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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礼仪三纲五常

蓝俊分享

  礼仪一直是我国注重点,中国古代礼仪中,三纲五常你了解的有多少呢?下面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中国古代礼仪三纲五常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中国古代礼仪三纲五常

  “三纲五常”是儒家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重要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三纲五常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

  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求全责备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坚持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联用。

  名教观念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名即名份,教即教化,名教即通过上定名份来教化天下,以维护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等级制度。名教观念最初也始于孔子。孔子强调以等级名份教化社会,认为为政首先要“正名”,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董仲舒倡导审察名号,教化万民。西汉武帝时,把符合封建统治利益的政治观念、道德规范等立为名分,定为名目,号为名节,制为功名,用它对百姓进行教化。称“以名为教”。其内容主要就是三纲五常。但“名教”这个词的出现是在魏晋时期,用来指以孔子的“正名”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封建礼教。魏晋时期围绕“名教”与“自然”的关系展开了论辩。王弼糅老庄思想于儒,认为名教出于自然;嵇康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西晋郭象则认为名教即自然。宋明以后,名教被称作“天理”,成为禁锢人们言行的桎梏。如违犯封建伦理纲常,即被视为“名教罪人”。

  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成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2000多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三纲五常”的思想来源

  1、《白虎通·三纲六纪》云:“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君臣父子夫妇六人也,所以称三纲何?一阴一阳谓之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六人为三纲云云。六纪者,为三纲之纪者也。师长,君臣之纪也。诸父兄弟,父子之纪也。诸舅朋友,夫妇之纪也。”

  2、《孟子·滕文公上》:“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即“五伦”,三纲源于五伦。五伦即五种人伦关系。封建宗法社会以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为“五伦”。孟子认为:父子之间有骨肉之亲,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老少之间有尊卑之序,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孟子.滕文公上》:“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3、《左传》文公18年,“季文子使太史克对曰,舜臣尧,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成。”

  4、《书经·舜典》:“慎徽五典,五典克从。”孔颖达疏曰:“徽,美也。五典,五常之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故五典即五常。

  5.《书经·泰誓》:“今商王受,狎侮五常,荒怠弗敬。”孔颖达疏曰:“五典即五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者,人之常行,法天明道为之。”

  6. 西汉武帝后,国力强盛,皇权扩大,于是三纲观念高度礼教化,如《礼纬含文嘉》云:“君为臣之纲,父为子之纲,夫为妇之纲。”于是五伦,五常之德,变成了礼教的纲常、纲纪,这是先秦道德观念转化为礼教准则的重要时期。

  7、 五常的思想,后世又产生新的定义,如《白虎通·通情性篇》:“五常者何谓?仁、义、礼、 智、信也。”这个新定义的价值理念层次较高,但在纲常礼教之下,很难具有文明的独立独立位格;其义涵仅能附属在纲常之教的格局里,被画约成为形式化的教条语言。

  8、五常的思想,又有另一新的定义,如《礼记·乐记》:“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郑玄注曰:“五常,五行也。”《庄子·天运篇》:“天有六极五常,帝王顺之则治,逆之则凶。”成玄英疏曰:“五常,谓五行,金木水火土。”这个新的定义,偏向汉代阴阳家的观点,与先秦儒家(如书经、左传、孟子等)观点差异甚大,属于后来的观点,在中国文明史上,未被普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