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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纪念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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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13日,中国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出席首个国家公祭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公祭日上讲到: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不容篡改。现在,小编就来和大家科普一下,南京大屠杀纪念日的重大意义!

  重大意义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共同消除了威胁世界和平的法西斯邪恶势力,壮大了人类的进步力量,促进了全球的民族解放运动,对世界和平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艰苦卓绝,付出的巨大民族牺牲属于人类的浩劫,3000万人口伤亡、6000亿美元损失仅仅是冰冷的数字,造成30万人死难的南京大屠杀也仅仅是日本法西斯极端残忍暴虐的典型案例之一。

  以中国国家名义进行正式纪念与公祭,其世界意义在于,促使人类历史记忆长久保持唤醒状态,而避免出现哪怕是片刻的忘却与麻木,共同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一起维护世界和平及正义良知,促进共同发展和时代进步。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国在此前夕立法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与设立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国家公祭日是极其必要的、是非常正当的。

  任何历史都是现代史,都对现实有着巨大的警鉴价值,而对历史铭记,就是树起了一面镜子,无论是对企图颠覆历史的人,还是渴望和平的人,都需要这个镜子随时折射提示,从这个角度上说,中国的“国家公祭”,小而言之是中国人对自己同胞的记忆、缅怀,是对国人应有历史价值观的培养;大而言之,是中国人在替世界保留的一份珍贵遗产,是中国人就此确立与国际社会相处的尊严方式。

  申报遗产

  2014年,中国正式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遗产秘书处递交把《南京大屠杀档案》列入世界记忆遗产的申请。目的是牢记历史,珍惜和平,捍卫人类的尊严。[10][11]

  这份档案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关于大屠杀事件(1937年至1938年);第二部分关于中华民国政府军事法庭在战后调查和审判战犯的文件(1945年至1947年);第三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机构的文件(1952年至1956年)。

  2015年10月9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世界记忆工程国际咨询委员会第12次会议评审决定,中国申报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正式列入《世界记忆名录》。

  2015年10月10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中方对教科文组织将《南京大屠杀档案》列入世界记忆名录的决定表示欢迎,将按照有关规定,确保这些珍贵文献得到保护和传播,充分发挥这些文献铭记历史、珍惜和平、共创未来、捍卫人类尊严的积极作用。

  立法历程

  中国大陆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对南京大屠杀的纪念不充分。20世纪50年代虽然有在报纸和教科书中提到南京大屠杀,在20世纪60-70年代有很大的空白,如1957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国历史》第四册有南京大屠杀,但1960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科书《中国历史》第四册62页就没有南京大屠杀的事[7]。在“”期间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连高中历史课本都不记入南京屠杀了,如197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试用的高中用《中国现代史》71页只写了“千百万人民遭到杀害”却没专门提到南京的屠杀。根据《南京大屠杀在公众记忆中的消失》1978年定稿的《中学基础知识手册-历史增订本》虽然说了日军“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无数城乡变成废墟”却没提到南京。徐师大1977年编订的《中国历史大事纪年》也不曾提到。朱世巍曾经提到他的老师做贼一样告诉他南京大屠杀的事。传媒也有类似的现象:《新华日报》虽然在20世纪50年代有30多篇南京屠杀的报道,之后到82年就没有一篇了,人民日报在1960年5月30日登出了《决不容许历史的惨剧重演 南京人民怒斥美日反动派》之后,到了1982年才又刊登南京屠杀的报道。南都的《曾“消失”的南京大屠杀》一文提到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馆长吴先斌谈起南京大屠杀,第一个想到的是他外公,一位没有经历南京大屠杀,但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老人。20世纪70年代,吴先斌上小学。有一次外公带他去南京秦淮河洗澡。在石头城桥边时,老人说:日本人在这里杀过很多中国人。年幼的吴先斌听了非常震惊。“关于南京大屠杀,国家记忆曾经缺失了,但民间记忆一直没有断过。”吴先斌觉得官方的修史不能表达全部情感,后来产生了创办关于南京大屠杀民间博物馆的想法。从1994年开始,江苏、南京都会在每年的12月13号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等,但是这些都是停留在地方层面。

  2005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赵龙提交提案,呼吁每年12月13日举行国家公祭,由国家领导人参与公祭活动,同时还建议把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升格为国家级纪念馆,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2012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政协副主席、南京艺术学院院长邹建平,第三次递交与南京大屠杀有关的议案: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祭日举行国家公祭。

  2014年2月25日下午,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就决定草案向会议作了说明。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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