛、日坛、月坛、先农坛等,形成今日的布局。朝鲜的汉城,同样有面朝后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乃是海外依仿《周礼》建都的典范。
《周礼》一书含有丰富的治国思想,《天官》概括为"六典"、"八法"、"八则"、"八柄"、"八统"、"九职"、"九赋"、"九式"、"九贡"、"九两"等十大法则,并在地官、春官、夏官、秋官的叙官中作了进一步的阐述,详密严谨,宏纤毕贯,对于提升后世的行政管理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
《周礼》对官员、百姓,采用儒法兼融、德主刑辅的方针,不仅显示了相当成熟的政治思想,而且有着驾驭百官的管理技巧。管理府库财物的措施,严密细致,相互制约,体现了高超的运筹智慧。书中有许多至今犹有生命力的,可以借鉴的制度。历史上每逢重大变革之际,多有把《周礼》作为重要的思想资源,从中寻找变法或改革的思想武器者,如西汉的王莽改制、六朝的宇文周革典、北宋的王安石等,变法无不以《周礼》为圭臬。清末,外患内忧交逼,为挽救颓势,孙诒让作《周官政要》,证明《周礼》所蕴涵的治国之道不亚于西方。朝鲜时代后期的著名学者丁若镛(号茶山),曾撰作三十万言的《经世遗表》,主张用《周礼》改革朝鲜的政治制度。任何一位空想家都不可能脱离现实来勾画理想国的蓝图,《周礼》也是如此,在理想化的框架之下,作者利用了大量历史材料加以填充。不过,作者在使用时往往根据需要作了加工和改造,这是读《周礼》时必须注意的,这也正是此书的复杂之处。
制礼名目繁多
周礼是表示等级制度的典章制度和礼仪规定。它的名目繁多,有吉礼、嘉礼、凶礼、宾礼、军礼等。他是维护等级制度、防止“僭越”行为的工具。如周礼规定了贵族饮宴列鼎的数量和鼎内的肉食种类:王九鼎(牛、羊、乳猪、干鱼、干肉、牲肚、猪肉、鲜鱼、鲜肉干)、诸侯七鼎(牛、羊、乳猪、干鱼、干肉、牲肚、猪肉)、卿大夫五鼎(羊、乳猪、干鱼、干肉、牲肚)、士三鼎(乳猪、干鱼、干肉)。乐舞数量也有差异。礼乐制度自周公制定后,任何人都不能修改。周王有权惩罚违礼的贵族。
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771年是中国历史上的西周时期。为了加强统治,周王朝初期的统治者实行了“封诸侯,建同姓”的政策,把周王室贵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西周的属国。周武王死后,年幼的成王继位,武王的弟弟姬旦即周公辅政。周公旦是位德才兼备并且忠心耿耿的臣子,曹操曾于《短歌行》中曾以“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来赞扬他的忠诚与认真。周公在“分邦建国”的基础上“制礼作乐”,总结、继承、完善,从而系统地建立了一整套有关“礼”“乐”的完善制度。主要有“畿服”制、“爵谥”制、“法”制、“嫡长子继承”制和“乐”制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和贵贱等级制。在殷商时,君位的继承多半是兄终弟及,传位不定。周公确立的嫡长子继承制,即以血缘为纽带,规定周天子的王位由长子继承。同时把其他庶子分封为诸侯卿大夫。他们与天子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小宗与大宗的关系。周公旦还制定子一系列严格的君臣、父子、兄弟、亲疏、尊卑、贵贱的礼仪制度,以调整中央和地方、王侯与臣民的关系,加强中央政权的统治,这就是所谓的礼乐制度,孔子一生所追求的就是这种有秩序的社会。
西周的礼乐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相传由周公制定。周公所制定的“礼”,是维护统治者等级制度的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典章制度的总称,后来发展为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乐”则是配合各贵族进行礼仪活动而制作的舞乐。舞乐的规模,必须同享受的级别保持一致。西周的礼乐制度,形成了西周特色的礼乐文化与礼乐文明,对后来历代中国文化都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礼”强调的是“别”,即所谓“尊尊”;“乐”的作用是“和”,即所谓“亲亲”。有别有和,是巩固周人内部团结的两方面。
“礼”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尊卑贵贱的区分,即宗法制,进一步讲是继承制的确立。由于没有严密的继承制,周公固然可以称“咸王”,管、蔡也可以因争王位而背叛王室。小邦周不能不考虑大邦殷的经验教训,何况周公对夏殷历史是了如指掌的。殷代从先妣特祭和兄终弟及的人数有限看,是分了嫡庶的,是子以母贵的。殷是传弟和传子的并存,曾导致了“九世之乱”。传弟终究还要传子,这本来是生物的规律。传子和传弟有传长、传幼和传贤的矛盾。传弟更有个传弟之子和传兄之子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存在,往往导致王室纷争,王室纷争又会导致王权衰落,国祚不久。殷代从康丁以后,历经武乙、文丁、帝乙、帝辛(纣),明显地废除了传弟制而确立了传子制。周在周公之前也没确立嫡长制,继太王的不是泰伯和仲雍,而是季历。武王有兄名伯邑考,文王却以武王姬发为太子。
自周公以后,历“成王、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除去孝王外直到幽王都是传子的,这不是偶然的,这种制度即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应归功于周公。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以后,只有嫡长子有继承权,这样就经法律上免除了支庶兄弟争夺王位,起到稳定和巩固统治阶级秩序的作用。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内容。
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结合起来,创立了一套完备的服务于奴隶制的上层建筑。周天子是天下大宗,而姬姓诸侯对周天子说来是小宗。而这些诸侯在自己封国内是大宗,同姓卿大夫又是小宗,这样组成一个宝塔形结构,它的顶端是周天子。周代大封同姓诸侯,目的之一是要组成这个以血缘纽带结合起来的政权结构,它比殷代的联盟形式前进了一大步。
周代同姓不婚,周天子对异姓诸侯则视为甥舅关系。血缘婚姻关系组成了周人的统治系统。到春秋战国时代暴露了它的弱点,郡县制代替了分封制,但在当时的具体条件下,无疑形成了一种以华夏族为主体的层次分明的政权机构,一种远较殷人的统治为进步的机构。由宗法制必然推演出维护父尊子卑,兄尊弟卑,天子尊,诸侯卑的等级森严的礼法。这种礼法是隶属关系的外在化。反过来,它又起到巩固宗法制的作用,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维护周天子统治,谁要是违反了礼仪、居室、服饰、用具等等的具体规定,便视为非礼、僭越。
周天子能授民授疆土,则必以土地国有为前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在周公文治武功盛极一时的时代,并非虚构。由此引申出来的“田里不鬻”;土地不许买卖,恐怕也出自周公。周公能授给姜太公以专征专伐的特权,那么,“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恐怕是周公时代或更早确立而为周公所法定下来的。为了加强中央王朝对地方的统治,册封、巡狩、朝觐、贡纳等制度,也很可能是周公在总结前代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下来的。周公的制礼作乐,一方面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加以系统化,另一方面也是周人具体实践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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